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打印本页]
作者:
08春风
时间:
2008-2-1 20:45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欲知详细情况,请上张东炎博客http://blog.sina.com.cn/dongyanccc
如下是转贴:
南方都市报访者已经通过电话采访
前二天, 南方都市报姓朱的记者,通过电话采访,我告诉她个体医生认定医师资格的基本事实,<<个体行医生师资格证书>>的合法性,个体医生认定医师资格的法律依据.告诉她卫生部以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剥夺我们个体医生医师资格的违法事实.
卫生部以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毫无道理剥夺了合法行医多年的个体所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医生的医师资格,实质就是剥夺了个体所有制医生的行医劳动权,剥夺了行医劳动权利,使他们失去生活来源.我国的个体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医生没有社保,没有医保,没有失业保障,基本是没有什么保障的.卫生以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野蛮地剥夺了个体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医生的行医的劳动权利,又不解决个体医生的工作,使个体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医生以及依靠其生活的家人面临生存危机,连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都失去保障.
为了生存,众多个体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医生提心吊胆冒着极大的风险继续行医,被剥夺合法的医师资格后继续行医,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属于非法行医,非法行医将遭受到多重打击,(1),黑社乘机滋生事端,明目张胆,大肆敲诈勒索.(2),卫生行政部门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不遗余力的无情打击,如砸毁诊所设备,抄家样式搬走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罚款,少则几千元,多几万元.(3),最为残酷的是,众多个体医生被剥夺合法的医师资格,变为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遭受到刑法的沉重打击,有的个体医生一不小心出了医疗事故(不管是否医生的责任),又判重刑又罚巨款,造成家破人亡.这就是我国众多个体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医生被卫生部以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毫无道理剥夺行医资格后的生存状况.
<<执业医师法>>颁布已经有十年了,自从<<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之日起,由于卫生部以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毫无道理,违法地剥夺了全国有约十三多万个体所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医生的医师资格,使个体医生以及依靠其生活的家人面临生存危机.为了维护个体医生的合法权利和合法权益,为了公平!正义全国各地个体医生不断以各种形式上访,从书信,电话上访到选举代表,集体上访.从上访县市,地区,省卫生厅到卫生部上访,但都得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进一步激化个体医生与卫生行政部门的矛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广东省的个体医生运用<<宪法>>授予公民的权利,于2007年9月10日率先到广东省卫厅门前游行,静坐,示威,高举多幅横扁,高呼口号,要求公平!正义!遵重历史事实,实事求是!依法认定个体医生的医师资格,反对岐视个体医生.希望通过游行,示威行动,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解决医师资格认定问题.
其后广东省卫生厅寄来了一封书面答复,寄到我的电子邮箱.同时查询到被广东省卫生厅厅长电子信箱<<广东省个体医生上访函>>一文(该文的签收日是8月27日)下面写有卫生厅厅长对访函请求广东省卫生厅依法认定个体医生的医师资格问题的"处理意见",内容与书面答复相同.书面答复全文如下:
发件人:广东省卫生厅
主题:广东省个体医生上访函
张柳青等同志:你交付的材料悉。有关个体医生医师资格认定问题,我厅已积极向卫生部反映。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此复。
从"处理意见"的内容来看,广东省卫生厅没有依法履行认定个体医生的医师资格职责,只是把个体医生认定医师资格的问题向卫生部反映.按照规定广东省卫生厅应当履行认定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行政职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不能把认定医师资格的问题往上一推了之.
我们对广东省卫生厅没有履行依法认定个体医生的医师资格的"处理意见"不服,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第十二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条款的规定.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我们个体医生万万没有想到广东省人民政府竟然不予受理我们个体医生申请行政复议一案.
我们个体医生只好选择更高一级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第六条规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国务院申行政复议.
向国务院申行政复议是个体医生最后一条现实救济途径.我们相信我们国家高层领导是关心广大群众,真正是为了广大群众谋利益,谋幸褔.相信高层领导是按照"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对待我们个体医生的医师资格认定问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决我们全国十三多万个体医生的医师资格认定问题.
在电话里清楚地听到记者打字的声音,她在认真记录.记者还提了很多问题,觉得她是很认真的.
最后我说:我们所要反映情况都写在我的博客上,希望记者到我博客上看看,记者答应了.我诂计记者已经到我的博客上看过文章,在寻求媒体支持那篇文章下面有记者的短评,其中有一句说:"看了以上这些文章我终于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支持这些个体医生"!!我们个体医生非常感谢南都市报朱记者的支持!
请各位同仁关注近期的南方都市报,看有无报道我们个体医生的文章.
张东炎
2008年2月1日
作者:
国医馆主人
时间:
2008-2-2 08:19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构建和谐社会,让人人享有医疗保健,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廉价的医疗资源,无疑是最简单,最现实而可行者。不知当局为何舍简而就繁!
作者:
赵红军
时间:
2008-2-2 10:22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支持楼主支持楼主
作者:
08春风
时间:
2008-3-24 13:55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看完张东炎有关个体医师资格问题的文章及相关政策规章后、全面分析:个体医师资格的认定问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政策失误。政府不但剥夺了13万个体医师的劳动权益,同时、也剥夺了十亿人民选择健康的权利。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3-24 16:29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本身是不符合当今宪法规定,照搬西方医法的法律;中医的根在中国,实事求是地判断合法不合法,王国强讲得好,不是专家说了算,而是人民说了算.
作者:
却波渔翁
时间:
2008-3-24 23:57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看春帖有思
权大于法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春风,
春风犹罩数九隆冬中。
Posted: 2008-01-19 22:51 原载:铁杆中医论坛
作者:
牛溲马勃
时间:
2008-4-3 17:33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执业医师法出垄后,使十几万有行医资格的个体中医沦为非法行医者,铸成大错的祸首——卫生当局至今仍不纠错,十年了,有很多老死、有部份改行、一部份仍在非法行医,这批弱者的困况到何时才能结束?
作者:
施秋弟
时间:
2008-7-5 23:16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全天下凡自98年9月26号就取的有效行医资格的所谓"非法"行医者,大家实在吃尽苦头!但我们还是大胆地为百分之八十的劳动人民解病除痛吧!因为人民万岁!我们也就短命不了.更何况吴仪总理已为我们带了非法行医学医的头了!总有一天游击队能打败正规军的!
作者:
再米
时间:
2008-7-6 21:09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你们非法行医还有理了!无证行医就是非法行医!
作者:
再米
时间:
2008-7-6 21:11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还剥夺了你们的劳动权?!干点别的正当营生去吧!别在当骗子啦!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08-7-6 21:43
标题:
媒体---关注---个体医师---的遭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拘一格,任用人才.----是一切欲有所作为的明智政府的最基本的执政方针.
欢迎光临 导航中医药 (http://www.gtcm.info/)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