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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后皇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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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普法教育 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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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10:30:22 | 只看该作者

[注意]普法教育 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

下面引用由文斗好2008/11/08 07:57am 发表的内容:
请问“法律专家”(后皇嘉树 岁月无情 郎中喜来乐),对于制定错误的,甚至对中华民族来说是反动的法律和政策的人,应该判什么刑?
回答:应该升官,如果有后台的话.............................
22
发表于 2008-11-8 10:35:57 | 只看该作者

[注意]普法教育 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

法律必须5年一定,合理吗?非常之时,是否可行临时之法???.................................................
23
发表于 2008-11-8 11:02:40 | 只看该作者

[注意]普法教育 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

下面引用由郎中喜来乐2008/11/08 08:49am 发表的内容:
文斗好会员,我赞同国家实行医疗行业准入制度,不是以个人利益考虑的,如以个人利益考虑,我也希望国家将准入的门槛降低,即没系统学习和培训而只有一技之长就可行医。再说法律的制订不是个人意志能实现的,需经 ...
请不要那么乱好不好。你这么一小段话就涉及8,9问题。你不是法律专家吗,我就专门和你探讨法律问题来着。我想先和你探讨的就一个问题,“对于制定错误的,甚至对中华民族来说是反动的法律和政策的人,应该判什么刑?”或者该不该判刑。
24
发表于 2008-11-8 11:04:40 | 只看该作者

[注意]普法教育 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

[这个贴子最后由红杉树在 2008/11/08 11:06am 第 1 次编辑]

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转)

  [至柔无为] 于 2003-08-11 11:28:20发表
  关于法律的定义有很多学说,但这些学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
法是有前提的、法从属于某个前提;另一类法律本身是绝对的,是没有前
提的限制的。
  一类观点认为法律的前提是自然法,另一类的观点法是绝对理性,源
于上帝的意志。
  本人认为: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法从属于社会秩序,社会秩序
是法存在和发生的前提。社会秩序分为既定的社会秩序和理想的社会秩序
两类。作为工具的法,对给定社会秩序而言是对秩序的描述、强化和发现
,对理想社会秩序而言,法是一种创建。立法时必须考虑立法的目的,立
法对既有社会秩序的影响。
  下面是论证:
  世界上,可以有不自由的秩序,但绝对不存在没有秩序的自由。要自
由就要有秩序。个体需要自由,群体需要秩序。保护秩序就是保护了自由
,维护了秩序就是维护了自由。自由是什么?自由是天赋人权。换句话说
,天赋人权只有在秩序中才能实现,没有了秩序也就无所谓天赋人权。
  为什么要法律?因为有人为了自己的天赋人权常常破坏秩序而危害他
人的天赋人权。秩序要求人们按照秩序的规则行使自己的天赋人权,法律
要强制人按照规则行使权利。法律存在于群体生活中,为了维护群体生活
的秩序而诞生的,因此法律是维护秩序的一种工具。
  更深一个层面要讨论的问题是秩序?什么是秩序?为什么要秩序?如
何形成秩序?什么样的秩序是善的秩序?什么样的秩序是恶的秩序?我们
要建立什么样的秩序?要维护什么样的秩序?就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我们
需要一个平等为基础的秩序,还是要一个以绝对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秩序
?这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问题。
  功利层面上,法律必须低于秩序。法律是被强化的秩序,但是法律不
是秩序的全部内涵。社会生活全部法律化就意味着社会的僵化。
  当我们谈法、法治和法制的时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时,首先要
明确什么是法。求仁得仁。关于法的不同定义意味着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不
同的地位。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意味着法服务于社会,而非凌驾于
社会秩序至上的绝对东西,法服务于人的自由,而不能凌驾于人的自由之
上。法是人们实现自由的一个工具和路径,而非唯一的工具和路径。我们
需要法律,但法律不能神圣化,更不能教条化。
  当我们谈法制和法治时,首先要明确我们要创建或维护一个什么样的
社会秩序,对人的行为进行什么样的限制。
  一个有执行起来有争议的法律意味着这个法律与社会秩序间有距离

25
发表于 2008-11-8 11:12:48 | 只看该作者

[注意]普法教育 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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