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551|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医基础理论 第一章 中医学理论体系概述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6-3-7 11: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朝阳 发表于 2016-3-6 03:31
(四)辨证论治

1.辨证论治的基本概念:

(1)症、证、病的概念:
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总是通过一定的症状、体征等疾病现象而表现出来的,人们也总是透过疾病的现象去揭示疾病的本质。中医学认为:疾病的临床表现以症状、体征为基本组成要素。

症状是疾病的个别表面现象,是病人主观感觉到的异常感觉或某些病态改变,如头痛、发热、咳嗽、恶心、呕吐等。能被觉察到的客观表现则称为体征,如舌苔、脉象等。广义的症状包括体征。

证,又称证候。证是中医学的特有概念,是中医学认识和治疗疾病的核心。其临床表现是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机体与周围环境之间以及机体内部各系统之间相互关系紊乱的综合表现,是一组特定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全面揭示疾病本质的症状和体征。其本质是对疾病处于某一阶段的各种临床表现,结合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归纳和综合,从而对疾病的致病因素、病变部位、疾病的性质和发展趋势,以及机体的抗病反应能力等所作的病理概括。它标不着机体对病因的整体反应状态,抗病?、调控的反应状态。如“脾阳虚证”,其病位在脾,病因是寒邪为害,病性为寒,病势属虚。这样,病位之脾,病因病性之寒,病势之虚,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脾阳虚证”。证是由症状组成的,但它不是若干症状的简单相加,而是透过现象抓住了具有本质意义的辨证指标(症状),弄清其内在联系,从而揭示疾病的本质。可见,证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质,所以症与证的概念不同。
病,又称疾病,是在病因的作用下,机体邪正交争,阴阳失调,出现具有一定发展规律的演变过程,具体表现出若干特定的症状和各阶段的相应证候。

病是由证体现出来的,反映了病理变化的全过程和发生、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

症、证、病的关系:
症、证、病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均统一在人体病理变化的基础之上;但是,症只是疾病的个别表面现象,证则反映了疾病某个阶段的本质变化,它将症状与疾病联系起来,从而揭示了症与病之间的内在联系,而病则反映了病理变化的全部过程。

——关于证、病的定义及关系,客观事实及逻辑混乱不清。

症状:病人主观上的不适即为症状。症状是现象。

证:病理学诊断,机体内在的病理过程或病理状态。内在的病理过程或状态可由特定或不特定的病因引起,通过症状表现出来。

病:一定的病因引起的病理过程或病理状态的总和。

在内伤杂病领域,中医辨证论治模式,方法是以机体内在病理过程或状态为诊治过程的核心及枢纽,定病位,定病性,定彼此标本转化轻重缓急关系。特点是以整个内伤杂病为参考体系,以单个的病理过程或状态为单位,对病人的病情状况进行分析处理。重心在于处理不同病理过程与状态之间横向的关系(定病位定病性定彼此标本转化轻重缓急关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6-10 17:53 , Processed in 0.12501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