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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言意之辨”及其美学意义 http://www.govyi.com/lunwen/2008/200811/274724_3.shtml
王弼在言意关系的问题上基本是继承《易传》思想的。王弼所忘之象乃是汉人的“象”, 不是《易传》的“象”。盖不过所处之时代不同, 其所偏重之处不同罢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大抵乃是《周易》所奠定的“取象”的思维方式, 此“取象”的思想方式大不同于所谓的“形象思维”。简言之,“形象思维”不过是于人观察物事时所得的虚假之幻象, 这种虚象不过是关于此事物表面形状的照相而已; 而“取象”的思想方式, 乃是“度物象而取其真”, 乃是得一关于物事的“真象”, 这种“真象”乃是事物之所以为事物者。故自《易传》说圣人“观物取象”至王弼“得意忘象”都是这种“取象”思维方式在起作用。“取象”思维首先是“观物取象”, 这种“观物取象”不是照相,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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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的思维路子明显是沿着《易传》的路子在走的,“夫象者, 出意者也; 言者, 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 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 故可寻言以观象; 象生于意, 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 象以言着”。可以说这正是《易传》“圣人立象以尽意, 设卦以尽情伪, 系辞焉以尽其言”的不同表述方式而已。不过王弼在这里针对汉人拘泥于“象”的情况, 特别申言在寻求“意”的过程中要不执着拘泥于象。须知道,“象”是对天地日月星辰和万事万物的模拟, 取类。“象”取像于某物,乃是取其物之“意”, 非只是该物也,“象”与物不具有那种僵硬的一一对应性, 即“故触类可为其象, 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 何必马乎? 类苟在顺, 何必牛乎? 爻苟合顺, 何必坤乃为牛? 义苟在健, 何必乾乃为马? ”所以王弼说要忘象以寻意, 即是指不能拘于所取类之某个具体之物象而得的卦爻象, 乃是直趋卦爻象所想要反映的那个“意”。执着拘泥于“象”者, 明显就是没有体悟到“象”所反映的那个“意”者, 因为象具有个体性, 有限性, 而“意”是全体, 是无限, 故而要得“意”就必须超越有限的“象”。即“忘象者, 乃得意者也; 忘言者, 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 得象在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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