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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球中医药临床擂台赛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发言人    时间: 2014-12-29 19:49
标题: 全球中医药临床擂台赛规则
全球中医药临床擂台赛规则


一、格式

  格式可以灵活多样,以能够充分体现中医辨证论治特点为基本要求,但尽量做到有条理、有层次,便于同仁理解、交流。建议采用以下格式:
1、主诉
2、现病史、舌象、脉象、既往史...
3、诊断、辨证
4、方药(可暂时不公布)

二、交流方式

  擂台赛每半月一次,每月1号、16号各发布一次。15号、30号为公布结果的最后期限。擂主所发布的一般是已经诊疗结束的案例,治疗结果可暂不公布,先由诸位同仁跟帖,发表看法,提出各自的治疗思路和方药,适时,擂主公布其治疗结果,两相对照,谁的方案更为合理、更为快捷,同仁们自有评判。
  每个案例讨论结束后,由擂台赛主持人(暂定铁骨铮铮2002和梁常兵二位总版主)做一个简单的总结,对见解独到的治疗方案,可以酌情给予献花、威望奖励。并公布下一位擂主,希望临床擂台赛能够作为一种常态顺利进行下去,若出现与主题无关的内容将予以删除。

三、目的

  擂台赛的目的是广泛吸取各位同仁的治疗思路和方药,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所以,欢迎各位同仁积极展示、积极参与!也就是说,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增加论坛的学术氛围是临床擂台赛的唯一目的。

  诸位同仁有关擂台赛的各种问题,都可以和两位主持人联系,站内短信或QQ均可( QQ号码:铁骨铮铮2002:554363491,梁常兵:2589761266)


全球中医药论坛管委会    
2014年12月29日    

作者: 溪流    时间: 2014-12-31 08:42
诊断、辨证不应公开,这也是比赛内容,试想诊断辨证都公开了,有几人不会开方?考的就是诊断辨证的过程。
作者: 王锡民    时间: 2014-12-31 18:31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4-12-31 18:32 编辑

        读过规则和溪流先生的看法,觉得都有道理,但觉得还不够完善。
     以往几个病案,除梁院长那个相对完整外,其余都闭口不谈病机,也不谈辨证处方依据,这样以来,等于让参加者为擂主提供了一些思路,而参加者既没看到擂主的真实病案,最后连擂主治病的道理也听不到,岂不白忙活一气?
     我提一想法,分四步进行,不知在各位看来,是否可行?
     1、一开始,擂主出病例,可以写诊断(西医诊断),但不写辨证和处方。
     2、然后,每个参加者可根据自己的想法写辨证和处方。
     3、擂主公布辨证和处方,并阐述病机、辨证施治的依据。
     4、每个参与者再谈病机及辨证施治依据。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5-1-1 17:43
王锡民 发表于 2014-12-31 10:31
读过规则和溪流先生的看法,觉得都有道理,但觉得还不够完善。
     以往几个病案,除梁院长那个 ...

赞同王教授的意见。无论中西医资料,病情要详细介绍。尽量给出西医诊断,如果不懂或诊断不明确也可以存疑。擂主公布辨证和处方,并阐述病机、辨证施治的依据,以及组方原则,选药目的。治疗过程及疗效。并尽量报告病人反应及现状。以便更有利于人们分析和学习。
作者: 梁常兵    时间: 2015-1-1 19:11
王锡民 发表于 2014-12-31 18:31
读过规则和溪流先生的看法,觉得都有道理,但觉得还不够完善。
     以往几个病案,除梁院长那个 ...

王教授和千总、溪总的意见都很中肯,应该予以吸取。

由于论坛同仁水平不一,习惯不同,擂台赛不做太多的硬性规定,以上的建议都可以参考,但诸条"不必悉具"。如果要求的太严格,反倒失去了论坛的活泼和灵性。

我的观点:勇于发帖,并进而相互吸收"营养",擂台赛的目的就达到了。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5-1-1 20:53
四诊资料够用就好。
作者: 梁常兵    时间: 2015-1-1 22:01
gl0101 发表于 2015-1-1 20:53
四诊资料够用就好。

是的,这是起码的要求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5-1-2 12:17
梁常兵 发表于 2015-1-1 22:01
是的,这是起码的要求

作为一个医生,当然是资料越全越好,包括一些别人不以为然容易忽视的细节。细节决定成败,细节考验智慧,这个对中西医都适用,对大师和普通医生也适用。所以所谓摆擂台或者讨论,从细节就可以看出你是为了显摆自己还是为了考验别人,就可以看出你的诚意。这个“你”不是说你梁常兵,也不是说哪一个人,你懂得,相信其他人也懂得。

心诚则灵,一点就通,真要办这个事就一定能办好。
作者: 王锡民    时间: 2015-1-2 18:15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5-1-2 18:17 编辑
梁常兵 发表于 2015-1-1 19:11
王教授和千总、溪总的意见都很中肯,应该予以吸取。

由于论坛同仁水平不一,习惯不同,擂台赛不做太多 ...


      梁院长说的有道理。情况不同、习惯不同,量力而行即可。
      达到统一,是很难的。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4 19:45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5-1-5 12:36 编辑

      中医擂台赛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医队伍的整体理论与临床水平,因此,最其码应该根据不同病情,将必要的中医四诊,西医望触叩听及辅助检查,给以简明扼要地有所侧重地介绍,如未检查应予说明。
      同时,也应该欢迎质疑,因为质疑对双方都有利。


作者: xychen    时间: 2015-1-20 12: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21 13:56
xychen 发表于 2015-1-20 08:21
杨金峰

不敢应  梁院长的擂,

欢迎xychen先生这个论坛上最活跃人士出来献上一个病案,让我等学习一下?
作者: 梁常兵    时间: 2015-1-22 23:39
xychen 发表于 2015-1-20 12:21
杨金峰

不敢应  梁院长的擂,

陈兄有些治疗癌症的案例,不知可否拿出来和大家交流一番?
作者: xychen    时间: 2015-1-27 21: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27 21:53
xychen 发表于 2015-1-27 17:30
微信里有舌照,药方,疗效,

不会整,

陈先生要是摆擂,那俺十二分地支持。
作者: xychen    时间: 2015-1-27 2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5-1-27 23:18
xychen 发表于 2015-1-27 21:30
微信里有舌照,药方,疗效,

不会整,

转过来。
作者: 梁常兵    时间: 2015-1-28 11:48
xychen 发表于 2015-1-27 21:30
微信里有舌照,药方,疗效,

不会整,

我加一下看看,我也不会捣鼓微信的
作者: sywyb    时间: 2015-2-1 22:17
擂台赛好主意,如何参加?
作者: 梁常兵    时间: 2015-2-2 15:08
sywyb 发表于 2015-2-1 22:17
擂台赛好主意,如何参加?

哈哈,交流而已。
先生可去“医案讨论”版块。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9-16 11:28
哪个帖子不能回复,发这里,关于那个打擂规则:
为了公平起见,双方所发帖子必须交替进行(即:正方发一帖,反方发一帖,正方再发一帖,反方再发一帖,以此类推),且一方只有一人代表发帖,团队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发帖,
---------------------------------------
一递一帖明白了,团队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发帖,不明白,是不能在一个主题内同时发帖,是这样的话,现在这个辩题2就只能仁海一个参加了,我这报名也白报了。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5-9-16 20:35
llyyjj 发表于 2015-9-16 11:28
哪个帖子不能回复,发这里,关于那个打擂规则:
为了公平起见,双方所发帖子必须交替进行(即:正方发一帖 ...

  李老师,您也可以与仁海商量好,某楼层由您跟帖发言呐,这本来就是要体现团队意志嘛。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5-9-16 21:15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9-16 20:35
  李老师,您也可以与仁海商量好,某楼层由您跟帖发言呐,这本来就是要体现团队意志嘛。

  简单说,是正反双方,每方一帖交替发言。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9-19 19:23
本帖最后由 llyyjj 于 2015-9-19 19:29 编辑

辩题2锁了,刚才看到管理的两条点评,在这里解释一下。


administrator
李老师,请仔细再看一下规则第8条。辩题都是双方开赛前同意的。谢谢配合。
administrator
李老师,方便的时候,再认真阅读一下辩论规则噢。免得双方误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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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题2,是辩论前公布的,主持方这样公布是正常,是说明辩论的内容范围,到了出题的时候,如果还是主持方出题,自然也可以这样出,如果换成正方出题,这个题目就造成疑惑。
按说,参加辩论者都能理解题目的意思,但为什么要指出这个错误呢?是为了打擂规范,也为了不影响论坛的形象。过路的网友,看见这个错误的辩题,双方还在那里煞有介事地辩论,岂不笑话。
指出题目的错误,并没有因此对辩论提出其他要求,几次声明,请保留对方出题机会,请对方修改辩题,对方的回应,这里就不评论了。


2,管理的后一条点评是针对对方要求我方论证、论述、论据的,这条规则是对发表观点的要求,我方没有发表观点啊,我方同意对方的观点,这场辩论活动等于取消了,自然不需要什么论证、论述、论据。


在这里重复解释,目的是为了这场辩论能够规范进行,远点说,为了能够提高论坛的整体水平,大家应该能理解。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9-20 08:07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9-20 08:55 编辑
llyyjj 发表于 2015-9-19 19:23
辩题2锁了,刚才看到管理的两条点评,在这里解释一下。


你的“这场辩论活动等于取消了,自然不需要什么论证、论述、论据。”问题是你说取消就取消?那还要管理监督小组干什么?要按辩论规则,论点,论据,论证,结论要全,且不能链条断裂的规定,对于反方的之前题目我们都可以学李榆军先生,我方就可以拒绝辩论,然而,即使如此,我们仍旧和你们辩论五行存废的大是大非。你回答不上来,不要找其他借口。
  再说了,当初你也同意裁决了,现在你出尔反尔“等于取消”,既然同意裁决,何来“等于取消了?”,即使管理监督小组裁决取消,需通知双方,当时没有通知,“等于取消”从何谈起?,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9-20 10:29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9-20 08:07
你的“这场辩论活动等于取消了,自然不需要什么论证、论述、论据。”问题是你说取消就取消?那还要管理 ...

等于取消是我给裁判说明我的看法。也给旁观者说明一下。
您是裁判的话,您现在可以裁判了。您是旁观者的话,您就看看。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5-9-20 10:46
llyyjj 发表于 2015-9-20 10:29
等于取消是我给裁判说明我的看法。也给旁观者说明一下。
您是裁判的话,您现在可以裁判了。您是旁观者的 ...

  李老师,杨老师,不用争执了,取消是没有可能了,因为双方的辩论题目是经正反双方许可的,最终监督小组会给大家一个尽可能公正的解释。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9-20 11:12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9-20 12:10 编辑
llyyjj 发表于 2015-9-20 10:29
等于取消是我给裁判说明我的看法。也给旁观者说明一下。
您是裁判的话,您现在可以裁判了。您是旁观者的 ...


你说话,什么“是为了打擂规范,也为了不影响论坛的形象。过路的网友,看见这个错误的辩题,双方还在那里煞有介事地辩论,岂不笑话。”你的这些话,恐怕外国写讽刺小说家也听的入了迷,如此“君子”之言,你们之前的题没有论据,也没有论证等,难道是遵守“打擂规范”?怎么你们也不怕“影响论坛的形象?”难道也不怕“过路的网友”讥笑?有规则,不遵守是什么“君子?”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9-20 17:24
       这里还有一个战场,今天才看到。明白了,以后,到这里看看,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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