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哲医在 2009/08/03 06:47pm 发表的内容:
请各位老师帮忙,讨论一下怎样给中医学下一个定义。要求语言精练,能够高度概括中医学的本质。哲医在此先谢谢各位老师。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在 2009/08/03 07:25pm 发表的内容:
以中国经典哲学中的阴阳五行为理论基础,以辩证论治为方法,以砭针灸药为手段, 以治病救人、强身健体为目的的医学。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在 2009/08/03 08:13pm 发表的内容:
需要修改和补充。
以中国经典哲学中的阴阳五行为理论基础,以望闻问切手段,以辩证论治为方法, 通过砭针灸药以治病救人、强身健体为目的的医学。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在 2009/08/03 07:25pm 发表的内容:
以中国经典哲学中的阴阳五行为理论基础,以辩证论治为方法,以砭针灸药为手段, 以治病救人、强身健体为目的的医学。-=-=-=-=- 以下内容由 古水流 在 2009年08月03日 08:17pm 时添加 -=-=-=-=-
敬请前辈斧正!!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8/03 10:08pm 发表的内容:
有些人,也够贪天之功了—— 一个病也没看过,也敢冒天下之不讳,竞敢给中医学下定义!这就是此论坛的乱源所在!
下面引用由风雨同舟在 2009/08/04 07:28am 发表的内容:
警察一次也没有偷过东西,但是这并不妨碍警察给小偷下一个定义的。。。。。。
警察给小偷下一个定义,是不需要也没有必要把自己一定变成小偷的。。。。。。
难道要把社会治安的混乱的根源归结为 警 ...
下面引用由zhengyou在 2009/08/04 07:52am 发表的内容:
呵呵 这个比喻不能说错。偷过东西与治安是是非分明的。
下面引用由风雨同舟在 2009/08/04 08:04am 发表的内容:
不要说治安警察可以给小偷下一个定义,就是普通百姓也是可以给小偷下一个定义的。。。。。。难道为了给小偷下一个定义,一定要把自己变成小偷吗?。。。。。。
下面引用由zhengyou在 2009/08/04 08:38am 发表的内容:
先生的论调与那个岁月无情很象哦?
这个比喻不恰当?小偷的定义是人所皆知的。如果小偷的定义模糊有争议,确定定义的人可能需要尝试各种行为,来用以确定哪些行为被人们普遍认为是小偷行为。
下面引用由风雨同舟在 2009/08/04 08:40am 发表的内容:
依照现行法律,只有执业的中医师才是真正的中医,包括中医大学的教授或者民间中医或者中医爱好者因为没有执业资格都不是真正的中医,难道他们就没有资格给中医学下一个定义吗?
下面引用由zhengyou在 2009/08/04 08:47am 发表的内容:
个人认为可以各抒已见,但是绝对没有争执的资格。
下面引用由风雨同舟在 2009/08/04 08:58am 发表的内容:
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方法论与认识论也就会不同,中医的定义存在分歧是不可避免的。。。。。。我的意思是论坛每一个人在学术上都可以给中医学下一个定义,不要人为设定什么障碍。。。。。。不存在什么争执。 ...
下面引用由zhengyou在 2009/08/04 09:10am 发表的内容:
如果是这样,就不需要在中医学术论坛讨论这个中医的定义。每个人都可以躲在家里随便怎么说?
在中医学术论坛讨论这个中医的定义。个人认为其意义就是寻找中医的实质内涵,寻找中医的发展方向。
而不是给每个人加冕。
下面引用由风雨同舟在 2009/08/04 09:20am 发表的内容:
我的意思是。。。。。。
下面引用由中华不败在 2009/08/03 08:27pm 发表的内容:
“以望闻问切手段”为诊断方法。-=-=-=-=- 以下内容由 中华不败 在 2009年08月03日 08:32pm 时添加 -=-=-=-=-
辩证论治应包括“望闻问切”
没有望闻问切,何来辩证论治?
下面引用由河南岐世雄在 2009/08/03 10:32pm 发表的内容:
我将我中基书上的概念写下
中医学是发祥于中国古代的研究人体生命、健康、疾病的科学。
总感觉还没有古水流先生概括的好,不太具体,仅供楼主参考。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在 2009/08/04 00:03pm 发表的内容:
接受这个意见,望闻问切可归于辩证中。
下面引用由zhengyou在 2009/08/04 00:20pm 发表的内容:
哈 古先生也有随便臣服之时?望闻问切是收集资料,“辩证论治”是思辨与选择方药。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在 2009/08/04 00:24pm 发表的内容:
望闻问切可归于“辩”,思辨与选择可归于“论”。
认为得对的意见就该接受,个人觉得这是件乐事。
下面引用由zhengyou在 2009/08/04 00:38pm 发表的内容:
“望闻问切”也有“辨”的过程,辨气色,辨脉象,辨气之清浊。是分辨。
“辨证论治”的“辨”字,实际是归纳,思考把收集的资料归入哪一个证之下。
此“辨”非 那“辨”。
-=-=-=-=-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 在 200 ...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8/03 10:08pm 发表的内容:
有些人,也够贪天之功了—— 一个病也没看过,也敢冒天下之不讳,竞敢给中医学下定义!这就是此论坛的乱源所在!
下面引用由哲医在 2009/08/04 08:05pm 发表的内容:
中国医学史可以证明,中医学形成理论体系,以《黄帝内经》为标志。中医学的现状表明,中医学的现代理论,仍没超过《内经》的高度。从这个意义说,本着语言简练越简练好的原则,中医学的定义是不是可以这样写:
中医学是以《黄帝内经》为理论基础的医学科学。
下面引用由在 2009/08/04 08:27pm 发表的内容:
个人认为,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对于《黄帝内经》的理解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尤其对于道德、阴阳、五行等对于中医来说具有基础的、关键的、核心的意义的概念。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中医 ...
下面引用由哲医在 2009/08/04 09:27pm 发表的内容:
回复楼上gl0101先生:
先生你好。欢迎你参与讨论,你所说的确有其事。但是,不论是否可以在中医学的定义上标明《黄帝内经》,但就中医学的本质而言,中医学确实是以《黄帝内经》为理论基础。这是不可否认的的史 ...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在 2009/08/04 05:10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先生何不简述中医辩证过程。
下面引用由哲医在 2009/08/04 08:05pm 发表的内容:
中国医学史可以证明,中医学形成理论体系,以《黄帝内经》为标志。中医学的现状表明,中医学的现代理论,仍没超过《内经》的高度。从这个意义说,本着语言简练越简练好的原则,中医学的定义是不是可以这样写:
中医学是以《黄帝内经》为理论基础的医学科学。
下面引用由gl0101在 2009/08/04 08:27pm 发表的内容:
个人认为,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对于《黄帝内经》的理解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尤其对于道德、阴阳、五行等对于中医来说具有基础的、关键的、核心的意义的概念。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中医学定义为“以《黄帝内经》为理论基础的医学科学”不仅没有确定的意义,而且容易产生歧义,没有实际的认知和指导意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导。
下面引用由风雨同舟在 2009/08/04 07:28am 发表的内容:
警察一次也没有偷过东西,但是这并不妨碍警察给小偷下一个定义的。。。。。。
警察给小偷下一个定义,是不需要也没有必要把自己一定变成小偷的。。。。。。
难道要把社会治安的混乱的根源归结为 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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