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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城里的y事之1:老头寻欢赖账 小姐当街讨钱 [打印本页]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09-7-18 18:40
标题: [原创]城里的y事之1:老头寻欢赖账 小姐当街讨钱
[watermark]一天下午。某街东段路口。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从一栋出租房二楼的美容美发厅下楼刚刚走到街面上,后面一个年轻女子气急败坏地追上前来抓住不放,要他付了账才能走人。那老头这次却是个专吃“霸王餐”,故意分文不带完事后立马走人的主儿;那女子无奈,只好使出看家的杀手锏──三下五除二把那老头的裤子撕得稀巴烂后气恼地离去,一时引来三、五路人围观,街谈巷议雀起。


据附近知情的街坊议称:那位三脚老头是那间美容美发厅的老顾客,常隔三差五地前去寻欢,以前每次都是先交钱后办事,这次可能是他想把商场的潜规则引入寻欢互动过程──多次光顾也该优惠一次吧,故意玩个“先上车再补票”的雕虫小技,麻痹了小姐,结果就演出了前述的一幕丑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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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mengyin    时间: 2009-7-18 21:57
标题: [原创]城里的y事之1:老头寻欢赖账 小姐当街讨钱
还有更大的无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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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内容由 wangmengyin2009年07月18日 09:57pm 时添加 -=-=-=-=-
请看一下转帖:
http://forum.home.news.cn/thread/68798975/1.html
【国家房地产搞到这种地步,让人如何生存?小心呀!】

转:楼市只涨不跌的秘密:现在买房子,傻瓜才掏钱!
作者:Gree_yang 于 2009-07-17 14:02:37.0 发表


转自:http://bbs.news.qq.com/b-1001024024/70223.htm]
昨晚,和一个开典当行的同学喝酒。
我问同学,“你买了多少套房子,多少间铺面?”
“房子22套,铺面12间。”同学炫耀似的答道。
“那你花了多少钱呢?”同学虽然是千万级的富翁,但他也不至于能把千万多的钱压在固定资产上吧!我心中默算了一下,非常怀疑!
“现在买房子,傻瓜才掏钱!亏你还是个生意人!”同学鄙视的看着我。
同学的话,简直令我震耳欲聋,使我目瞪口呆。我连忙虚心请教。于是,同学就对我说出一番匪夷所思、惊世骇俗的话来......以下,都是我同学的话,虽然词句有些出入,但基本语意我还是转述清楚了的。
一、买房不掏钱,怎么操作的?
同学的话——
你知道,我的典当生意完全是靠钱生钱。第一次买房时,虽然我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款,但我还是不愿意那么多的现金被房子压死。那时,正流行“零首付”,于是,我一分钱没花,贷款18万买了房(贷款期限为一年)。
一年期满,要还房款和利息了。也不知道是我幸运呢?还是我倒霉!那时,我的资金被一笔业务占用了。为了业务,我不仅还不起房款不说,还得另外新增贷款。迫不得已,我找老关系——银行的信贷部经理沟兑。当我吞吞吐吐的把“延期还房款并另外新增贷款”的要求说出来后,没想到,信贷经理却诡秘的一笑,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信贷经理给我出的主意很简单:让我老婆,以两倍的价格,贷款买我的房子,贷款期限也是一年。
“两倍的贷款,那就是两倍的利息啊!你这不是变着方的剥削我吗?”我还没有反应过来。
“如果到时,你不还款呢?”信贷经理很镇定。
“啊......”
“被银行收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关键是除去税费后,我还凭空白得了17万。不,这17万我可不能一个人得,我至少要分给他5万。”很快,我反应过来。于是,我对信贷经理会心的一笑......
这,就是我第一次买房的经历。
我后来的买房经历都与此类似,也就是:坚决的不掏一分钱,全部用银行的贷款买房子;然后,如果遇见不明真象的投资者(说是投资者,其实是傻帽)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并且,我是开典当行的,与银行的关系是一般人无法比的。一般老百姓买房,大都选择20年按揭,而我买房从来都是只贷款一年,到期了才还本金和利息。这样操作,不用交月供。而贷款到期后,我只须做做“纸面文章”转贷款一下。实际上,我一分钱也不用掏。
二、实际生活中有如此荒谬的事情,是“童话”吧?
同学的话:兄弟!我是看你人对,才给你讲这些掏心窝的话。你怎么可以不相信我呢?你要怎样才能相信我呢?
作者发言:你就给我讲点实际的例子吧!
同学的话:你知道王二麻子是怎么发家的吗?
作者发言:“那你说说。”王二麻子是我的另外一个同学,现在是开发房地产的亿万级富翁。
同学的话——
那我就说说。
想当年,王二麻子那个落魄啊!就连他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我临时拆借给他的。如今,别看王二麻子表面风光,他拿地的钱,是从银行贷款的;修房子的钱,是建筑商垫资的。总之,他就是一个完全的“空手道”。
房子修好后,王二麻子在正式开盘前,通常要举行一个“内部认购会”。这个内部认购,其实就是王二麻子召集公司内部员工和一些象我这样的、相熟的炒房客(或者干脆是一些从招聘会上收集的、众多的、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这些人的名义来买房子,全部用银行贷款来买。这,就是所谓的“开发商囤房”。
并且,此次交易上报给银行的交易价,必须比实际的内部交易价提高30%。为什么?因为贷款买房要首付两成啊!举个例子,如果你想收回100万,那你就必须以130万的房价向银行贷款。这样,银行给你的钱就是:130万×0.8=104万;你实际装进口袋的钱就是:104万—4万(给相关银行人员的“好处费”)=100万。
就这样,通过开盘前的内部认购,王二麻子其实已经成功的全部收回了投资,把所有的风险转给了银行。到这时,王二麻子才会开始打广告卖房子,并归还“买地的银行贷款”和“修房子的建筑商垫资”。
作者发言:后面又怎么操作呢?
同学的话——
你怎么那样笨啊!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能想到,后面的操作方法,其实与我炒房的方法是一样的,也就是:“
如果遇见不明真象的投资者(说是投资者,其实是傻帽)买房,那就高价卖给他;如果一直没有投资者买房,
那就不断的把自己的房子加价转贷给自己,不断的用银行的钱来还银行的债。”
不过,由于已经收回了按揭贷款的首付款,所以后面的操作并不需要每一次都加价30%,只需按着楼市房价本来的上涨幅度加价就可以了(即每年上涨14%左右)。
什么?万一房价上涨幅度不足于支付贷款利息怎么办?笑话,你什么时候看见过中国楼市的房价上涨幅度低于当年的贷款利息了?
明白了吧!这,就是中国楼市的房价只能上涨不能下跌;并且,房价的上涨幅度还不能低于当年贷款利息的真正原因!!
想想就觉得可笑,居然有学者说,“建筑成本和地价的不断上涨,是房价飞涨的原因。”这简直是扯蛋!其实,“金融成本”才是房价构成的大头,至少要占目前房价的50%。
以上海倒塌的莲花河畔景苑为例。网上公布,其楼面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建筑成本也不到1300元/平方米(其实,网上公布的建筑成本并不准确。市法院电梯公寓的建筑质量总该比它好吧,建筑成本也没有超过1000元/平方米)这么便宜的房子,开发商为什么非得要把它卖到14000元/平方米呢?卖低一点、少赚一点不行吗?答案是不行的。原因很简单,“金融游戏”是有成本的,每这样操作一次,房子就必须加价一次。只有不断的加价,上述操作才有生存的空间。所以,莲花河畔景苑前年卖7000元/平方米,去年卖10000元/平方米,今年就得非要卖14000元/平方米。俗话说“豆腐盘成了肉价钱”。这,就是“金融游戏”的代价!
有句话道出了目前中国楼市的实情,“房子是用来炒的,不是用来住的;商品房是卖给银行的,不是卖给老百姓的。”
老同学,请你想一想,现在的楼市,房价明明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老百姓的实际购买能力(也就意味着房子永远卖不出去),为什么房价还会不断的上涨呢?并且,还要“量、价齐涨”呢?原因何在?正在于此!

http://forum.home.news.cn/thread/68799012/1.html

接上:楼市只涨不跌的秘密:现在买房子,傻瓜才掏钱!
作者:Gree_yang 于 2009-07-17 14:04:00.0 发表



  三、极个别的现象,能代表中国楼市的整体形势?
  同学的话——
  老同学,你太孤陋寡闻了吧。请看房王列举的房地产大案:
  李树彪案:1999年9月8日到2004年1月15日,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骗取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共计44笔,涉案金额1.2亿元。
  康明案:2000年前后,河南郑州康明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东明花园414套房源,在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进行重复抵押贷款共690多套,至少套取银行资金2亿元。
  姚康达案:从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发放房贷7141万元,用于炒作128套住房。
  森豪虚假按揭案:从1997年年至2002年上半年,北京市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森豪公寓、太利花园为幌子,采取假按揭的方式,向中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展览路支行三家银行骗贷共计16.2亿元。
  建行广州分行案:2002年,审计署抽查建设银行广州地区八家支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发现10亿元虚假按揭。仅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长一人,即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
  曲沪平案:200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在已发放贷款中,发现1.26亿元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存在抵押不实,贷款代理人为“曲沪平”。其后更查出与曲相关的房贷高达91笔,涉及金额4亿元左右。银行不得不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出售抵押房产,以回收问题贷款。
  同泰案:2006年,北京同泰房地产公司涉嫌利用87份假业主所签购房合同,从银行骗贷6700万元。
  成都虚构房产骗贷案:2005年至200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唐某勾结成都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以虚构房产的方式办理房产证进行骗贷。现已发现的涉案房产证已超过一百多套,涉及金额近二千万元!而且事态还在进一步发展中。
  另外,今年银监会三令五申的明确要求,“贷款发放必须用于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楼市”。然而,40000亿资金依然流入楼市......
  老同学,请你想一想,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多的这类事情呢?为什么全国的银行都明知道是假按揭也要把钱贷给地产商呢?难道银行的官员们都是傻子吗?
  其实,银行的官员们一点都不傻。
  原因在于,银行内部人员与开发商其实是狼狈为奸的同伙。参与这项操作的某些银行内部人员决不是希望通过购房者支付贷款利息为银行赚钱,坦白地说,他们是在参与分赃——他们与开发商一起盗取不义之财,将风险转嫁给国家银行,而买单的是真实的购房者。一旦真实的购房者无法买下这个巨单,银行就出现危机。
  这时候,买单的就是全国人民了,国家必须银行注资,消除烂帐。国家的钱哪里来?印钞票!结果是什么?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老百性的钱不值钱了,或者说老百姓的钱被抢了,被谁抢了?被国家抢去堵漏了,堵开发商和银行某些蛀出来的大洞。这个洞如此之大,堵住了也是一个丑陋的疤,而疼的永远是百姓。
  所以我会说——房地产业已经成为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团结起来瓜分国家金钱(其实是老百姓的存款)的道具。
  违规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银行官员们不怕啊!只要表面的纸上手续完备了,我就没有了责任。即使按揭贷款是假的,又有什么关系?况且银行有国家这个后台,就是亏了也不怕,反正银行的官员们现在挣了钱就行。至于银行以后不行了,自然有国家来管,况且那是下届银行官员的事情。难怪中国银行的坏账率居然在 40%以上!原来,在中国,最大的腐败在银行!!
中国次贷危机之现状
民生抛一边,GDP摆在先,急功又近利,泡沫飞上天,次贷危机祸,泡沫是根源,美国衰退路,中国走得欢,消费促经济,富民须在前,百姓未增收,炒房炒资产,民众生活苦,奸商摆庆宴,经济未必好,政治更不谈,出此下策者,绝对属脑残!

http://forum.home.news.cn/thread/68784466/1.html

工业用房”何以当商品房卖给业主?
作者:梅明东 于 2009-07-16 22:13:18.0 发表


工业用房”何以当商品房卖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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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7-16 21:29:43
  “工业用房”何以当商品房卖给业主?
  来源:江南时报网
  花140万元买来的房子,居然是工业用地,原本是用来建生产楼的工业用房,可是原产权单位已经不存在,问题更加难以解决。日前,读者陈守东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5年多来他一直为房子四处奔走,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业主:140万买来“工业用房”却成被告
  陈守东称,2003年9月,他与海安海凌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冯春签署一份购房合同,以140万元的价格购买长江东路17号商住楼三层楼共约600平方米的房屋,并先交了90多万房款,并打了一张50多万的欠条。很快他也拿到了房屋“两证”。随后他到中国银行准备用房屋作抵押贷款还房钱,被告知自己的房屋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是“最不值钱的”那种。陈守东又去找海凌公司交涉,对方表示同意“更改”。几个月后,陈守东却被告知“证弄丢了”。这么一来,陈守东认为自己本是买商品房,海凝公司却用“工业用地”建的“厂房”对外销售,自己被蒙骗了,索性不再支付余下欠款。2007年3月,海凌房地产公司以拖欠房款为由将陈守东告上法庭,要求陈继续偿还剩余房款。法院很快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调查:“工业用房”系二手转让
  陈守东认为,自己买房,原产权单位违背原先规划,用来造酒的厂房怎么造成商用住房结构,而且还卖给这么多业主,实际已改变土地用途,有关部门为什么还“一路绿灯”,为其办理各种产权证手续?陈守东还告诉记者,海凌房产公司在办理产权证时,向国土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上面自己的签名和印章都是伪造的。正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才让“工业用房”顺利卖给业主,自己才被蒙骗。陈守东希望,监管部门出面协调此事,自己要么退房,要么由原产权单位改变土地性质。
  记者采访中获悉,位于海安长江东路17号的商住楼,原属于海安县帅克饮品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规划用于生产葡萄酒的厂房。当时规划审批材料上领导明确“不得变相搞商住楼建设”。可是,2003年房子还是按照商住楼的格局建成了。不久,帅克公司因资金问题将房屋产权转让给海凌房地产公司。随后海凌房地产公司将房屋对外公开销售。
  国土资源厅:私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
  为了解更多的细节,记者电话联系了海安县建设局局长周道,周局长以对此事不知情为由没有透露更多详情。记者采访中还获悉,目前原产权单位帅克公司已经破产。记者也未能与海凌房产方面取得联系。
  随后记者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取得联系。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产权单位私自变更土地用途是违规的。如果现在变更土地用途将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工地,须经当地政府部门同意、由原规划部门审批。
  最新的消息,经政府部门协调,同意将陈的房屋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接下来问题的焦点是,谁来承担土地出让金,目前陈本人与海凝公司都不愿承担这笔费用。对此,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表示,变更土地性质所需出让费用,既可以由土地转让方承担,也可以由土地受让方承担。业主陈守东可以与海凌公司协商解决。
  法律人士:双方所签合同无效
  对于陈守东遇到的问题,江苏省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志华律师认为,陈守东与海凌房地产公司冯春签订关于转让房产的《协议书》存在问题。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产权单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将生产用大楼建成商住楼出售,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同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应属无效。
  海安县建设局和国土局在办理两证中,未发现《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书》系伪造,还给其办理了两证,疏于把关,属监管不力。
  不过,张志华律师最后也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查看开发商相关资质和证书,以免留下隐患。记者 曹玉斌
  



作者: caoxibai    时间: 2009-7-19 07:26
标题: [原创]城里的y事之1:老头寻欢赖账 小姐当街讨钱
疯狂“地王”频现的困惑与担忧  
2009年07月18日 00:00:41  来源:学习时报  

     北京土地市场的争夺大战再次升级。7月6日,大兴又诞生了新的“地王”。黄村19号商业金融和混
合用地、20号居住项目,最终在243轮竞价后,以30.25亿的成交价格,被国企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摘得
。据悉,该地块将开发成精品住宅。
    近期,地价、房价在金融危机的虚掩下仅仅蛰伏了一年,就立马反弹到令人瞠目结
舌的地步。6月30日,北京市内一处地块,以超过40亿的价格被某央企竞拍获得,成为继2007年10月房地
产市场调整以来,全国总成交价最高的“地王”。此前,这一现象已经频频在全国各地出现,疯狂的一幕
同样也在重庆、广州等地上演,与之伴随的是房价再次掉头向上创历史新高。
    地价频现“地王”,触动着人们的神经,也让人们对此表示出一定的困惑。然而,在投资界人士眼里
,不必大惊小怪。用某地产大亨的话说:“各界对于所谓房地产的泡沫不用过于担心,居民可以承受更加
昂贵的房产。”这位大亨对当前宏观基本面的分析判断更是语出惊人,“真正拉动中国经济走出此轮低谷
的是消费和房地产,而不是4万亿政府投资。”后面这句话大致可以理解为,中国经济增长似乎进入了一
个以房地产消费为推动的阶段。从这一点来看,疯狂上涨的地价对于消费者来说,尽管是一个坏消息,但
对于中国经济的整体走势是具有推动力的,言下之意,房价仍有上涨动能。
    无法回避的是,造成目前房地产市场“疯狂”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居民的收入能否跟得上房价的上涨
速度?房地产行业拉动中国经济是否可持续?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副委员长成思危日
前就表示,今年一季度以来信贷快速增长,其中确有一部分资金流入了股市和楼市,是其回暖的主要原因
之一。显然,将“地王”的崛起,房价的飚升当作中国经济回暖的标志,是福是祸还需要观察。
    更何况,房地产业在中国还远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行业,尤其不是充分竞争的市场化领域。实
际上,此轮“地王”竞标席位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大多浮现的是央企的影子。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这些
企业握有充裕资金,深知投资实体经济的难度要远高于投资股市和楼市,这就不难理解“地王”为何频频
出现在全国各大城市。或许房地产业担当中国经济复苏新引擎的“救市论”正在得到认可和默许,因此也
就不能无端揣测房地产业对于拉动中国经济究竟意味着什么。但人为地造就高地价和高房价对于创建人本
经济、人文社会毫无裨益,弊端将是显而易见的,其害也将无法回避——房地产泡沫又将卷土重来。
    余波未平的金融海啸历历在目,依靠经济泡沫的财富效应终将被拆穿——“地王”的频现下高房价、
高租价实际上等于由大地产商代政府间接抽取的“地产税”, 这一成本终将转嫁至消费者身上,大大加
重了经营者的负担。消费者只能再一次陷入观望之中,而在疯狂地价支撑之下的恶性循环如脱僵野马,谁
人又能在“地王”频现的疯狂之中保持一份清醒呢?(井水明)

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09-07/18/content_117249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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