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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后皇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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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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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19:15:3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有的朋友任为;能治好我的病就是个好‘大夫’,我不管他是什么专家、教授。这个问体你是怎么考虑。ctrl+l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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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7:24:53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0/10 10:10am 发表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
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
你这个文盲加法盲,看过-----千手观音------的表演吗?
每一个无辜的聋哑少女,都是一个终生残废的受害者,对于那些造成-----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医,
是怎么处理的,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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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7:30:03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0/11 07:24am 发表的内容:
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
你这个文盲加法盲,看过-----千手观音------的表演吗?
每一个无辜的聋哑少女,都是一个终生残废的受害者,对于那些造成-----严重损害就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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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7:39:4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0/11 07:30am 发表的内容:



古代有皇子犯法,与老百姓同罪,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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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7:45:25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0/11 07:39am 发表的内容:
古代有皇子犯法,与老百姓同罪,是什么意思?


quote]下面引用由郎中喜来乐2008/10/10 05:59pm 发表的内容:
看来依法治国的道路还还很艰辛和时日,有法不依的人还不少,有的是不懂,有的则是为己私利,后者不可原谅。欢迎法律工作者来论坛普法!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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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7:59:03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0/11 07:39am 发表的内容:
古代有皇子犯法,与老百姓同罪,是什么意思?
更何况你炎黄子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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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8:39:15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法律工作者参入论坛的讨论,给论坛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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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8:45:09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中医要发展,需要四种因素:一,中医自身是进步,二,国家法律的保护,三,这话各界的支持,四,广大人民的认可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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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9:41:39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新中国人民选择了“建国、兴国、立国”以“宪”为据的国策,它是建立在“民主、进步、文明永续缔结在“人类祥和”中……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成果业绩辉煌。“科教兴国”己令世人刮目相看;“依法治国”让我中华江山文明千秋永固;“以德立国”更彰显出国人在“盛世和谐”中,为人类表率了它的楷模。在中央带领下正在实现百年、千年里的梦想……
漫步回首中华五千余载岁月,仅对民族医药而言,尚无一个在民众中深深扎根的“中医药法”去协调守护“宪法”。有法可依之急,据法以握之切……
然而面对普法,毫不含混的存在着“奉公守法”与“文明执法”。既谈打击“非法”也务必以“事实为依据”而以“法律为准绳”。任何曲解“宪法”扭曲法条的言行,即是“不折不扣”流氓行径。
如果不允许有“合法”的存在,相对打击“非法”就是“无的放矢”。对中医业内外的一切爱国者来讲,他们日夜在期盼着“中医药法”早日出台,让民间医的子孙万代也能沐浴到“盛世和谐”里的温暖……
由此我想唱那首老歌:“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民主政府爱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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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09:57:5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普法教育之二:五种情形认定为非法行医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0/11 07:59am 发表的内容:
更何况你炎黄子孙呢?!



法律工作者,敢讲法律道理吗?
谁是造成-------千万百万聋哑青少年终生残废-----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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