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150|回复: 10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2-12 18:07: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南京陈斌在 2009/02/12 08:19pm 第 2 次编辑]


解读伤寒论,有多种的途径可以入手,自然也包括从文字训诂释义的角度。但个人认为,解读医学的著作,更重要的是从医理的角度入手。任何文字的训诂释义,不应违背医理。违背医理,假设不是后来者读错了,那么,就是原著者在理论构成或理论表达上出现了错误。需要更改的是原有的理论表达和误读,而不是医理。
如果伤寒论的六病,仅仅是六经的病变,是以经络为主的病变,那么,理论上来说,似乎可以以针刺为主要治疗手段,就应当能解决之。而临床的事实,则似乎不是这样的。
如果伤寒论的六病,是以经络为主的病变,那么,其传递应当是严格的依照经络循行的路径进行,而临床上的实际所见,也不是这样的。传统的中医对此解释为循经传,表里传,越经传,循经传中,又有两种说法,一是从太阳至阳明至少阳至太阴至少阴至厥阴,一是从太阳至少阳至阳明至太阳至厥阴至少阴,坦率的说,这种解释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有时是一种理论上的自洽的产物,是不够严谨的。
从逻辑上讲,伤寒论的病证中,伤寒是病的概念,是指机体受了风寒所引发的以发热为主要表现的病变;而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则是证的概念,是伤寒病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病理概括。这种病理概括,包含有两个要素,一个是病位,一个是病性。在病位上,大体分三大层次,表、半表半里、里,这已不是经络所能涵盖的了,事实上是以体表与脏腑定病位为主的了。
至于太阳证中,又分太阳经证,太阳腑证,太阳经证中,又可分为太阳中风证,太阳伤寒证等,彼此的关系,是总证与分证的关系,分开来为太阳诸分证,合起来为太阳总证,而不能称作是病和证的关系。其它六经证与各经下分证亦是同样的关系。
《伤寒论》强调疾病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连续过程。具体的言,在伤寒论中,强调的是外感热病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连续过程。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以发热为主的一类病症,通常可见于普通感染性疾病,如肺炎、胆囊炎、盆腔炎等,及传染性疾病,如麻疹、流脑、SRAS等。这二类病,从总体上言,有着不同的病因病机,从而有着不同的诊治规律。在张仲景时代,还不能区分出这两类病症的不同,笼统的称之为伤寒病,而后来者在病症的诊治的实践中,发现用伤寒论的方法,有许多的发热性疾病,不能得到很好的治疗,事实上就是将后一类的发热性疾病,即一些烈性的传染病,从全部的发热性疾病中分离出来,和普通感染性疾病区分出来,这就是温病学说产生的客观背景。反过来,我们似乎可以说,狭义的伤寒,则是以处理普通感染性疾病(各系统感染)为主(从六经证的临床表现的描述来看),六经辨证的实质,似乎就是反映了各系统感染的不同类型,与不同发展阶段。
伤寒论在处理诊治临床疾病时,是有着一定的适应范围的。所谓的伤寒钤百病,这是将伤寒论的作用过于放大了,同时也是将临床病症诊治的复杂性过于简单化了。
另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伤寒与温热病的分开诊治(寒温之分),是客观疾病种类的不同而产生的客观要求,是学术上的进步。而目前中医学术界有一些呼声,试图将寒温统一,则似乎是“真理再向前迈进了一小步了”。
又,方证学说的缺陷,在于忽略了(未充分强调)疾病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治病必先识病,识病然后议药。临床诊治过程中,对于疾病的认识,其病因、病机、转归预后,对医者,对病人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不能充分认识掌握病人疾病的病因、病机、转归预后,不能算为一个合格的医生。

[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南京陈斌2009年02月12日 08:11pm 时添加 -=-=-=-=-
参阅:中西医融合是必然的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27&topic=2313&show=0
证态新概念可以同时完成对中医外感热病学与现代感染病学的分割与重组,如对疾病发生发展过程的认识,可以形成一个有机融合的病理过程,即卫分证、太阳经证、前驱期是感染的急性反应期,以非特异性临床症侯群为特点;气分证、阳明证、少阳证是轻度全身炎症反应发热与典型的局部炎症反应的组合;营分证是脓毒症或者MODS的早期;血分证是脓毒症或者MODS合并DIC;三阴经病是感染的慢性期。
2
发表于 2009-2-12 18:48:44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同意陈总版主的观点。个人认为:太阳证就是太阳证,不要加“经”字,有画蛇添足之感。概念的命名要尊重原创,如果重新命名的话,就必须重新建立一个新体系。

-=-=-=-=- 以下内容由 mawenhui33662009年02月12日 06:50pm 时添加 -=-=-=-=-
后世六经体系已经不是《伤寒论》的辨证体系了。
3
发表于 2009-2-12 19:38:13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下面引用由南京陈斌2009/02/12 06:07pm 发表的内容:
如果伤寒论的六病,仅仅是六经的病变,是以经络为主的病变,那么,理论上来说,似乎可以以针刺为主要治疗手段,就应当能解决之。而临床的事实,则似乎不是这样的。
如果伤寒论的六病,是以经络为主的病变,那么 ...
    请问先生:您所说的“医理”指的是中医医理还是西医医理?谢谢。
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2 20:17:32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下面引用由gl01012009/02/12 07:38pm 发表的内容:
    请问先生:您所说的“医理”指的是中医医理还是西医医理?谢谢。
个人的观点,理不分中西。真理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然,在语言表达上,二者有着不同性。但是,在逻辑上,是应当相通的。如果不通,那也只是我们尚未把它理通而已。
5
发表于 2009-2-12 20:51:55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下面引用由南京陈斌2009/02/12 08:17pm 发表的内容:
个人的观点,理不分中西。真理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然,在语言表达上,二者有着不同性。但是,在逻辑上,是应当相通的。如果不通,那也只是我们尚未把它理通而已。
    个人认为,所谓“理不分中西”是错误的。人可以不分中西,病可以不分中西,但是,对于病的诊断和治疗不可以不分中西,医理不可以不分中西。假如医理不分中西,也就没有中西医了。但是实际的情况是,不但有中西医,而且中西医的医理各有不同,不是吗?
6
 楼主| 发表于 2009-2-12 22:24:07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病症的存在是客观的,而中西医理论则是主观的。病症是不可以更改的,而理论则是可以修正的。现阶段的中西医医理各有不同,尚未完全做到相互汇通,但再过数十年,或数百年,又会怎样呢?理分中西是暂时的,理不分中西是个人追求奋斗的学术目标。
7
发表于 2009-2-12 22:49:39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同意陈斌先生和马文辉先生的观点
8
发表于 2009-2-13 18:31:50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伤寒论》——三阴三阳、六病、六证,是中医临床医学的奠基之作,是辨证论治的奠基之作。
   
     广义的伤寒包括所有的外感热病,即今天西医的病原微生物感染性疾病。三阴三阳(六病、六证)是外感热病演变过程中六种表现状态,是藏象、经络、病因、病机的综合反应。三阴三阳是阴阳一分为三的概念,三阴三阳是阴阳学说在外感热病中的具体运用。温病学是对伤寒论的补充,温病学所有的内容应该包括在三阴三阳之中,否则阴阳就不能微万物之纲。

     西医的病源微生物感染性疾病与中医的外感热病所指的对象是同一的。中西医的差别就是所取的临床资料(疾病的客观资料)不同,中医取的是象(四诊资料),西医取的是微观病理结构。

    寒温统一是历史的必然,中西医融合是历史的必然。
9
发表于 2009-2-15 06:14:33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同意陈斌的观点。在学习伤寒论的时候,经常的迷迷蒙蒙于六经辩证中。回来看来郑钦安先生的医书后,才感觉到豁然开朗了。
我认为:六经是为了对疾病进行系统研究而人为分的六个子系统。太拘泥于此的话,研究“医术”的道路将更加曲折。
----呵呵,业余人士,见笑了

-=-=-=-=- 以下内容由 m88432009年03月19日 01:13pm 时添加 -=-=-=-=-
三阴三阳也是取的像————人生病是的“像”

-=-=-=-=- 以下内容由 m88432009年04月15日 09:14am 时添加 -=-=-=-=-
三阴三阳也是取的像————人生病是的“像,如果太拘泥于人体的经络的话,研究“医术”的道路将更加曲折
10
发表于 2009-2-15 17:58:14 | 只看该作者

从医理的角度探讨伤寒六经病的实质

辨六经病的目的是辨病之所在,简言之,就是辨别“病所”,这是《伤寒论》辨病理论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优点。六经病辨证最能反映中医学特色,《伤寒论》六经病义广.如果我们运用中医天、地、人三才观,整体综合观来认识寒温气化作用,《伤寒论》是仲圣把握了人类疾病内外相因的因果关系而提出来的。所以《伤寒论》并不限于风寒外感,不仅是外感热性病的辩证纲领。“六经铃百病”,可融内伤、外感。
赞成:寒温统一是历史的必然,中西医融合也是历史的必然的观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6-2 15:37 , Processed in 0.05356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