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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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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1:47:29 | 只看该作者

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公告

支持搂主。这里不是自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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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14:22:57 | 只看该作者

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公告

  古水流版主,看我以下给你的回复:
  1、对于你3楼的疑问。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是不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具体哪一条,古版主自己去查一吧)
  证据:A.“一封发到河南高院、商丘中院的庭外声援信(转贴)”贴子中还提到如果怎么怎么样,很可能重演历史上曹操杀华佗的悲剧,我试问古版主,胡**能跟华佗比吗?
        B.“胡万林的中医思想和技术是国宝”帖子中说胡**中国宝,古版主觉得胡**是国宝吗?
    
  2、对于你4楼的疑问。
    请古水流版主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gtcm.info回车,抬起头向上看,看到了吗?看到了“一切向前看!”五个字了吗?明白了吗?如果还是没有明白,可能古版主太忙了、太累了(在此善意提醒古水流版主,一切都要是身体为重啊),请古版主在闲下来的时候,找个月亮正圆的夜晚,泡杯茶慢慢地品着,仔仔细细的想想,我相信就肯定会明白了。
  3、对于你5楼的疑问。
    对管委会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是为了让大家齐心协力用更科学的方法使全球中医药论坛能向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发展。作为管理层的古版主,你觉得应该删吗?
  4、对于你6楼的疑问。我不知古版主指的是不是“邀请‘发言人’来执法!!!”关于胡**的这一篇?如果是,那么它含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同上,具体哪一条,古版主自己去查一吧)的和违反了全球中医药论坛会员守则里论坛要求中的第1条内容。
  5、对于你7楼的疑问。
        答案请古版主从我给你的答案中找。
  6、对于你8楼的疑问。
        不知古版主看清楚帖子所属版块没有?中西并用版块啊,这个版块里所谈的西医、中西并用或中西医结合都是为了中医药能有更好的发展,最终可以达到一个目的:治病救人。古水流版主,你觉得和中医药相关吗?
  7、对于你9楼的疑问。
    答案同上。
  8、对于你10楼的疑问。
        你只正确回答一半,下面由管委会来给古版主具体回答。
    事实和理由:事实是为了更好、更准确的说明原因,而不是你所谓的理由。
    最终解释权:大从国家的任何政策、法律、法规,小到各组织和团体的规定、管理办法,再到各大商场的促销办法等等等等,哪个单位团体没有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原因就是担心广大民众和消费者的理解、分析跟发布方的本意有误。那么古版主觉得有何不可呢?????
    以上对古水流版主的疑问先回答到此,如还有其它疑问,且在管委会时间充许下,随时欢迎古版主对论坛的各项问题和议题提出不解之处。
    另,全球中医药论坛管委会建议古水流版主,在提出上述疑问之外,能把更大、更多、有限的精力放在中医药课题和学术的研究上。试想多年以后,在作为中国中医药主管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持下的“国家名老中医重要学术思想和成果研讨会上”能看到戴着印有“嘉宾”两字小红花的古水流版主身影。届时即实现了全球中医药论坛会员座右铭:
今天,我以是全球中医药论坛会员为荣;明天,全球中医药论坛将以我是会员为荣。
    各位中医药界的朋友们,我们为了能早日看到全球中医药论坛将以古水流等中医药界名人是会员为荣的那一天,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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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4:58:38 | 只看该作者

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公告

坚决支持发言人把所有和中医没关系的帖子都删除 比如
1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8&topic=8821&show=0
2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8&topic=8742&show=0
3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33&topic=6809&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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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5:51:50 | 只看该作者

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公告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8/11/20 04:22pm 第 9 次编辑]

1.首先是发言人指出红衫树发表的文字含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相关内容,所以必须应有发言人自己去找出相应的文字依据,而不是叫古水流自己去找,古水流不认为红衫树发表的文字含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相关内容,你叫我如何找的到?不知你是无意为难我,还是故意推卸自己的责任?
2.“胡万林的中医思想和技术是国宝”帖子中明明白白说的是胡万林中医思想和技术是国宝,经你一篡改,立刻改头换面变成指胡万林是国宝,请发言人看请文字在大发言论。把一个收监在押的人说成是国宝,的确有抵触国家法律的嫌疑,而胡万林临床中所使用的攻下法的确是中医去病的重要办法之一,尽管胡万林并没有用中医思维来指导他的攻下法,但这也是属于学术的范围,与政治和法律无关,谈不上所谓违规违法,请你不要混肴是非。
3.[color=#0000FF]  “对一个颇有争议的,还有待进行客观考察的,全新的,并涉及医学理论、医疗方法、医疗实践的重大问题,如果我们简单地用阶级斗争、政治斗争的方法和手段来解决,那我们就很可能重演历史上曹操杀华佗的悲剧!” 这是一封发到河南高院、商丘中院的庭外声援信结尾的一段。如果仅凭“那我们就很可能重演历史上曹操杀华佗的悲剧!”这句话,就确认是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那么我很庆幸你不是曹操!!!要不要我搜索一些历史上典型的文字狱案例给你普法一次?现在是一个民主进程逐步健全的时代,人大表决可以投反对票,而且投反对票的比率也逐年增高,如果是曹操在世,这些人岂不是都要断头。再者,即使是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即便是胡万林收押在监,也有再申述争辩的机会和权力,换成曹操在世,各级政府相应的信访部门大可以在门口架起机枪了!!!
可惜现在的胡万林不能上网,来不了中国中医要论坛,则否绝对只会被禁言!
4.会员条例规定观点与中医药内容相关的文字,均可以贴出,请发言人不要将其意义篡改,扩展到观点与中医、西医、中西并用或中西医结合或治病救人内容相关的文字,均可以贴出。当然,错误维持必须依靠更多的错误,所以你现在修改条例还来得及。我所指出的两个文字丝毫看不见中医药的影子。
5.戴着印有“嘉宾”两字小红花的古水流,出现中医药管理局主持下的“国家名老中医重要学术思想和成果研讨会”上,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有个前提条件必不可少,那就是发言人得先成为中医药管理局长,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很大!!!

[color=#0000FF]   
15
发表于 2008-11-21 15:27:21 | 只看该作者

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公告

没想到发言人为了删除在下的帖子 对删帖理由编辑四次 仍然不能自圆其说 此司马昭之心 路人皆知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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