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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秦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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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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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6 19:28:10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呵呵!奇怪了,一位总斑竹怎么管起鸡毛蒜皮的事来着?
这里有斑竹,自然由他们来管;分论坛有分论坛主,他们管什么?管斑竹,监督!总斑竹管什么?不用说了。
你叫我们的总书记去管街道办事处?笑话!天大的笑话!
12
发表于 2006-8-16 19:36:33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我们的总版主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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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6 20:40:30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这个贴子最后由五积散在 2006/08/16 08:43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秦越人2006/08/16 07:21pm 发表的内容:
一家之见!既然五先生舍不得割爱,就不转吧!
顺及,在下体弱,不及曹孟德读陈琳文能愈头风,读那些宏文,未及一半,已感昏倦头痛,恕难遵五先生的使命!
惭愧!
有关 wqn1 和沐河先生的文贴,在下也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没时间细细过目,不过总体感觉还是属于探讨中医医理的文章,既然是属于中医医理的文章,本着人人平等互相尊敬的原则,五积散实在是没有把文贴转移的理由。
论坛的灵魂就是文贴,换言之,即便是张仲景的文贴,不也是一家之言吗?谁又能说自己的文章就能代表中医?我想先生也不会认可自己的观点就是绝对的正确,自己的文章就代表中医吧。
先生常说:有容乃大。身为版主,五积散时刻记住先生的教诲,所以留下了文贴。
想必先生也知道,强权统治论坛,只能是一时之快,任何一个企业,国家,要想长久的发展,那就必须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规范制度,人人平等,互相关爱,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论坛存在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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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01:20:06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秦越人为什么要躲开?------我都看不下了。
是因为心酸?
15
发表于 2006-8-22 06:56:37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读完全部留言,很让人感动。
16
发表于 2006-8-22 10:26:36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这个贴子最后由五积散在 2006/08/22 06:16pm 第 2 次编辑]

老朽朽,以自己的牙口老得只能吃奶而不能吃我山东的大煎饼了,
来决定让谁留着当接班人,好让自己这个大贪安全退休,安全着陆。
扁鹊这个老朽也是一样,以前走到哪,,他摇身一变就干什么医(带下医,小儿科、疮医),万金油式的变色龙,在现代科学时代难找到用武之地。但人老心不老,总是变着法子搞独裁,将中医留在封建社会,愚民政策是其最拿手,想将我们青年人教育得不辩东西,好对他哥共送德!
真是人毕竟老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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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0:41:43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老王,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是,我捍卫(不用誓死了)你说话的权利!
18
发表于 2006-8-22 15:42:27 | 只看该作者

会员 wqn1 的文帖应移去争鸣版区

伪科学说得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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