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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古代“麻疯”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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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22:0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古代笔记中,福建两广地区多有“麻风病”,并且有一种奇特的治愈方法。想向各位方家请教:从中医的角度,下文中所说的能“过”或者“卖”给别人的病究竟是是什么病症?是否有相关的中医文献可作为研究之参考?
  现辑录一些有代表性的记载如下:
(1)[南宋]周密《癸辛杂识》:“闽中有所谓过癞者。盖女子多有此疾病,凡觉面色如桃花,即此证之发见也。或男子不知,而误与合,即男子染其疾病而女瘥。土人既皆知其说,则多方诡作,以误往来之客。杭人有嵇供甲者,因往来莆田,道中遇女子独行,颇有姿色,问所自来,乃为父母所逐,无所归,乃同至邸中。至夜,甫与交际,而其家声言捕奸,遂急窜而免,及归,遂苦此疾,至于坠耳、塔(塌)鼻、断手足而殂。癞即大风疾也。”([清]宋翔凤《麻风院》:“岭表有异疾,卑湿感毒淫。始发桃李红,红晕颊辅深。徐散成斑连,周身靡不侵。面目久模糊,语莫辨其音。蕴热吐肺腑,出气难自禁。”)
(2)[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七:“中疯疾者,十而五六其疯初发,未出颜面,以烛照之,皮内赤红如茜,则是卖疯者也。凡男疯不能卖于女,女疯则可以卖于男。一卖而疯虫即去,女复无疾。自阳春至海康六七里,板桥矛店之间,数钱妖冶,皆可畏怖,俗所谓过癞者也。"
(3)[清]庸讷居士《咫闻录》卷八:“麻疯”:两广多麻疯。。。。。。惟女可卖,而男疯则不能。尝闻有绝色女子,勾引少年子弟,一宿之下,其疯即过。是女之疯即脱。此只可卖与外江之客,不能种于土人也。故谚有‘少不入广’之语。“(《风门全书》:“男传女者少,女传男者多,何则?女人因月下水而能泄其毒,故风病者少。或言妇人卖疯之说,理亦可信,又言地土所产,室女亦必卖疯,则终身不患此病,而所卖之人则生疯,若果有此,当于室女经血初至时,即用药治之,以去血热为主,以平祛肝经自生风为佐。”
(4)[清]吴炽昌《客窗闲话》续集卷三:“乌蛇已癞”记载广东潮州有“过癞”习俗。女子十五六岁时引诱男子来交合,之后女子癞去,而男子获酬金归,多则一年,男子必发癞死。而有某子,病发时候口渴饮房中余酒数碗,醉倒之后,不意先前癞已结痂,人亦清爽。后日饮此酒,半月便痂落肉生而痊愈。酒尽之后,才见缸底有一浸死大乌梢蛇。
  多谢各位垂览,烦请赐教,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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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21:45:01 | 只看该作者

请教古代“麻疯”病案

  以上资料是否可靠难以考证。
上世纪60年代有一位1934年参加国军,后于1948年投诚解放军的退役军医谭道(已于1989年逝世)常言,他在国军中服役时曾看过一个电影叫《麻风女邱丽玉》,是明清时故事,其内容与楼主所述资料相似,只是增加了传奇成分,其梗概是:有一进京赶考的书生,夜宿一荒郊住户,主人为救其正患麻风病的女儿,故意安排与其女儿同房。其女邱丽玉心地善良,并仰慕书生,向其吐露了真情,当夜并未与书生同居,天亮前就让他踏上了进京的路。书生进京殿试夺魁中了状元,在其任太医的兄长家中庆贺之际,门前来了一位姿色漂亮,但衣衫不整的女子,说要面见今科状元。原来是邱丽玉被父母得知未与书生同房还自己放走了书生后,一气之下便将女儿赶出家门。邱丽玉曾听书生说过,他的兄长在皇宫当太医,在逃亡的路上又听说那书生已中了状元,遂进京寻找状元以求治病。状元与其兄长遂将邱女安排在无人能进的酒库房中,拟过后再慢慢治疗。邱女在酒库房中思来想去,矛盾重重,见一酒坛坛口半露,香气大出,心想不如饮酒醉死也有个归宿。谁知数日之后状元与其兄长来看,邱女已与前日判若两人,身上的皮损已愈大半。问明原因之后,再看酒坛之中,有一不知何时掉进的一条白花蛇。状元的兄长遂让邱女继服此酒,并加其他调治,终于治愈,并与状元结为伉俪。这只是个歌颂善与美的文学故事,仍无可考证,大概也是取材于楼主所提供的这类古典资料吧。但蕲蛇、白花蛇治麻风疠毒倒是有一定功效的。

-=-=-=-=- 以下内容由 杏林童子2007年12月05日 06:30pm 时添加 -=-=-=-=-
更正:上文书生的兄长应为书生的舅父。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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