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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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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中医协作组织,共同为提高基层中医(含祖传自学)并提高中医整体地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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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 10:08:32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建立中医协作组织,共同为提高基层中医(含祖传自学)并提高中医整体地位努力

首先我们进行第一步,发起人的招募,
条件:1.热爱祖国传统医学
   2.愿意为了改善祖国传统医学的现状而努力
   3.愿意为了将来社团注册的基本条件作出物质或劳动上的贡献的

这三个条件提得好,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报名方法.跟贴,并留下大致所属地区 和邮箱 手机号码(便于必要时进行通知)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这个"申请成立社会团体",恐怕在现时条件下,还难以申请.
这样好不好,把这个"社会团体"改成为一个中医培训中心,先有个基础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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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6-3 21:28:44

建议建立中医协作组织,共同为提高基层中医(含祖传自学)并提高中医整体地位努力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5/06/01 10:08am 发表的内容:
首先我们进行第一步,发起人的招募,
条件:1.热爱祖国传统医学
   2.愿意为了改善祖国传统医学的现状而努力
   3.愿意为了将来社团注册的基本条件作出物质或劳动上的贡献的
...
可以,那就由你多费心了.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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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7 15:54:2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建立中医协作组织,共同为提高基层中医(含祖传自学)并提高中医整体地位努力

然而,问题是:建立中医协作组织
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例如,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文化局或那个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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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7 16:56:1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建立中医协作组织,共同为提高基层中医(含祖传自学)并提高中医整体地位努力

把这个论坛办好,把精英们招来,无形中就是协作。关键在于大家愿意付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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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0 14:14:1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建立中医协作组织,共同为提高基层中医(含祖传自学)并提高中医整体地位努力

不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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