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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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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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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4:04:18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这个贴子最后由溪流在 2006/01/18 02:37pm 第 3 次编辑]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这样看来,中医的文化遗产属于知识产权当无异议。
当然,它可能无从追求保护时限,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其本身的知识产权应受保护的本质。譬如说某人翻印了某篇古人著作,他不能随便把著者篡改为自己的名字。
我说:
“如果因为我们后辈因为“学习”和“发掘”了“无主的宝藏”(这个概念更荒谬)”就不能说是继承了中华祖先的遗业,那我们学出来的算什么呢?算自己的新发明吗?那我们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盗窃者了。莫非应了那句笑谈“儿子偷爹不算贼”。
请注意,这里我说的是“我们”
你回答“你自封为偷老子的贼儿子,那是你自己的事。最大你却谈不上,无非偷了老子的手艺挣点稀饭钱,看不上你的人正多。”
你回答的意思, 把我说的“我们”偷换成了“我”本人,并借题发挥来攻击我,你又一次的偷换了概念,并且还含有很不光彩的攻击和诽谤人的含义。
你的首篇文章就偷换了继承的概念,把“继承”的概念等同为法律条文意义上的“继承遗产”,
一个题目的辩论你就两次偷换概念,你还毫不惭愧的说“逻辑学也是一门科学,请不要把古人中医的那些混乱的归纳、分析、推理,带到中医论坛来。”
叫别人怎样评价你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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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4:51:43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看来此人的确别有用心,幸亏溪流先生临阵不乱,明确指出此人偷换概念,故意调包的阴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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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8 14:52:14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你自己封为偷老子的贼儿子,那是你自己的事。
你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把我们(或者说中医们)封为偷老子的贼儿子。请注意,你越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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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8 15:25:58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还想给你说说挣稀饭钱的事。
据说中医从业人员有五十万之多,能挣钱,挣大钱的中医不多。大多数人通过业医也就是挣个生活费而已。为什么?
我们知道,或者我们也常听到这样一个传说。比如你闭门家中坐,突然一个律师来告诉你,你的某个甚至你都想不起的远房亲戚在美国去世了,留下一大笔财产指定由你继承。于是你不用任何付出就得到了一笔财产,过上了好日子。这笔财产落在任何人头上,都是一个固定的数额。
而中医业的继承(按照你的说法),落在不同的人身上却有不同的结果。如果说真的继承了什么技能(尽管这实际上只是学徒三年,或者中医学院的结业证),那么这种继承而来的技能也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大多数人凭着继承而来的中医遗产只够糊口。
当然,我们的溪流先生不会愚蠢到建议把中医学院的毕业证改为继承证。也不会把师带徒的出师酒命名为继承酒。我只是要想说的是,在大多数初出茅庐的中医通过几十年的临床实践、通过对中医经典的钻研,通过对中医学宝库的发掘,通过对中医的发展和与市场的结合,通过他们付出的无数时间和精力。其医疗技能和水平得到了提高,从而得到了患者认同,从而获得了超过大多数中医高额收入。这些,难道不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后天获得的技能?你能把它定义为继承而来的?
既然是继承而来,为什么同是中医,水平有高有低?收入有高有低?能不能说水平高收入高就是继承得好呢?
似乎我们的中医药大学也应该改为中医药继承学校,因为先要继承嘛。按照你的说法,这是一个绝对的普遍必需的程序或过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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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5:47:03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下面引用由瞽者2006/01/18 03:25pm 发表的内容:
我们知道,或者我们也常听到这样一个传说。比如你闭门家中坐,突然一个律师来告诉你,你的某个甚至你都想不起的远房亲戚在美国去世了,留下一大笔财产指定由你继承。于是你不用任何付出就得到了一笔财产,过上了好日子。这笔财产落在任何人头上,都是一个固定的数额。
哈哈哈,简直就是荒唐之极,思维错乱的让人啼笑皆非。真的难以现象这样的头脑居然能在正常人群中存在。
假设那笔美国亲戚的遗产是100万,你用这100万为资本,通过自己的努力,结果使自己的资产不断的增长,结果就有了300万。这时候你就可以不承认你曾经继承过100万的事实吗?你的美国亲戚真是和你一样是个瞽者!!哈哈哈,真是小丑一上台,观从就笑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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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22:23:55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先辈为我们打下了江山, 我们继承了前辈的事业,并且巩固发展和创造了革命事业,取得了今天的辉煌成果,难道与继承前辈的业绩无关吗?
哪个人能造空中楼阁?
“我之所以比别人看得更远,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懂科学巨人这句话的意思吗?
算了,再辩没什么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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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2 09:46:55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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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5 06:29:07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同意二黑说法,继承一词并没有错,用法律名词来套“继承祖国医学遗产”并不恰当。
49
发表于 2007-8-4 15:55:00 | 只看该作者

再说继承和发展的问题

参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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