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9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金匮要略》讨论 第15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 10:4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词解】
  痼疾:经久难治的疾病。
  卒病:新病。
【释义】
  本条论述新久同病时的先后缓急治则。在新病与久病同时存在时,也应首先分别证情的先后缓急,急者先治,缓者后治。如本条所说,久病势缓,不能急治;卒病势急,稍缓能起变化。且痼疾难拔,卒病宜治。故既有痼疾又加卒病时,一般当先治其卒病,后治其痼疾。
【参考】
  赵以德《金匮玉函经二注》:“痼疾,谓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而可取效于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邪尤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之学者,知所先后也。”


该原则中西医一致
2
发表于 2009-1-2 13:03:49 | 只看该作者

·《金匮要略》讨论 第15条

此条当与上条“病有急当救里。。。。”结合学习。尤在泾曰:“治实证者,以逐邪为急;治虚证者,以养正为急。。。。。卒病易除,故当先治;痼疾难拔,故宜缓图,且勿使新邪得助旧疾也。读二条,可以知治病缓急先后之序。”
3
 楼主| 发表于 2009-1-2 14:43:27 | 只看该作者

·《金匮要略》讨论 第15条

谢谢关注,谢谢赐教。
4
发表于 2009-1-2 15:01:03 | 只看该作者

·《金匮要略》讨论 第15条

与李老共习!
5
 楼主| 发表于 2018-9-13 08:15:38 | 只看该作者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5-8-28 00:37 , Processed in 0.05287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