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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打印本页]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4-12-28 12:05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这位整天再指责他人骂人的芝麻,似乎自己宛如一个冰清玉洁的处女,一尘不染,
那古水流再问问你,你骂过人嘛?有必要的话再发个毒誓,古水流很喜欢看你举
起右手紧握拳头的样子。
老实交代,你是如何窃取会员IP的?
作者: 芝麻    时间: 2004-12-28 12:24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1 我从来没有首先出击骂人, 最多就是把别人骂我的话反送给骂我的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也算骂过人
2 我从做总版主之后,到被免除总版主,到现在, 我没有骂过人
3 你为什么这么害怕我揭发你们版主骂人?
3 我芝麻还是比较喜欢看你的那个"黑芝麻油"的头像!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4-12-28 12:27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芝麻2004/12/28 12:24pm 发表的内容:
1 我从来没有首先出击骂人, 最多就是把别人骂我的话反送给骂我的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也算骂过人
2 我从做总版主之后,到被免除总版主,到现在, 我没有骂过人
你敢发毒誓嘛?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4-12-28 12:34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4/12/28 12:40pm 第 2 次编辑]

快点!别磨磨蹭蹭的,一到这时候就蔫了,问心无愧敢作敢为的芝麻!快点
是不是查贴子去了?快点改!

作者: 芝麻    时间: 2004-12-28 12:40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1 我从来没有首先出击骂人, 最多就是把别人骂我的话反送给骂我的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也算骂过人 "
所以我不敢发毒誓没有骂过人,
那是我做普通会员时候做的事儿, 你要是也想骂人, 那就做普通会员吧, 我谴责普通会员骂人不会象谴责版主骂人一样猛烈!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4-12-28 12:43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芝麻2004/12/28 12:24pm 发表的内容:
1 我从来没有首先出击骂人, 最多就是把别人骂我的话反送给骂我的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也算骂过人
2 我从做总版主之后,到被免除总版主,到现在, 我没有骂过人
2 我从做总版主之后,到被免除总版主,到现在, 我没有骂过人????还算不算话。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4-12-28 12:45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芝麻2004/12/28 12:24pm 发表的内容:
1 我从来没有首先出击骂人, 最多就是把别人骂我的话反送给骂我的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也算骂过人
2 我从做总版主之后,到被免除总版主,到现在, 我没有骂过人
2 我从做总版主之后,到被免除总版主,到现在, 我没有骂过人????还算不算话。
下面引用由芝麻2004/12/28 12:40pm 发表的内容:
我谴责普通会员骂人不会象谴责版主骂人一样猛烈!
...
不错,开始有台阶了!乖!


作者: 芝麻    时间: 2004-12-28 12:52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呵呵, 随你怎么说,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4-12-28 13:16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芝麻2004/12/28 12:52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 随你怎么说,
笑的很灿烂!

作者: 五积散    时间: 2004-12-28 13:29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芝麻2004/12/28 12:24pm 发表的内容:
回五积散:
1 先生的好意我领了, 十分感谢您的真诚支持
2 我是被罢免的总版主, 如果继续做总版主,最终结果仍然是被罢免, 没有必要那么麻烦再来一次, 所以,算了, 这样说话挺痛快的,
芝麻你整天在这嚷嚷,没什么意思,有本事再把总版主给夺回来,给会员办点实事,这样大家都高看你,罢免一次就趴下了?不是男子汉,没权利说话不算数,没人理你,学学乌克兰总理尤先科。

作者: 芝麻    时间: 2004-12-28 13:45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五积散2004/12/28 01:29pm 发表的内容:
芝麻你整天在这嚷嚷,没什么意思,有本事再把总版主给夺回来,给会员办点实事,这样大家都高看你,罢免一次就趴下了?不是男子汉,没权利说话不算数,没人理你,学学乌克兰总理尤先科。
不夺, 我认为总版主权利不是为了说话算数, 总版主的权利是为了保证大家都有发言的机会, 不管正面是负面, 只要遵守了注册时的规定,都应该保证发言的权利和得到的尊重
作者: 五积散    时间: 2004-12-28 14:00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芝麻2004/12/28 01:45pm 发表的内容:
我认为总版主权利不是为了说话算数,
总版主的任务是为会员谋福利,替会员办事,妥善化解会员之间的纠纷,维护论坛的稳定.........
不夺?不夺以后别嚷嚷,嚷嚷也没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话尤其适合中国国情。
鄙视你!

作者: 五积散    时间: 2004-12-28 14:05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才一次就灰心了?邓小平还三起三落呢。
做男人,就要有魄力,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就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是在这个基础上学的中医。
作者: 五积散    时间: 2004-12-28 14:12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整天在这里纠缠什么什么马甲的问题,没什么意思,这个论坛有几个没有马甲的?看谁的IP又如何?看不到又如何?谁想看,谁有本事看,谁都可以看嘛,我要有这个本事,我天天看!
作者: 五积散    时间: 2004-12-28 15:37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好像看看没有什么关系,很多人都有“偷窥”的习惯,看看就看看吧,但是别伸手,宗筋不能长,这是规矩.
作者: 若兰    时间: 2004-12-28 17:33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五大哥总是说得恰到好处,都要像您这样就好了,赞同!
作者: 五积散    时间: 2004-12-28 17:40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下面引用由若兰2004/12/28 05:33pm 发表的内容:
五大哥总是说得恰到好处,都要像您这样就好了,赞同!
很久没有听到表扬了,你这话我听着特顺耳,倍儿舒坦,美~~~~~

作者: 附子    时间: 2004-12-28 17:49
标题: 芝麻,再来发个毒誓!
  若兰这个美女喜欢五积散这个有阳刚之气的才子,一个在河东,一个在河西,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
  玩笑,千万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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