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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过度医疗”需开“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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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20:5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媒体报道,根据我国卫生计生委数据显示,我国医疗费用近几年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医疗费用达到了2.9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近20%。业内人士认为,过度医疗是一个重要原因。

  过度医疗,简单说就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护理。一直以来,医疗行业过度医疗都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医院搞创收、医生吃回扣、医疗器械暴利等行业积弊,公众并不陌生。“以药养医”下,医院靠增加药品收入维持运转。利润驱使下,医药公司、医院、医药代表、处方医生无形中结成同盟,甚至彼此之间心照不宣,过度医疗搞创收,屡试不爽。这也正是老百姓屡屡诟病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诚然,过度医疗有经济、政策、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原因,既是技术问题,也是道德问题,还是社会问题。一方面,一些病人有过度医疗的急躁心态。他们只要一生病就希望马上能治好、一分钟能见效,于是乱投医、乱吃药、乱治疗。另一方面,有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存在过度医疗的利益驱动。一些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的耗费。对此,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体制因素导致的公益缺失。投入过少把医院推向了市场,医院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需要,医生增加收入的要求,都逼得医院必须靠山吃山,并以过度医疗作为手段而获得利润。换言之,国家保障的公益性不足导致医院的公益性缺失,成了过度医疗的最大推手。

  过度医疗的危害无需赘言。它不仅给患者造成了心身伤害,还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把有限的医疗资源投入到无效的医疗中去,也增加了国家的经济投入。而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医生身上的神圣光环将逐渐褪去,最终恶化了医患关系。

  依笔者之见,根治“过度医疗”必须标本兼治,需要顶层设计,需要制度发力,需要多管齐下。这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对医疗综合改革作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在治标方面,直接针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护理等问题“对症下药”,比如,通过监管监督医生处方权、规范医生行为等方式来避免过度医疗。另外,《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就治本而言,改变目前医院的创收机制,把“创收型医院”改造为“公益型医院”,取消公立医院的经济考核指标,并以财政补贴来支撑医院正常发展。此外,国家必须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加强医院管理,出台相关规范,合理控制药品、大型检查和一次性耗材在医疗消费中的比重,规范医疗行为。同时,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健全各种疾病诊疗指南,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评估的指标和管理体系。对个人来说,也要有避免过度医疗的意识。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从监管层面明确了整治要求。期待各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校验与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督察,严格规范开方用药。多管齐下,纠正不正之风才能形成更大合力、收到更多实效。(廖海金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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