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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开创中西医结合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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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 14:1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21-6-2 06:49 编辑

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开创中西医结合事业
时间:2021-06-0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3版  作者:陈士奎

•中国有关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如何对待中西医药学、中国首倡“西学中”、首创中西医结合研究等,均与毛泽东的思想和主张直接相关。

•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医疗卫生工作中,一贯主张中西医结合。充分表现出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中关于“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是一脉相承,具有鲜明的一贯性、连续性和毫无动摇性。

•中医药法不仅为理顺、改善和稳定中医药与中西医结合之间的密切关系发挥指引作用,更为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鼓舞、激励和依法保障着中西医结合医、中医、各民族医、西医以及整个科学技术界,奋力开启中西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人最感恩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就没有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迄今我国开创中西医结合研究已有63年历史,在科研、医疗、教育、学科建设、为人类医学发展、为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健康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最为国争光、令国人骄傲者如:“西学中”药学家屠呦呦教授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震惊了世界。循证医学研究证明,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的效果显著优于单纯西医或单纯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已被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确立为一门独立学科,成为我国在世界首创新学科之一,等等。中西医结合研究堪称中国共产党领导新中国开创的伟大事业之一。

领导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史学习和教育,努力从党走过的风云激荡的历史中,从党开创和不断推进的伟大事业中、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长期实践中,深化对党的信赖,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念。”现仅概述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开创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坚强领导和不断推进的史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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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 14:48:44 | 只看该作者
“西学中”培养人才模式的创立

1954年6月,毛泽东主席为筹建中医研究机构做出了重要指示:“即时成立中医研究机构,罗致好的中医进行研究,派好的西医学习中医,共同参加研究工作。”明确指示“派好的西医学习中医”。

1954年10月26日,《中央文委党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问题给中央的报告》指出:“目前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卫生部门中一部分干部和一部分西医,对学习和研究中医,缺乏正确的态度和积极精神。”并明确指出:“目前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号召和组织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西医学习和研究中医的合理部分,经过中西医合作,使中医得到整理与提高。”

1954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文委党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问题的报告》指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大力号召和组织西医学习中医,鼓励那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西医,采取适当的态度同中医合作,向中医学习,整理祖国的医学遗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固有的医药知识得到发展,并提高到现代科学水平;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纠正对待中医的武断态度和宗派主义情绪,巩固地建立中西医之间互相尊重和团结的关系。”

1955年12月19日,在毛主席和党中央指示下,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中国中医科学院)在北京成立;同时,卫生部举办的“首届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究班”(简称“西学中”班)开学。1956年又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成都举办6个“西学中”班。

1958年,卫生部举办的首届“西学中”班学员结业,培养出我国第一批“西学中”人员,他们开创了中西医结合研究。

1958年10月11日,毛泽东对卫生部党组“关于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情况、成绩和经验给中央的报告”做了批示:

“尚昆同志:此件很好。卫生部党组的建议在最后一段,即今后举办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领导负责办理。我看如能在1958年每个省、市、自治区各办一个70~80人的西医离职学习班,以两年为期,则在1960年冬或1961年春,我国就有大约2000名这样的中西结合的高级医生,其中可能出几个高明的理论家。此事请与徐运北同志一商,替中央写一个简短的指示,将卫生部的报告转发给地方党委,请他们加以研究遵照办理。指示中要指出这是一件大事,不可等闲视之,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指示和附件发出后,可在人民日报发表。”

这一批示,肯定了首届西学中班取得的成功、大力提倡举办西学中班,培养“中西结合的高级医生”。没有首届西学中班圆满结业,就没有毛泽东这一史诗般的伟大批示,它是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发展史上最光辉的经典篇章,像一座明亮的灯塔,永远照耀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发展方向!

195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对卫生部党组关于组织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总结报告的批示强调:“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凡是有条件的,都应该办一个七十人到八十人的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的学习班,以两年为期。”“这是一件大事,不可等闲视之。”推动全国掀起了西医学习中医的热潮。至今,“西学中”仍是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2015年10月5日,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在斯德哥尔摩宣布,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屠呦呦正是卫生部举办的第三期西学中班结业,彰显了西学中、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优势!捍卫了西学中及中西医结合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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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 14:51:03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结合事业蓬勃发展的指路明灯

1950年8月7日至19日,如前述,“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即把“团结中西医”作为我国四大卫生工作方针之一。

1978年,如前述,中共中央在转发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的批示中不但强调:“特别是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抓紧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要培养一支精通中医理论和有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高水平的中医队伍”,同时指出:“坚持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造就一支热心于中西医结合工作的西医学习中医的骨干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加快中西医结合的步伐。”

1980年,卫生部召开的全国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必须团结依靠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这三支力量都要大力发展,长期并存,发展具有我国特点的新医药学,推动医学科学现代化。”标志着中西医结合已成为我国医学科技队伍中一支重要力量。会议形成的给党中央、国务院的《关于加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报告》认为:“建国以来大量的临床实践和科研成果证明,中西医结合是适合我国情况,符合医学发展规律的正确方针。”

1985年6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根据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中医不能丢,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中医、西医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

1988年3月,七届人大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卫生工作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中西医结合方针。”

1991年10月18日,在有24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参加的“国际传统医药大会”上,李鹏代表我国政府重申:“我们的政策是中医与西医并重,中医与西医相结合,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相结合。”

199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会议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中西医要加强团结,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促进中西医结合。”

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继续振兴中医药事业,促进中西医结合。”

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中医药,促进中西医结合”。

2003年4月7日,温家宝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其第三条为:“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2010年4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中华医学会第24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大会报告时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工作者的主力军作用,加快医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进中西医结合。”

2012年6月7日,李克强总理为太湖文化论坛中医药文化发展(南昌)高级别会议发贺信中说:希望大家继续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的方针。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鼓励中西医结合。”

2020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

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医疗卫生工作中,一贯主张中西医结合。充分表现出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中关于“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是一脉相承,具有鲜明的一贯性、连续性和毫无动摇性。方针政策的连续性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正因为有党和国家制定了坚持中西医结合及促进中西医结合等一贯的、连续性的方针政策,才有力地保证了我国中西医结合事业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负责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方针政策和法规。正如领导总书记在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的全程中,再三告诉我们要“坚持中西医结合”!任何时期都不能动摇!

中医药法的制定有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以及总结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方针政策实施经验基础上制定的。该法把“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西医结合”等上升为国家意志!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中医药法不仅为理顺、改善和稳定中医药与中西医结合之间的密切关系发挥指引作用,更为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鼓舞、激励和依法保障着中西医结合医、中医、各民族医、西医以及整个科学技术界,奋力开启中西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让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既“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发展中医药学,又“坚持中西医结合”“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中西医结合医学。保障中医药学与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和谐发展,共同为健康中国建设、为全人类健康服务、为人类医学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陈士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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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3 15:51:47 | 只看该作者
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医疗卫生工作中,一贯主张中西医结合。充分表现出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中关于“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是一脉相承,具有鲜明的一贯性、连续性和毫无动摇性。

是的,在国家领导层面,方针政策一向都很明确,无奈下面执行的人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当着领导的面说要坚持所谓“象思维”,他们也有着“鲜明的一贯性、连续性和毫无动摇性”,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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