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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论坛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会员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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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08:2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坛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会员的名单:炎黄子孙、假部长、董建军,还在不断添加中,同时还得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以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爱国情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党的政策,对于犯错误的人要进行教育,使他们能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从新做人,避免触犯法律,故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是必要的。

-=-=-=-=- 以下内容由 后皇嘉树2008年10月12日 09:01am 时添加 -=-=-=-=-
看来炎黄子孙是在国内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比如非法行医之类,被处理后,对政府心怀不满,跑到国外继续行骗,并在论坛贬低中医,谩骂中国政府和官员以发泄不满。

-=-=-=-=- 以下内容由 后皇嘉树2008年10月13日 07:54am 时添加 -=-=-=-=-
添加:逸湘,王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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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09:00:47 | 只看该作者

[公告]论坛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会员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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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09:30:55 | 只看该作者

[公告]论坛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会员的名单

顶一下,中医药论坛更需要,爱我中华缅怀反封建发展历程的回顾。大展“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共和国在民主化进程里的丰硕成果……
虽说如今社会不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从“文革”浩劫中的封建残余思想及其习惯势力,仍对我国“民主化进程”有着不小的阻挠。这一小撮来自旧社会习惯势力,仍负隅顽抗,无时不刻的,对人民民主实行“反攻倒算”。其特点依然是“打着红旗反红旗”以其卑劣的“出尔反尔”伎俩,变相为社会“腐败现象”为虎作伥,甚至极个别的封建世族代表,也会乘“普法”为由,借“依法治国”之因,并以冒牌的法律权威大腕的名头,矛头直拗领导“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他妄图在我国为“中医药立法”的前夕,行政举措尚未备全前提下,以打击“非法行医”为由,而公然变相制造“恐怖”以此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欲掀民愿出动乱。
此是可忍孰不可忍!
值此忠告楼主,你的卑劣不会得逞!如今的中医人,知道是非,更晓得他的“爱憎”。楼主的“假普法”借普法之说,意欲“节外多生枝叶”,请您老,还是先整肃一下自已,莫与人民为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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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09:42: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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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以人为本,求实奋进,凡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法规均违法!
法律是人为制定的,根据天地人物运动规律完善法律,是人类社会的始终!
真假医生的判断是病人说了算,是病人追求安全高效方便价廉治病的权力,国家的责任是打假!
制定法规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让能者以技术谋生,让智者为国为民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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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09:44:14 | 只看该作者

[公告]论坛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会员的名单

为封建世族专治残余画相:
贯拿名头自我标榜,以此恐吓底层百姓;为腐败作虎狼,行龌龊之鹰犬;
以流氓伎俩,大兴无中生有,于“強奸民意”中,实为“婊子立牌楼”。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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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12 09:48:10

[公告]论坛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会员的名单

爷爷来评:自然奥妙在理,假部长的语言不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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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09:56: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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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你以前的言论已表露出对政府的不满,现在又在表白自己忠于祖国,真是矛盾,表里不一,所以太假,不是真部长,是假部长,你取此名,即预示你的言词是假的,所以读你的言论需从相反的方向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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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2 10:12: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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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假戏真唱”,对政府不满?!你是“政府”吗?你能代表政府吗??

怎么还要重操旧业,以反对你就是“反政府”么?那最好还是出示一下你的“证件”在例行公事可好。
你那鬼把戏,对身为民间医的我来说,俺不会让你牵鼻子上“贼船”的!
朋友,真个要为“社会安定团结”,那就先了解了解,啥是“文明”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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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12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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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部长请你冷静些,有事好商量嘛!小老儿以为大家应和风细雨的讨论,不要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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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10:38:44 | 只看该作者

[公告]论坛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会员的名单

老人家,您评评理,对他进行普法教育是为他好!他反而不识好人心,我不和他争了,如果他不听良言,做了违法的事,自有法律制裁.我已经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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