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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广中医校长徐志伟骗取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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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20:2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llvip.blog.sohu.com/118864437.html
徐志伟迫使本人为其代写博士论文,骗取博士学位
广州中医药大学  吴丽丽
一、事实真相
(一)举报内容
本人特郑重向社会各界大众实名举报广州中医药大学现任校长、校学位评审委员会主席徐志伟利用职权胁迫本人为其代写博士论文,骗取博士学位一事。
首先,我想陈述的事实是:一、徐志伟的博士论文从研究设计、研究思路到实验实施,以至最后成稿,都是由我和其他教师以及研究生完成的,整个过程绝没有徐志伟的任何指导意见和任何形式的参与。二、徐志伟的博士论文的每一个字都由我亲笔所写,徐志伟本人从未进行过一个字的写作(在赖文教授举报的抄袭材料中可以得到证实,象两篇论文中的错别字和标点错误一错同错、以及中英文摘要的内容不符等方面完全可以证实,徐志伟连基本的修改都没有。),他只是做了在论文打印前的“本人签名”工作。
(二)为何说我是被迫的?
2002年,时任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的徐志伟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一条规定:“校领导是当然的学科带头人”,成为了我们中医基础理论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连我们已建立多年的研究方向——情志致病机理及证治研究也由他负责。其夫人陈群则一直担任基础医学院院长一职。徐的所有研究生都放在我们教研室,由我们“负责培养”。因为他是校领导,是学科带头人,所以我们所做的一切是“理所应当的”,是“领导的赏识”。
徐志伟于2002年就读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在职博士,最初他的导师是原校长李××,但已因犯罪出逃在外,迄今下落不明。徐在2003年左右改投另外一位教授门下,这位教授实质上只是挂名,已经90多岁,且研究方向也与徐不一致。而本人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一直担任基础医学院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的副主任,负责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徐志伟曾在2004年多次找我说:“吴老师,我的博士论文就靠你了”。
多年来,不仅是我,我想广大群众也深切体会到他们夫妇的行事风格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07年基础医学院硕博导遴选事件是一个典型事例。徐志伟的夫人陈群可以当着学校组织部、纪委领导的面,在基础医学院全院通报会上的大耍蛮横并当众羞辱教师;而徐志伟本人则在电话中与教师争吵,极力袒护其夫人,大搞家天下作风;此外,平时他们夫妇也经常将一些老师凭自己实力所得到的荣誉也硬说是他们给的。可以想象,一个是校长,一个是院长,就是在这种双重领导的巨大压力下,我根本不敢正面得罪其夫妇二人,但我又极不情愿做这样一件事,因此,我就采用了大段大段、成页成页非常明显的抄袭的方式来写这篇论文,而且还特地选择了徐志伟自己的2004年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敖海清的论文来抄袭(这也是后来赖文教授为什么会去关注徐志伟博士论文的重要原因)。我当时认为徐志伟一定会发现的,因为他作为博士生导师,是要修改审阅自己博士生的论文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他就必须自己重写或是采用其它方式来完成,而我就与此事无关,同时也不至于直接得罪这对夫妻。但我也不知道是徐志伟压根没看过和改过自己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还是压根没看过我提供给他的他自己的博士论文,还是说两者都没看过,他竟然就这么一个字都没改地用了,当时状况我已经毫无办法了。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从未向徐志伟提过任何要求,也从未从徐志伟夫妇处得到任何私利。自2002年至2006年,他所有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都是由我和其他老师代其培养的,他所有的科研课题都是我和其他教师设计、写作并具体实施的(可以展开调查)。徐志伟也从未给予我应得的一分一毫的研究生培养费以及科研津贴(可以在校财务处核查)。我的职称评审、获得学校讲课竞赛第一名以及成为“千百十”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等等都是靠我自身的辛勤劳动和忘我工作所得到的。我在2003年就担任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副主任和学院科研秘书,但由于想集中精力搞业务,同时学科研究生的培养任务又很重,我在2006年就辞去了教研室副主任一职。就徐志伟博士论文而言,我本人从来没想过借此得到什么利益,我是为了学科的整体发展,为了行政能促进学术,本着理解加宽容的良好初愿,在徐志伟夫妇的迫使下,为其撰写了博士论文。
二、举报的证据
(一)直接证据
1.2007年6月25日,本人与徐志伟在其大学城办公室内的谈话录音。
在谈话中本人清晰地(语速很慢,而且是和徐面对面的谈话)提到“校长您的博士论文是我一个人写的”、“我帮你写论文这个事情可能在中基教研室就不是秘密,就算很多人不是百分百的清楚,但是我想很多人可能都知道个大概。”谈话过程中徐要求本人做伪证,说“我们几个人咬定就行了”,甚至说出“比如说,大家一起研究写的,有什么不可以啊?”这么荒唐的话来。谈话结束后徐对本人来汇报情况还表示了感谢。(录音文字稿可见附件一。)
2.徐志伟没有参与其博士论文的任何实验工作。
本人掌握着有关徐志伟博士论文的实验工作的记录本,除了在记录本的封面上出现过徐志伟的名字外,记录本中再也没有徐志伟参与任何一个实验的记录或一丝痕迹。徐志伟本人面对组织调查时,也承认了自己没做过实验。
3.本人掌握着徐志伟博士论文的重要的实验原始数据,而徐志伟本人没有。
但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都知道,论文中定量数据是以均数±标准差的形式来展现的,但一个均数±标准差,是由一组原始数据通过统计软件分析处理得出来的。本人掌握着所有徐志伟博士论文的实验原始数据,其中包括每只动物的各指标的定量数据以及大量的Gap-43、P38的免疫图片等,但这些数据和图片(论文中是每组选取了一张典型图片)并没有在论文中全部呈现。而这些原始数据又是论文中每组数据的依据和来源!本人还提供了采用SPSS软件统计数据的具体统计过程的资料。而徐志伟根本没有任何原始数据。
4.徐志伟博士论文中引用了大量英文文献,但徐根本没有能力完成英文医学文献的整理和阅读。
徐志伟本身是学日语的,但他的博士论文引用了大量的英文文献,这些英文文献篇幅都很长,还涉及大量的专业词汇,而对英语并不熟悉的他根本没有办法进行大量的英文文献阅读整理。一般情况下,作为学日语的人,应该会选择一些日文文献(在此领域内也有一些相关日文文献),而徐氏的博士论文中仅有1篇日文文献,而且还是一篇二手文献,关于此事,后文还会进一步说明。
5.徐志伟的博士论文存在大量低水平的抄袭
徐志伟博士论文中存在着大量的抄袭(抄袭率40%多),连标点符号、错别字、参考文献都一模一样,犯错误也都犯得一样。学位论文的英文摘要更是错漏百出,英文对不上自己的中文,反而对的上敖文的中文。恐怕没有人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学位论文吧!而我当时为什么会采用这么明显的错误方式,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提醒徐志伟自己动手,但很遗憾地是,徐志伟根本不知道这一情况,这也更直接说明了这篇抄袭非常明显的论文根本不是出自徐志伟之手。
此外,在省纪委的调查过程中,敖海清博士也证实说,是由他从本人手中将打印好的论文拿去给徐志伟签名的。
(二)间接证据
1. 答辩程序不同寻常。
徐志伟作为中医内科学博士研究生,本应由学校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答辩,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分委会审批上报,这是常识和常规。但徐志伟分管的研究生处却违例将徐志伟下达到基础医学院答辩(其夫人陈群是基础医学院的院长和基础分委会主席)。迄今为止,徐志伟是唯一由基础医学院组织答辩、由基础分委会审批上报的中医内科学博士生。
我本人在2004年已经是副教授,按常理不会再担当基础医学院的答辩秘书。而当年徐志伟却特地指派我担任其答辩秘书,那年基础医学院在答辩人数不多的情况下特设了2位答辩秘书,而我只负责中基和中诊专业研究生(徐志伟是中基专业博士生导师、陈群是中诊专业博士生导师)的答辩。
2.徐志伟夫人陈群担任了其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并作为分委会主席主持通过了徐志伟博士论文的审核。
按惯例和常识,陈群作为徐志伟的夫人是要回避其答辩的(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等高校的研究生答辩时,连自己的导师都自觉回避),但陈群不仅未回避,还作为分委会主席主持通过了徐博士论文的审核。
3.在面对质疑时,徐志伟根本没有自证清白的勇气和行动。
基础医学院发生硕博导遴选事件后,在正式举报前,本人和赖文教授为了学校声誉,还先后通过公文邮件写信给徐志伟,要求他就博士论文一事予以澄清和坦白。但徐志伟却不敢正面应对,完全没有自证清白的勇气。我想,作为一名学者,是非常珍惜自己学术声誉的;如果面对诽谤自己学术声誉的事情一定会站出来自证清白的!但徐至今没有公开澄清此事,反而对举报人实施了一系列的打击报复行为(具体情况请见附件二)。
针对此事,他唯一的言行就是在我们完全没有外传此事的情况下,对外散布说“有人搞我的博士论文,我不怕,我省里有人”等等之类与澄清论文事实无关的谣言,甚至散布对我们的人身攻击言论,混淆视听,极力转移上级和群众的视线,极力抹杀我们根据教育法规举报问题的合法性和正义性。
三、组织出面调查期间徐志伟的证言与证词
在一年多的举报调查过程中,据我们了解,徐志伟曾向调查组做过以下证言并提供过以下证据:
(一)承认自己没有参与论文的实验工作。
(二)徐声称自己得到的是已经统计过的数据,并用去写论文,因而没有原始数据。徐提供了论文中电镜指标的图片,但只是每组一张,也就是论文中的5张照片(共分5组);而我却有几十张图片。请问每组一张图片,如何能形成均数±标准差,徐连这点基本的科学研究常识都没有。
(三)徐提供了博士论文的所有参考文献原文的复印件,但我们知道,做这个工作很容易,只要“按图索骥”就可以了。但弄巧成拙的是,由于论文涉及大量抄袭上届研究生的论文,包括大量参考文献的抄袭,而徐居然还都找回了原始文献。尤为可笑的是,在徐说他还有一篇日文文献的原文(116.加藤昌志. 柴胡皂甙-d的免疫调节作用.[J]. 日本东洋医学杂志. 1994, 44(5): 153.)。因为我不懂日语,所以他以此来证明论文不是我写的。我用以下图片的形式来说明徐提供了一个多么弄巧成拙的“证据”
徐论文第18页:

(徐论文)

其中徐论文的参考文献标引如下:

(徐论文)

而这部分无论文字还是这两篇引文顺序都与被抄的那位2004届研究生论文一致。见下图:
(敖论文)


(敖论文)


那位2004届研究生论文中的这两篇参考文献都是二手文献,写作时也根本没去查原始文献。见于发表在《上海中医药杂志》2003年 09期 《逍遥散药理研究概况》一文。见以下图片:


好笑的是,徐居然找到了原始日文文献以证明自己看过。可是,懂日语的徐志伟为什么不直接在论文的引文中用日文标示这是一篇日文文献,却要翻成中文?实际上就像英文文献在引文中我们也要用英文,这是方便读者查询原文。而徐竟然将其译成中文,而且翻译得和《上海中医药杂志》作者一字不差,天下有这样的巧合吗?
(四)在组织调查过程中,徐志伟提供了一份非常荒诞的论文电子版。他提供的电子版论文居然单双页的页眉是一样的(学位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单双页页眉不同,其中一个是论文题目、一个是作者身份),甚至连封面上都有页眉!凡写过学位论文的人都知道,论文的单、双页的页眉是不一样的,封面上是没有页眉的。这更加充分暴露出他对博士论文写作常识的一无所知,也只能更加充分证实他从来没有撰写过博士学位论文。可以说,他向组织提交的电子版论文稿是临时伪造的!
对照徐志伟亲手签名的原创性声明,请徐志伟扪心自问:你还配拥有这样一个博士学位吗?




备注:本文在2008年11月在网络上公开过。另外,针对论文的一些细节,本人也有很多证据希望与徐志伟在公开听证会上当面对质,以使此事更加明了。本人在2007年12月第一次面对广东省教育纪工委调查时就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公开举行……”提出了召开公开听证会的要求,在此后的近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也多次向组织提出举行公开听证会,但迄今没有任何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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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20:28: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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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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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23:22: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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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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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06:44: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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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最近有消息说"八所中医药院校校(院)长提出 以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推进教改", 徐应该是那八所其中之一的校长吧, 以他和老婆的"成长规律"来"推进教改", 也真是够搞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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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06:47: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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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志伟等害群之马,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那些把他推上官位的人都不是好东西!
6
发表于 2009-6-25 16:21: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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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腐败以学校当权者为最,这些高校被这类人把持,能够培养出高质素的学生吗?无奈!
7
发表于 2009-6-28 15:58: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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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不中不西的论文也可以通过“中医内科学在职博士”,代写、抄袭也就无妨了,何苦来着。若不为私利哪里来的“被迫”,只不过利不足欲罢了。
     若在职者必须是博士,给个博士不就完了,还考个什么劲。
     若不称职,有了博士也应该下课。当官的未必需要博士,是博士的未必胜任当官。
     有信者委以官,有能者委以事,有功者委以禄,大德至仁可为尊。今大乱已成,到处都是,代写者、抄袭者、骗取者不过乱中弄潮者,一丘之貉也。狗咬狗,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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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21:09: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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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大笨蛋啊,你们不懂斗官穷斗鬼绝的道理吗?权力权势大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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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4:26: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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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正义精神值得我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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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7:20: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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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丽同志是好样的, 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请问网友们对以部门、单位弄虚作假获得荣誉称号的,进行网上举报恢复其本来面目,合符情理吗?会被以损害集体声誉之名,获得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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