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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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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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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19:58:33 | 只看该作者
xychen 发表于 2014-7-28 19:23
直接临床:看病人。

间接临床:看病案。

老陈  还贴大字报那,别贴了,多想想中医立法的问题,不要不务正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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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20:42: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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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6:59:57 | 只看该作者
第四十五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中医医师和中药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技术人员。
——晚了!如今愿学中医的青年已寥若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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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7:01:58 | 只看该作者
应当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自己的临床范围内使用自制膏丹丸散,药责自负,但禁止进入药品巿场经销。如果膏丹丸散个个都要经过本法所说的审批程序和有资格的制剂室制作,或按药品管理法管理处罚,那无异于砍掉中医药的一个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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