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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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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00:3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转按:沪上知名作家陆其国应约为上海中医药报独家撰写的章回体中篇纪实文学《伍廷芳与<延寿新法>》。发表于2008年。伍廷芳的《延寿新法》于民国三年六月(1914年6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初版,此小册子现存世极少,其中的延年益寿理念,今天读来,仍有裨益。《伍廷芳与<延寿新法>》一文,不仅有伍廷芳的生平简述,更有作者陆其国对《延寿新法》全部13章的逐章解读。惜未得看全部。(原未载完)
第一回  瞿伍沪上喜重逢
读者朋友一看而知,小标题中在“沪上喜相逢”的“瞿伍”,应该分别是指一个姓瞿的和一个姓伍的两个人。是的,那个姓瞿的人叫瞿鸿禨,另一个姓伍的人叫伍廷芳。当时距离他俩同在京城共事后一别,已然有十年矣!我们的故事既然开卷即从他们二人说起,为了不致使读者产生一头雾水之感,所以有必要让我先来概说一下瞿伍二人一生的大致经历,以对他俩有个大致了解。
先说瞿鸿禨。
瞿鸿禨,字子玖、子九,号止庵,晚号迎岩老人,湖南善化(今长沙)人,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生人。1866年补府学生员。1870年在乡中举,翌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874年应散馆试,授翰林院编修。1875年5月,擢侍讲学士。


-=-=-=-=- 以下内容由 却波渔翁2009年10月24日 01:25am 时添加 -=-=-=-=-
注:伍廷芳
简介
生平介绍:
个人作品:
伍廷芳:弱国无外交但有外交家


  
简介
  伍廷芳(1842~1922),本名叙,字文爵,又名伍才,号秩庸,后改名廷芳。汉族,广东新会西墩人,清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伍廷芳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后回香港任律师,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
  洋务运动开始后,1882年进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主持修订法律,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先进主张。
  辛亥革命爆发后,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主持南北议和,达成迫清室退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1917年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广东省长。陈炯明叛变时,因惊愤成疾,逝世于广州。广州越秀山上有伍廷芳墓园。
[编辑本段]生平介绍:
  伍廷芳
  1842年7月30日生于新加坡,后随父回国居广州。 13岁时曾被绑票,逃脱后只身赴香港圣保罗学院求学,接受了六年的西式教育,5年后,以优异成绩毕业。
  在求学期间,与黄胜—起创办第一家中文报纸《中外新报》,又协助陈蔼亭创办《香港华字报》。
  1862年担任香港高等法院译员。
  1864年,与何进善牧师的长女、何启之姐妙龄女士结婚。
  1870年由高等法院调任巡理厅首席译员。
  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斯满后取得大律师资格。
  1877年2月返港,是获准在英国殖民地开业的第一位华人律师,同时又被港府选任为考试委员。 洋务运动开始后,李鸿章深感到对外交涉人才的短缺,1877年10月6日,天津海关道黎兆棠将伍廷芳引荐给李鸿章,经过虚衷询访,李鸿章发现伍廷芳正是“物色数年”而未得的人才,当即决定将之延入幕府,以便“遇有疑难案件,俾与洋人辩论。凡折以中国律例而不服者,即以西律折之,所谓以彼之予刺彼之盾也”。 港督轩尼诗对其服务精神极为赞许。
  1878年12月16日,正式委派其为掌法绅士(后译太平绅士),开华人任太平绅士之先河。
  1879年律政司因事返英,港督委其署理。
  1880年裁判司返英度假,伍亦奉委署职。同年2月19日,由于港督轩尼诗和香港华人领袖的推荐,伍廷芳成为香港开埠以来第一位立法局华人议员。此后,积极支持轩尼诗的开明政策,反对歧视华人,废除公开笞刑,遏制贩卖女童等。其对香港的商业发展,城市建设及社会福利诸方面亦贡献良多。1880年他与富商梁安等联名上书,请求成立华人商会。
  1881年,他提议创建电车计划,并建议其妻弟何启进行九龙湾填海工程,他还多次捐款支持香港教育事业。
  1882年正式进入李鸿章幕府,其后主持办理了因北洋水师军舰停泊日本发生的“崎案”。
  1896年被清政府命为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
  1897年2月25日返港省亲,受到港督罗便臣、驻港陆、海军司令、立法局全体议员及士绅们的热烈欢迎。 1899年奉命同墨西哥签订《中墨通商条约》。
  1902年应召回国,授四品候补京堂衔,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与沈家本共同主持修订法律,拟订了民刑律草案,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禁止刑讯、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改良狱政等等一系列先进的主张,产生了重要深远的影响。
  1906年伍夫人何妙龄捐巨款建成何妙龄医院。伍廷芳居港20余年。
  1907年再次出任驻美、墨国西哥、秘鲁、古巴公使,两年后回国。 辛亥革命爆发后,伍廷芳在上海宣布赞成共和,致函清廷,劝告清帝退位。上海光复后,与陈其美、张骞等组织“共和统一会”,又被光复各省推为临时外交代表,与各国交涉。旋任南方民军全权代表,与袁世凯派出的北方代表唐绍仪举行南北议和谈判,达成袁世凯迫清室退位,赞成共和,即选袁为大总统的妥协。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临时政府北迁,退居上海,先后被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推为首领,并被共和党列为理事,未就职。伍廷芳对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极力加以反对。
  1916年出任段祺瑞内阁外交总长,次年代总理,旋因拒绝副署解散国会令解职出京。
  1917年追随孙中山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
  1921年任广州军政府外长兼财政总长。北伐战争时,曾代行总统职权。
  1922年四月孙中山撤陈炯明广东省长职,由伍廷芳兼任广东省长。陈炯明叛变时,伍廷芳坚持与孙中山合作,于17日与魏邦平登上永丰舰,与孙会晤。孙对伍廷芳说:“今日我必须率舰队击破逆军,戡平叛乱而后已。”孙中山指示他通告各国驻广州领事,要各国严守中立,勿助叛军。伍忠实执行孙的指示,各国领事都接到伍廷芳发出的通告。其时,伍的年事已高,在叛军枪声大作、火烧观音山时,伍廷芳正住在总统府。火警和枪声,使得惊悸过度,住入医院。6月23日,不幸逝世。遗著有《伍秩庸先生公牍》。 在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宣传方面,伍廷芳起到重要作用。
  1902年伍廷芳被清政府委任为修订法律大臣,与沈家本一起,主持晚清修律活动。在修律过程中,他竭力主张全面引进西方各国的法律制度。他的主张得到擅长于中国传统法律的沈家本的支持。辛亥革命后,伍廷芳继续致力于中国法律的修改,并得到孙中山的支持。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后,伍廷芳被任命为司法总长。伍廷芳一方面主张仿效西方,建立全面新的法律体系,包括建立律师制度。另一方面利用司法总长的身份,在具体的审判活动中率先推动律师辩护制度的实施。
  1912年初,为对前山阳县令姚荣泽一案的审理,在有关律师的立法尚未出台,民国律师制度尚未正式建立的情况下,伍廷芳就坚持改变传统的的审判方法,包括司法独立、陪审制,并要求律师到庭辩护。对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孙中山也给予大力支持。
[编辑本段]个人作品:
  
  著作有《伍延芳集》、《中华民国图治刍议》、《美国视察记》、《伍秩庸先生公牍》等。
[编辑本段]伍廷芳:弱国无外交但有外交家
  在我的记忆中,伍廷芳的名字只在中学历史课本中出现过一次,也就是作为南方代表参与主持1911年的南北和谈。以这样的身份出现在这样的历史事件中,并且对共和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这固然是伍廷芳生命中最耀眼的一次亮相,但细细想来,当时的伍廷芳其实已经是年近70岁的老人,此前他是晚清重臣,在中国的政治、外交舞台上活跃了30年之久,这之后,他周旋在各派势力之中,并最终选择与孙中山坚定地站在一起,也是当时政坛上的关键人物,由此看来,这次亮相就仅是历史的选择性记忆了。
  一直以来,“弱国无外交”的想法将伍廷芳多姿多彩的内政外交生涯淡化了,事实上,正因为清末中国在国际外交中的弱势地位,才彰显出伍廷芳的个人作用。尽管是服务于封建王朝,但伍在外交中维护国家尊严和华侨地位、通过开办铁路等实业增强国力,通过修订法律、设立学堂奠定近代法律基础,功不可投。
  而70岁之后的伍廷芳更是为资产阶级共和执着追求,尤其是1920年孙中山第二次举起***大旗后,伍跟随左右,除了历任***军政府的外交部长、财政部长、广东省长外,还在孙中山北伐时代摄非常大总统,可见地位之重。
  伍廷劳的照片,头戴瓜皮帽,身穿长马褂,至少从外表上,看不出西学的痕迹,但他却是中国自费留学第一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大律师。伍年轻时接受完整的西方教育,做过报人和律师,这使他有一种职业精神。在自己的一生中,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他的与时俱进更多地体现在制度层面,在政治观念、法制观念的层面,始终比较领先,这也使他的一生与中国近代社会的演进过程相当契合。
  如果以“革命者”的标准来评价伍廷芳,他曾经退缩或徘徊过,但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却始终恪尽职守。1922年陈炯明叛乱,炮轰总统府,逃出火海的80岁的伍坚持登上楚豫舰,对孙中山说:“恐怕我没有替你出力的时间了。”几日后,伍在陈炯明的炮火声中因惊愤成疾,弥留之际“无一语及家事”,在职业精神之外,更体现了个人的信念和操守。
  在求学的经历中,伍廷芳从东方到西方,并且接受了完整的西式教育;而在文化的认同中,伍廷芳则是从西方到东方,始终希望能够在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国度,实现自己西方政治的理想。
  在东西方文化碰撞的风口浪尖上,在新旧政治交替的历史时期,伍廷芳表现得相当从容。从东方到西方,又从西方到东方,和一样出生于华侨家庭并留学海外的辜鸿铭相比,伍有更为宽容的心态和沉稳的个性;和同是广东人的留学生容闳相比,伍有更完整的知识结构和更好的机遇。——无论是作为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作为知识分子,伍在历史上都独具一格。(张丹萍)
  
  南下·北上
  南方为接触西方文明的前沿,北方则为政治权力的中心,与近代文化史上诸多人物一样,伍廷芳一生的“南下”与“北上”轨迹,有着政治地理学的意味。
  广东人下南洋有悠久的历史,1845年,伍廷芳的父亲伍社常在远赴南洋谋生多年后,携家眷返回广州定居。先南下,再北上,究其原因,除了有叶落归根之意外,对刚刚3岁的伍廷芳寄予厚望,希望他接受传统教育并有所成就当是主要目的。
  伍在少年时也有为科举读书的经历,而当时中国在对外战争中的屡败,已经打击了“天朝上国”的尊严,尤其是当时的广州,口岸经济得到发展,百姓富庶,西方文化不断渗透,中央***的影响微乎其微,科举似乎已经不是惟一进入社会核心阶层的道路。少年时代异常聪明的伍廷芳喜读“子书、史鉴、小说”,对科举“兴趣索然”,1856年,伍到香港求学,放弃了科举,重走南下之路。
  伍在香港圣保罗书院接受的是全新的近代教育,1874年,对英国政治感兴趣的伍廷芳又赴英国留学,在林肯法律学院攻读法学,毕业后回香港做律师。他受到香港第八任总督轩尼诗的赏识,于1880年任香港定例局非官方议员,成为第一个华人议员,在港为华人利益奔走,“俨然为华人之代言人”。在进入清政府做幕僚之前,伍已经在西方的政治体系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从广州到香港,从为科举读书到选择西学,伍廷芳的求学之路和严复、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等近代粤人相似,伍在香港实现了部分理想,但对于伍来说,香港仍旧不是一个好的政治舞台,中国积弱,令香港华人更有抑郁之感,伍选择再次北上,经上海到达天津,向清政府的政治核心步步靠拢。
  
  六千金·正二品
  从未参加科举的伍廷芳能够官至“正二品”,除了有1905年科举废除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无人能及的外交、法律能力,使他成为处于中西方剧烈碰撞中的清政府最需要的人物,也使他在近代史上独放异彩。
  李鸿章在给朝廷的奏折中称伍虽“熟习西洋律例”,但“恂恂然有儒士风”,并根据伍在香港做大律师的收人水准,为他向朝廷申请“六千金”的高额年薪。除了李的知人善任,也可见出泱泱大国,在外交法律方面人才之匮乏。
  伍从此开始了仕清之路,与江苏人马建忠(《马氏文通》作者)、福建人罗丰禄被今天的研究者戏称为“李鸿章幕府中三个重要的‘海归派’”。在做李鸿章幕僚的14年间,他代表清政府参与了马关谈判等重要谈判,签订了一系列重要条约,并先后出使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几乎所有中国的内政外交活动都有伍廷芳的身影。在法律上,他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与沈家本共同主持修订法律,拟订了民刑律草案,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禁止刑讯、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改良狱政等等一系列先进的主张,产生了重要深远的影响。
  
  蓄发·剪发
  研究晚清的历史,自然了解头发与政治的关系。接受西学的伍正值壮年之时,以蓄发仕清,而历经30年重臣生涯,又以70高龄剪发“革命”。从蓄发到剪发,从仕清到反清,不单是伍个人思想的变化历程。
  1877年,中国近代首位驻外公使郭嵩焘到达伦敦,当时正在林肯法学院留学的36岁的伍廷芳登门拜访,郭有意留用不得,多次向朝廷举荐,使伍名噪一时。伍延芳踏入政坛,出任李鸿章幕僚,皆从此次拜访开始。
  与郭的第一次会面,伍延芳将英国政体归纳为“君主之,实民主之”,并详加解释,这一点深得对英国政治相当推崇的郭的赏识,郭对这次会面作了记录,尤其提到伍氏蓄发的细节:“其人尚文雅,为西洋装,而蓄发约长丈许,云为回家后尚可结辫也。”当时的伍延芳“发约长丈许”,又着西装,“易服”是留学生身份使然,蓄发则代表了伍想回国效力的想法。除了头发的政治意义,伍的蓄发也表现出他性格中传统的一面,并没有因为西学而改变自己沉稳、节制的个性。
  1910年,第二次出使美洲回来的伍称病请辞,“浩然归去”,寓居上海,当年向清廷上书《奏请剪发不易服折》,清廷当然不会准奏,但伍我行我素,在上海开剪发大会,“以身为率”,剪去辫子。
  
  出世·入世
  时人在伍廷芳去世后评价他“能以出世之精神,作入世之事业”,这句话代表了中国人的文化精神中最为积极的一面,而身处权力核心的伍能得此评价,可能更为不易。
  官至二品的伍坚定地退出清政府的政治圈,选择出世的生活方式,闲居上海,主要原因还是对清政府的失望,此时的伍虽然休闲度日,但“身***湖,心悬廓庙”。
  武昌起义之后,历史再次选择了伍廷芳。肩负11省人民重托,伍出任南北和谈代表。从晚清的重臣到代表资产阶级的“谈判代表”,70岁的伍廷芳似乎并没有经历过多的思想转变,毕竟,即使是在仕清的30年中,伍思想的核心仍旧是与封建社会不相融合的法制、平等观念,从这个角度看,这位老人的思想还是走在历史前面的。
  和谈的意义在于以法律的形式正式宣告封建帝制的终结,奠定了共和的基础。伍也就此开始了与资产阶级革命党的合作期,出任***临时政府的司法总长,参与民国初年的司法建设。
  造成伍与革命党人关系疏远的直接事件是“姚案”与“宋案”,伍认为革命党人不能满足自己的法制理想,遂退居沪上,并写成《延寿新法》,探求延年益寿的秘诀,大有“退而独善其身”的态势。对于一个有30年任职经历的职业外交家来说,这可能只是一种姿态,但对于沉醉于灵学研究的伍来说,倒没有太多矫情的成分。
  寓居上海5年之后,伍先后加盟黎元洪当政时期的北洋军阀政府,继而加入以“***”相号召的西南军阀政府。张勋复辟期间,伍拒绝签署解散国会令,携外交总长印信离开北京,南下上海,采取拒不合作态度。1920年,在各路军阀垂涎伍为***军政府收取来的“关税余款”收入之时,作为财政部长的伍坚守职责,携关余180万元出走香港,拒以“国民之钱而资民贼”。
  两次出走,一次携印,一次携款,伍都保证了自己的“合法性”,除了有对法律的精通之外,伍光明磊落的行事风格使他坚信“自有人格,自有名誉”,军阀不能够损自已名誉分毫。1920年11月,伍随孙中山重回广州,将关税余款用于***事业。
  从19l1年“出山”参加南北和谈开始,耄囊之年的伍就不断周旋在革命党人、北洋军阀、西南军阀之间,并最终选择和孙中山并肩战斗,建立司法独立的现代法制国家的愿望,应是促使伍入世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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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8:07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四十五回 人之善恶关乎气  

天之气与人类风气有什么因果关系呢?在伍廷芳看来:“人各有思想,亦各有气息。思想根诸脑力,气息则发乎全身。善人发出之气,和蔼清淑,所谓入室芝兰也。恶人发出之气,凶悍凌厉,令人胸中作恶也。仁慈恺恻者,别为一气,质直平者,别为一气;阴险猛鸷者,别为一气;好声色货利者,别为一气;爱人如己者,别为一气;厌恶如人者,别为一气;读何种之书,又成为何种之气。常处一地,气质不移;与开通才识者,又迥然不同;其气甚微,其迹易著。”
实事求是说,这番话可以为我们认同,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其中掺杂了伍廷芳个人对于评判一个人好坏的价值标准。这里的价值标准很可以用一句相似的话概括,那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好人者,人皆好之;恶人者,人皆恶之。此亦天之理也。伍廷芳继续写道:
其感人也,现乎面。先圣言,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已,如见肺肝然。佛言有一妄念即现一形;西儒倍根言天下一物一理,皆有现象可寻绎,诚哉是言。世上之明心慧眼人,要自无微不辨。泰西近日发明一种咽土雷镜,其电力能窥人之脏腑是可参观其效力已。然人身发出之气,为善为恶,总难强掩,殆有颜色之可窥,如佛氏之顶上圆光,无微不著,且不独人也,凡生物与草木亦皆有之。佛印禅师问东坡曰:尔闻木樨香否?慧心人当领会此意,但其气可触,其影不可见,及日积月累,便成为地方之气候,如入其境地,有所感焉。牡丹入粤而不再花,桔逾淮而变枳,非偶然也。古人入境,择地为宜,里仁为美,否则是曰不智。乡邑尚武,其人必多好勇斗狠,家弦户诵,士风自能礼教涵濡,是以子之武城,闻弦歌而见喜。地名胜母,曾参因此回车。至于城郭阅千数百年,而气益深厚。著者初使美洲,见外域政治修明,富强鼎盛,视中国之萎靡不振,判若天渊,由是维新变法之心,怦然而动。
伍廷芳骨子里还是一个政治家。他的发散性思维,由天之气而人为之气而人类(实为社会)风气;进而又由佛禅之理谈到了“外域政治修明,富强鼎盛”,与此时“中国之萎靡不振,判若天渊”,最后自然而然归结到了“维新变法”的话题。这是人们对自身健康的“维新变法”,其实又何尝不是当时中国社会需要的“维新变法”。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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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7: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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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四十四回 人为之气须警惕  


在上一节中,伍廷芳讲述了天之气缘于自然。在这一节中,他开始提到了生活中也有人为之气。什么是人为之气呢?
又考人家燃烧柴煤,其气息触鼻最能损脑,以炭气太重之故,盖人受炭气,只可于一千分中著四分,若至六分,即为人身之害,厥病蕴伏其中,不可不知所趋避。又人与牲畜吸入清气,由身内吐出,即成炭气。是以人身将气吸出后,切不宜随即收回,亦防感受炭气之一法。盖凡人呼出之气,能令前后左右三尺之遥弄成炭气,是为污俗之不洁者。
这就是人为之气。这样的人为之气,用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说,就是废气。它对人体的危害性,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但在伍廷芳生活的时代,要讲清楚这一点,并能让人们接受,决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为此,伍廷芳不得不进一步加以阐述。
设有一房高十尺,广如之,计此房一千立方尺,以一人坐其中,而闭其门与窗,则房内人之呼吸,十五分钟,能使浊气为之充塞,若逾半点钟,便于身体有损。此等小房如住两人,或加以吸烟灯火,其炭气愈加,而人愈受害必矣。北京居人常因生炉火而中煤气,稍迟救疗,亦遭熏毙,是以住房及办事处所,总须开敞,待新鲜空气容易透入。至开窗之法,如窗门大、[太]小,宜令上下两窗全辟,俾外间冷气重者,由下而入,内间炭气轻者,由上而出,其法最妙。若冬天室内炽炭于炉,至高之热度,不可过寒暑表六十余度,恐受热既久,一出门,触冷气,易于感冒,不可不慎也。
多开窗,多通风;尤其是在室内,决不能关着门窗用煤气;还有如少吸烟甚至不吸烟等等,在今天皆为常识,但在伍廷芳生活的时代,并非为大多数人明了。其实即使在今天,因煤气中毒而丧生者,不是还不乏其人吗。可见这样的提醒并非一件可有可无之事,何况是在伍廷芳生活的那个年代。
伍廷芳有着发散性的思维,由此他又开始了联想。即由天之气联想到了人类之风气。这就是他在接下来的该书第九章中论述的内容,这一章题目即《论人类之风气》。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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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7:11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看似一个简单的名词:天气——天之气,且看伍廷芳会因此道出一些什么“奥妙”。
尝考天气有数种,至大者则为淡气。淡气在天气之中,每一百分,约占七十八九成。淡气之外,复有另种,惟炭气最少,一千分约只占四分。然养气亦不能多,占有百分中之二十分余云。近地之天气低压较为浓厚,其在高处,则散扬而轻疏,故楼台之上,独觉清气往来,超出尘埃,其理易见。
读这段文字,我觉得伍廷芳像个天文学家在给我们上课。从中可以看出,他对天文现象也是有所研究的。只是他研究天文现象的终极目的,还是出于关注人体健康。
凡患肺疾者,宜住高山爽垲,呼吸清(新)空(气),是无上之妙药。近日泰西医士倡设医院,多在山中人烟稀寥之地,却从天气之清空入手。然过高之山峰,烟云吞吐,峦岫峻拔,气太轻微,如非长住其间习惯自然者,实难消受。著者忆六年前持节墨洲,曾历秘鲁,赉国书,办交涉,而游览于利马京城,附城三十里许,有高山曰爱来雅,奇峰耸峙,横矗天际,绝顶高一万五千六百六十五英尺。土人近住山麓,多未攀跻,弱女子则一生不敢作搴裳想。著者公暇,闻而慕焉,结伴同登,意殊勇往,由山半火车,凌竞牵度,而羊肠鸟道,蟠曲蜿蜒,需时八九钟,始跻其巅。车行虽缓,然同游者颇觉晕眩不胜。良由绝顶天气太清,大有高处不胜寒之慨。惟著者改良素食,亦既有年,体质稍清,犹能与此间空气相抵。即从山上旅馆度一宵,梦寐清凉,殆所谓呼吸通帝座者耶!是地亦有华人,杂于土人之间,设小店肆,或操矿工,眠食习惯,了无他异。游归后,巴拿马公使某君,羡此壮游,缒幽冒险,特思接踵,其同人防病,挟医囊药,意甚郑重,讵医者鼻血忽流,伴侣数人,病一星期乃免。可知卫生调摄易地各异,事事均须研究物理,不能自持也。
这段叙述不乏文学色彩,读上去似乎更像一篇游记。但其核心却始终围绕着一个“气”字而生发。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其生发的感受均出自伍廷芳的直接亲身体验。诸如山高路险、高山缺氧、高处不胜寒等等,以及其他人因此留下的教训,被他娓娓道来,让人读来印象深刻。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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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6:36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四十二回 天气至贵莫轻视”  

上回讲到阳光浴的话题。阳光浴多行之于户外,而人生活着,更多系栖身于室内。于是,伍廷芳就谈到了人类住房和阳光的关系了。
大凡住屋通气者,必能见太阳;阳光照处,尘秽自少,而损人之微生物亦少。卧房有阳光射入,其衾枕不洁之气,总可泄去,故当起床之际,尤应将被褥摊开,俾秽俗消散。若不时晒晾枕簟被帐等物,更裨益于卫生。世人偶患感冒,恒畏出门。不知移向日光中晒之,亦能见愈。法国著名医士治一小儿,令移往乡间,就太阳曝之,果能见效。又征诸中国古人,如郝隆有晒腹之说,虽自侈其博览群书,然未始非养生之鼻祖也。
这番话讲得果然透彻,不仅于人体健康,更涉及室内环境。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其实亦正是保护人体健康。这分明给人们提了个醒。
伍廷芳的视野可谓开阔。由阳光,他进而又联想到了天之气——联想到了天之气与人体健康的关系。这个话题因此便构成了他本书中的第八章内容。这一章的标题为《论天气之宝贵》。
人回旋于地球之中,藉天气以生耳。人十余日不食,一、二日不饮,尚有生机,若闭塞天气五分钟,则其人立毙,天气横亘全球,无处无之,百万种之生物,藉其滋养,千万种之声响,随其振荡。人无时无刻不涵育呼吸于天气之中,而不自觉其为最要之物。
这段表述其实是常识,想来没有人会不予认同。关键的是接下来的提醒。
盖天气者,按之无形无声,天生自然,不用钱买,人遂轻视之。譬诸人参为药品中最贵,然考其性质,无害亦无大益。鸡蛋一物有益人身,则以多而价贱,不知食鸡蛋二枚,其功力实不减于人参,而参价高昂者,物稀则贵,故不惜重值而购之也,岂知天地间至贵之品,又不用费一钱而得者,独惟天气耶?且不独人靠天气为养,牲畜树木,一闭天气,无法可生。
这就较常识进了一层,有了提醒,提醒对“天生自然,不用钱买”的“天气”千万别“轻视之”。我隐隐觉得,伍廷芳潜意识里,已寓有人类应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理念。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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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5: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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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四十回 万物生长靠太阳  


第四十回 万物生长靠太阳

对于睡觉用床,在伍廷芳眼里,当然也是有讲究的。
床不宜用铜铁,防人身之电,被铜铁摄去,亦是一理。然藤木等床,易生臭虫,须时勤拂拭。著者思得一法,以西式玻璃盐盅,安垫铜床四足之下,则电气莫能引去,以电不能过玻璃,此法人多未知也。
看来伍廷芳对于床的认知,更多的还是从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上有所感悟的。当然,这里也有中西床文化之比较。而就真正的重要性而言,应该是他在接下来的第七章中所要讨论的话题,那就是《论太阳之利益》。
地球全凭太阳热力转动,如无太阳,则一气纯阴,层霾寒沍,而万物不生矣,岂复有人类之可见乎?故太阳者,为天地之主脑,人生之至宝。吾辈之生机、之力量,皆藉太阳之所助也。古人有倡议祀太阳为神者,与日本从前祭火神同意。恒人多畏太阳晒曝,不知在盛暑之际,则当然耳。除此之外,向太阳光中,往来负暄,受益殊大。泰西住屋,最重光线,卧房尤须通彻阳光,若住屋与卧房密不透气,为红日所不到之地,则阴气惨怵,令人结郁不舒,而厥病生焉。
《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我看来,有些“道”或许无形而可以感知,而有些“道”应该是可以感知的,比如太阳。太阳给予人类的恩泽,其实亦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大“道”。所以伍廷芳才会说:“故太阳者,为天地之主脑,人生之至宝。”事实亦然,这里,伍廷芳又以中西住房为例道出,如反其“道”而行之,诚如伍廷芳指出的,“则阴气惨怵,令人结郁不舒,而厥病生焉”。何以见得?且听伍廷芳细细道来:
故妇女匿处闺中,见日不出,多至面色纯青,血脉不华,神气亦必减缺,大非养生之所宜也。凡树木花卉,乏太阳照灼断难生长,暴以红日,逾格滋荣,花之色香,亦加数倍,牲畜鱼鸟,同此一例。瑞士称西土桃花源,山水清幽,林峦深邃,西人推消夏之名乡。惟其中数千丈之高山矗立芦在湖上者,终年见雪,山腰已极寒栗。附近山谷居民结屋西北高峰之下,以谽岈障日之故,晒濯于金鸟界里,为时无几,致疾病旋生,其中尤多患喉疠等症。
一个人缺少阳光照射,于健康不利,其原理一如动植物缺少阳光照射,于生长不利一样。是呵,万物生长靠太阳。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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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5: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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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回 卧室宜清洁有窗  


上回说到伍廷芳善于观察植物,以此比照人类睡眠现象。除了植物,他还善于观察动物:
又观于牲畜飞禽,入黑即睡,始能顺天地自然之气,人则思欲日开,坐累日重,遂致事理多所反常,乃逊禽兽一筹矣。惟睡多少时间,亦须考究。婴孩血气未长足,宜令其睡十时,或至十一、二时;及其成人,则如常人睡至八时可矣。年高者,又应较常人多一、二时工夫,总以安适为妙。至临睡之时,自不宜饱食,虽枵腹登床,亦无妨碍。食后三四时,乃合安寝,至少亦宜越两时间,而莫忌于世俗之消夜。缘饱后难于酣睡,即睡亦旋醒,总不能令气体安舒也。且睡有一定之时间尤佳,较之饮食依期,更受其益。
《内经》云:“法于阴阳,和于术数”,“春夏养阳,秋冬养阴”,“虚邪贼风,避之有时”,“顺四时而适寒暑”等,这些理论的要旨,皆在维护人与自然的阴阳协调。而早起晚睡即为人体的阴阳协调。能作好这阴阳协调,就可以使人根植于一种自然和谐的健康状态,至少对睡眠来说是如此。在具体方面,伍廷芳更提醒人们,最好睡觉时别将窗完全关闭:
卧室宜清洁有窗,引入新鲜空气,睡时能留隙孔,或开半扇,俾炭气宣泄,不令闭塞鼻中,最为上乘。缘睡时吸入之气,比之醒时更多,睡时闭置一室,又不及醒时游行无定也。至卧榻无逾于独宿,西人最笃于伉俪,然近日研究卫生,虽夫妇同居一室,亦多所分床。如两人同睡,无病者易吸有病者之气,性刚者亦能感性柔者之气。尝见育小孩者,每令与老媪同睡,尤非所宜。
我们平时似乎也曾多见有关于提倡夫妇分床睡的论点,那主要是针对节制性生活而言。而伍廷芳在这里则主要是从净化室内空气入眼,并由此涉及人的睡眠质量。在此,他不主张幼儿与老人同床卧睡,亦情同此理。
睡状宜将身稍侧靠右,因腹内心在于左,免心部压向血管,至阻流通,或欠安适。枕头不可太高,又宜与膊相平。近日卫生家考据,谓卧房最妙向东南,或西南,令太阳由窗透入,其空气空气愈佳,又谓卧者头而北,足向南为合。
连睡眠的方向都道得如此精确,在此,我们不能不佩服伍廷芳的细致。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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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4: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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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 安心养神之灵药  


第三十八回 安心养神之灵药
关于睡眠,伍廷芳继续写道:
尝考养身之法,睡为最要,其机亦最微。今质言之,人不饮不食,尚能勉强支持,惟不睡,则精神立困,言动改其常度矣。凡人饮食,皆以养其身躯。食如为全副机器添煤,饮则洗涤其炉轮皮管,而睡即是熄炉停机之时,倘汽机绝无停息,安见其不速于毁坏也?
读罢上面这段话,不由使我想起了我们早已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不懂得休息,就不懂得工作”。伍廷芳要告诉我们的,其实也正是这一层意思。他进一步阐述道:
故睡者,特为人身暂息机轴,即令心体安舒,蓄精神而增力量。是以睡足,则越早眼明体健,思想通灵,脑力与体力皆增,是其明证;睡不足者,气力疲乏,久之厥病生焉。医者言,人苟不能安寝,其痼疾已深矣。然则睡工夫,不容轻视,亟宜研究何时应睡,保法能善睡,不可不体察其细微也。
睡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人生活着,必须保证睡眠的前提。但这保证不仅仅是时间的保证,还须有一定的讲究,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要睡得科学。
今先论睡之时候,按天地自然之理,日出则起,日入而睡,为最适宜。
这就是睡觉要有规律,不能毫无常规,想睡就睡,不想睡就不睡。
世人终日劳其心力,息机宁神,不容稍缓。试观晴昼之花木吸采太阳天气,又能收摄人身之炭气,入夜复将清气放回,故晨起闲行野草亭院中,觉清气往来,令人心神皆爽者。元遗山诗“乾坤清气得来难”,奈晏眠者多,其粗心人又不知领略耳。因是而知太阳落后,人宜归寝,以吸收草木花卉所吐之气,作安心养神之灵药。愈早睡,愈神清,至迟亦不可逾半夜之十二时,盖于前半夜早睡两时间,犹胜于后半夜睡至四时间也。
看来伍廷芳平时还很注意观察植物。他以花木吸收阳光和对于空气的吐古纳新,来审视人与清新空气的渊源,进尔涉及与人的睡眠时间关系,可谓层层深入。在此不难看出,他是主张人应早睡早起的。而且他不提倡熬夜。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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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4: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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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百年强半睡乡居  


上回说到,伍廷芳谈水,是将酒也归之于水之一类的。应该说这也没错。不仅酒,他还将人们的饮茶也视同此理,可见他话题中的水,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但它们皆与人体吸收有关,更有中西文化比较。
据泰西卫生家谓咖啡、歌谷二物,亦含毒质,细验茶叶,亦蓄微毒。但华人品茗,不如西人之爱浓,故贻害较浅。衡量各式,究以吸引清水为最善耳。
如饮清水畏冷,可煮过待其温暖时饮之,然不及清水之有益。因一经火,水之养气已去,试观鱼在水中,生机活泼,全靠养气,若人身之呼吸天气者然。试以既热之水,养鱼浇花,皆无效果,是其明验。
从这番叙述中可以见出,伍廷芳崇尚喝水最好饮未经烧煮的自然之水,当然,它须是清水。除了清至清之外,饮水时间也同样有讲究。
至饮水时间及每日总需多少,则视其人之作用何如,劳动一流比静坐者录(摄入)较多许,总以见渴为合,惟食时则忘。未食以前之半时间饮之,能令腹中积滓,推流下部,清除肠脏,待贮新粮,尤属适宜。如饭后待至一、二时方可吸饮,俾免食品在肠未及消化,为水冲流而下。若果子,既含天气,又蓄水汁,是则食品中之精美者也。
至此,伍廷芳谈饮水问题算是告了一个段落。总而言之,水至清是个关键。这一问题在当下似乎越来越差强人意,说严重点,有的已是相当棘手,水污染几成一大公害。这怕是伍廷芳远不会想到的。在此,我们不说也罢。还是继续读伍廷芳《延寿新法》第六章《论睡时》吧。
前人诗云,百年强半睡乡居,是人之一生,半在睡中作生活。睡境工夫,宜与人身若何关系耶?乃世人于睡。殊多忽略,或卧失其时,或眠不择地,其所损益,实非浅鲜。而将夜作昼,彻宵不寐者,尤为耗元神,竟精髓之大害。
睡眠是人类的必然现象,而且人类的生命中,相当一部分是处于睡眠状态。现在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的生活质量,相当程度上和其睡眠质量是成正比的。想想也是,如果一个人晚上睡眠不好,又怎么保证其白天有充沛的精神和体质呢!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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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3: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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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三十六回 饮水亦须有节制  

在谈到人体与水的关系时,伍廷芳不仅以山与泉源来比喻,更有对人体与水之关系的精细分析。他在以上先道出了一个水对于人体的一个实质性作用,那就是排毒。围绕人体所必需的饮水问题,伍廷芳继续写道:
  且(人)身上血液,更藉饮水调匀,得调匀,然后能流通。血脉流通,方可无病,是人之全体,恃饮水为挹注,谁曰不宜?惟考究所饮,以何水为至清。则水有江河、山泽、井渠之分,西人于香港,红海、亚丁,新加坡等处,辄储蓄山泉及雨水以供饮食。河流浑浊,绝鲜澄清,人家食井,多与沟渠相近,地气何如,全不考察,山磵防有草根树叶,霉烂致毒,蛇蝎潜藏,时不能免。雨水如不经檐溜,本属至清,只虑其中或产微生物。尝考种种泉水,尚难保无虞,若觅极清之泉,以沙漏隔之,斯为合宜矣。
  水于人的生命如此重要,那接着就带来一个问题,即饮什么水、如何饮的问题。诚如伍廷芳指出的,“水有江河、山泽、井渠之分”,须“考察”其中的“浑浊”与“地气”,即使是雨水,因为流经房檐等处,也得留意其中容易产生的微生物。但饮水如饮食,并非多多益善。而且什么时候饮水,饮多少为宜,也是有讲究的。
  然饮水亦须有节制,如过度吸之,即为肠腹之患。须知,人之饮水,若汽机之添油,乃助血除积以养身,非徒为口腹供食品也。凡食顷,不宜以水沾唇,缘米饭与菜蔬,原质均有水气含于其内,况口涎是天生灵液,故食时无庸借资于水耳。世人多嗜用茶或汤泡饭,取其易于吞咽,此则食谱所最忌,前已著论。至于酒,古人早已垂戒,前贤诗云,人生百病无不有,能召百病莫如酒,旨哉斯言!嗜酒者日夕沈酣,殊不知警,及其疾作,痼患已深,世上未曾见纵饮之人而不发生酒病者也。世俗恒以酒由米麦酿成。泰西之酒,多用果子葡萄;德国著名之啤酒,全由麦子制造;其原质虽佳,惟不能不用酒料蒸酿。酒之原质,原含毒品,故嗜饮者,时患风湿腰痛等症,而足疾尤多,不可不慎。
  以上谈饮水,伍廷芳似乎于不经意间,换了一个概念,即他由谈饮水而谈起了饮酒。在此,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为酒亦为水,所以至今人们仍有将“酒水”一起称之的说法,其节制之说,盖有本也。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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