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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罗鸿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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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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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07:49:1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北大医院的书面回应说
【...刘希高在急诊值班按照医院规定是有上级医师指导的,并不属于非法行医。暗访中违反医院规定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乃其个人行为,没有代表性,我院已按规定处理,目前正在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不是暗访, 刘希高肯定会"按照医院规定是有上级医师指导的", 现在给人抓到包, 就说他"违反医院规定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乃其个人行为", 反证暗访实有其必要.
 
这其实是个医疗事故, 本质上是个医院管理问题, 但这个书面回应却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名义署发, 看来这个医院的党委书记是很够"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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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08:59:22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哈哈……那当今之世或有史以来根本没有真正的医生了”,说得真对!不打自招。所以,“以救人为名,其实好利”并非虚言呵!万物之生,惟人最灵,既灵于物,须爱其生。勿以阴谋陷人,勿以利器伤人,勿以药物毒人,勿以权势厄人。陷人、伤人、毒人、厄人者,明有国刑,暗有天罚,终难逃也。
医者,决定命运,关乎生死,不可不察也。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误国误民,害人害己呀!望世人好好地想一想,是谁以药试人,以救人为名,其实好利。是谁以命试医,贪心惟忧不足,花钱找死。即使是医生也不例外!我实在不忍心看到善男信女们再遭到残害,所以只求唤醒民众而已,普度众生而已。假如今天的白衣战士们都是个体医生的话,也许早已成为白骨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始以势利害人,终以势利自毙。玩火者,必自焚。不要再骗人了,不要再害人了!
如果真想把此案查清,首先应该从病历的书面材料入手,看看他们是否敢把真实的记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果该书面材料已被篡改,请问他们为什么要篡改?这意味着什么?毁灭杀人证据,法律应如何论处?其次,虽然书面材料已被篡改,但是证人还在。请记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人民政府面前抵赖,没有用!
身为心用,心以德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命关天,岂能儿戏?不能治病救人就不要做医生再害人了!!等有了治病救人的本事再做医生吧!你们可曾想过病人的痛苦?你们可曾想过他们的家属是多么的可怜吗?你们怎么忍心继续害人?你们到底是什么材料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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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8:46:1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哈哈,终于自己扳起的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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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0:38:1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转帖】朱元璋严刑好杀的恶果:淘汰好人 致小人得志
库屠左夫 发表在 参考文摘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  
  凤凰网历史综合
  核心提示:以性恶论为基调来设计制度,处处离不了防范和制约。而任何制度体系,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一旦把这种防范发挥到极致,最终的走向就是朱元璋处理四大案的做法。因为一放就恶,小人嚣张,只好严管;一管就假,君子不屑,还是小人得志,只得严上加严。稍有松弛,前功尽弃。淘汰的多是正直好人,小人借机扶摇直上。
  性恶论导致小人得志的途径是多方面的。首先,小人善于揣摩上意你不相信任何人,我就跟着你的思路走。君子的一大特点是不会人云亦云,而小人的脑子则进化到了宠物状态。君主不相信其他人,但不能不相信自己,所以对那些完全顺从自己的,自然要另眼看待……
  本文摘自《史海管窥——掌故中的管理智慧》 作者/刘文瑞 中国发展出版社
  性恶论和小人得志
  相信人性本恶的假设,势必走向丛林世界。以性恶论为前提设计制度,最终肯定走向韩非和秦始皇。
  在现实生活中,小人得志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历代统治者常常把近君子,远小人作为用人的基本准则,但是君子总是十分稀缺,而小人却是屡见不鲜。那么,小人得志是怎样形成的呢?明太祖朱元璋的政绩可以作为一个引子。
  朱元璋打击贪官污吏,最有名的是明初四大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所谓空印案,是朱元璋发现地方官员到首都核定钱粮收支预算时,都要带上盖有骑缝印章的空白文书,遇到户部驳回,随即用空白文书改正。朱元璋怀疑其中有弊,处死了所有地方衙门在空白文书上签字的官员和主印官员。所谓郭桓案,是朱元璋怀疑户部侍郎郭桓贪赃,刑讯逼供,牵连到六部多数长官,几乎把中央各部门侍郎以下一扫而光。当滥杀无辜引起普遍不满时,朱元璋又处死了办案人员以平民愤。所谓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是以谋反罪处理了一大批文武开国元勋。这几次大狱,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是捕风捉影、借题发挥,但也确实震慑了官吏队伍,保证了吏治的清廉。
  在严刑酷法的威胁下,官吏战战兢兢,唯恐身家不保。严打高潮时,官员上朝,先与家人诀别,晚上回来,则庆幸自己又多活了一天。洪武年间曾任右佥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严德岷,至宣德年间谈起往事仍心有余悸,说:先是国法甚严,仕者不保首领,此敝冠不易戴也。(《明史·严德岷传》)人们为了保命,不得不顺从上意。好一点的官吏,提心吊胆,诚惶诚恐,凡事墨守成规,唯求避祸;阿谀奉承之流,则曲迎上意,看风使舵,甚至助纣为虐。严打的结果是士大夫的骨气被一扫而光。朱元璋本意是要建造一支清白干净的官吏队伍,结果却使身边重用的人多数都是龌龊之人。
  朱元璋的失误,在于过分迷信刑法的威慑力。之所以迷信刑法,是出自性恶的假设。正是性恶假设,引导人们走向小人境界。时至今日,还有不少人把性恶假设奉为圭臬。
  中国很早就产生了针对人性假设的争论。先秦的孔子主张性相近,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公都子主张性有善有不善,争论得一塌糊涂。后来的治理者,无非是在这二者之间搞平衡。对于多数帝王而言,在思想上还可以倡导一下性善假设,以作为推行仁政的理论基础;而在现实中大都偏向于性恶假设,以防范草民百姓的为非作歹。这种貌似矛盾实则一致的立场,用一句俗语就可以说清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朱元璋则是少量绝不相信性善、坚决相信性恶的帝王之一。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恶人,尤其是官场中人,无官不贪、尽皆赃罪。所以,除了以严刑酷法惩治,别无他法。这一思路,实际上就是一种你恶,我比你更恶的威胁。这种威胁充其量只能压抑恶,却不能弘扬善。今天,不少学者强调,法治社会就是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对于这种论调,我们暂不进行长篇大论的学术考究(这种考究在学术界已经有人做得相当深入),只强调一句如果把法治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最终在理论上只会接近韩非,在实践上则靠近秦始皇。
  以性恶论为基调来设计制度,处处离不了防范和制约。而任何制度体系,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一旦把这种防范发挥到极致,最终的走向就是朱元璋处理四大案的做法。因为一放就恶,小人嚣张,只好严管;一管就假,君子不屑,还是小人得志,只得严上加严。稍有松弛,前功尽弃。淘汰的多是正直好人,小人借机扶摇直上。黄钟毁弃、瓦釜轰鸣的悲剧,只得重复上演。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第十章《为什么最坏者当政》,正是对这一问题的逻辑分析。
  性恶论导致小人得志的途径是多方面的。首先,小人善于揣摩上意你不相信任何人,我就跟着你的思路走。君子的一大特点是不会人云亦云,而小人的脑子则进化到了宠物状态。君主不相信其他人,但不能不相信自己,所以对那些完全顺从自己的,自然要另眼看待。当然,宠物有时也会讨人嫌,但这种讨嫌绝不是对抗。所以,小人往往能进入自己人的圈子,而君子不党则会被疏远。其次,小人善变上面一变,这种人马上就变,而且变起来面不改色心不跳。君子变起来相当困难,一般会坚守自己的信念;即使非小人非君子的常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也总会迟疑或脸红;小人则没有这种心理障碍。这种揣摩功夫和善变行径,归根到底,在于小人没有底线约束。契诃夫的《变色龙》,就是这种人的写照。在这种环境下,即使常人还保持着某种善意,坚守着某种底线,最后也会被迫走到《一个小公务员之死》那种惶惶不可终日的状态。除了向小人靠拢,没有任何良策能改变自己的处境。常人为生活所迫,为压力所屈,为外界所扰,为内心所苦,除非是归隐山林,在不甘心抑或不情愿的无奈下,也都会多多少少沾染上一点小人习气。
  究竟是现实生活中的小人催生了性恶论,还是性恶论培育了小人?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讨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性恶论和小人得志是互相促成的。
  在管理学中,我们起码应当认识到:没有必要的信任和道德自律,就不可能建立有效的契约关系。正如《联邦党人文集》第55篇所言:过分热衷于这种思想的自由的真诚朋友(即相信人性皆恶引者注),并不知道他们给自己的事业造成的损害。因为人类有某种程度的劣根性,需要有某种程度的慎重和不信任,所以人类本性中还有其他品质,证明某种尊重和信任是正确的。共和政体要比任何其他政体更加以这些品质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如果我们当中某些人的政治妒忌所描述的图景与人类特性一模一样,推论就是,人们没有充分的德行可以实行自治,只有专制政治的锁链才能阻止他们互相残杀。台湾中研院院士、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张灏,曾经引用莱努·尼布尔(ReinholdNiebuhr)的话,把这一思想概括为一句:人行正义的本能使得民主成为可能,人行不义的本能使得民主成为必须。
  那些想当然地认为西方的法治以性恶论为基础的朋友,不妨认真读读《联邦党人文集》。你会发现,对小人作恶的防范,恰恰建立在信任、忠诚、德行和荣誉的基础上。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美国的制度好就好在假定官员是恶人。这真是个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误解。如果真正了解美国,不难发现,美国人对普通百姓,甚至包括陌生的外来人,并不是十分警惕的,而是有一种近乎本能的信任。而仅仅在对待官员及其他一切执掌公共权力(包括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舆论权力)的人,才有一种发自天然的不信任。他们相信人可以为善,甚至本性就是善的;真正为恶的是权力,而不是作为官员的人。所以,他们的制度是治官不治民;而专制王朝的制度,则是治民不治官治小官不治大官治大官不治皇帝的逻辑延伸。弄清这一点,才能把握性恶论与小人得志的关系。
  管理者需要时刻牢记,如果坚持性恶论,那么狡诈可以被解释为智慧,背信弃义可以被等同为识时,狼狈为奸可以被看做双赢,掩耳盗铃可以被视为素质。那些从古代智慧中寻找这种治人秘籍的所谓学者,恐怕需要猛醒;那些在现实经营中以不信任作为管理前提的实干家,恐怕也得反思。美国学者赫伯特·席勒(HerbertISchiller)曾在《心智管理者》(TheMindManagers)一书中说:人性被看成是什么样的,最终影响着人类的行为方式,并不是因为人类不得不那样行事,而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被期望着那样行事。
  另外,还需指出的是,性恶论假设绝不能与经济人假设画等号。诚然,经济人强调利己,但利己不等于性恶,这需要另文阐释。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把他人全都当作坏蛋来提防,最后只会导致社会交往的成本越来越高。到小卖部去买包烟,你只能假定对方不骗你,否则,你要不就压根儿别买烟,要不就得用录像机把整个交易过程录下来。但这样做划算吗?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如果你的录像没人相信,或者看了你的录像的人颠倒黑白,硬说你是用软件编辑后在讹诈,你还得给录像做公证。几个回合下来,首先发疯的肯定是你。如果你去医院看病,心里却想着医生肯定坑你,那你就得处处小心、步步防范;同样,医生看见病人,就假定他是来搞讹诈的,那就得事事提防,问话都得小心翼翼。最后的结果,是把能治之病搞成不治之症。有些所谓维权,最终吃亏的恰恰是在不信任的气氛中耽误了治疗的病人。由此,我们需要认真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制度是用来约束权力的,还是用来约束人本身的?
   
    对目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北大医院事件,个人认为三年才审理,夜长梦多,医疗事实过程已经时过境迁,我们万不可以“性恶论”定调,更不可幸灾乐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使实习生可能得其精而忘其初,只诊断出腰椎脱位忽略其骨质疏松以及其它恶性病症(人工呼吸轻易压断肋骨就是证明,有骨质疏松的人一翻身就断骨的例子)不可能草菅人命,视本院教授为试验对象,更不可能受红包影响。
   
    好在北大和央视PK,必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15
发表于 2009-11-6 09:30:16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今上士多乐真道善德,中士半好之,下士无状,纯无道无德,皆应大逆无道之人也。故无道德者,命不在天地也,与禽兽同禄同命。
六畜尚去明爱,不忍中伤。人反不自惜,更为贼虏。所取非一,妄行金刃,杀人不坐也。虽不即诛者,天积其过。杀败不止,灭尸未生。是者,亦不得逢吉。鬼神憎之,司候在前,何有脱时?故记善恶重之,即不犯耳。
已往之非,犹且不知;近日之非,未易知也。何哉?迷则执非为是,悟者见是犹非。省不止三,悟岂容再。
儒理去非存是,禅理是非不著。因不著,方能解脱。
16
发表于 2009-11-6 10:22: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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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绝对不是个别现象,各个教学医院,大医院为了经济利益,大量雇佣社会医生冒充本院医生行医,令人发指!草菅人命之风盛行,各级管理人员麻木不仁!正常医疗秩序被经济利益冲破,治病救人的最低底线荡然无存,行业潜规则,有良知的医生不敢揭发,揭发也没有用,积重难返啊!
     希望这个教授的牺牲能够唤起卫生部、国务院、党中央的良知!医院草菅人命胜过杀人不见血,老百姓还感恩不尽叩谢杀人不见血的侩子手!
     医生的一切知识都是老百姓的生命与鲜血,痛苦与血泪还有血汗钱换来的!一切医药管理者,一切医疗行政机关的衣食住行都是老百姓的血汗!我们还能够麻木不仁吗!?说不定下一个牺牲者就是我们自己!包括普通的公务员!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流于形式,三级医师负责制荡然无存,病历任意修改,医生任职走后门,学术腐败,论文、科研作假等等,一切为了钱!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于草菅人命!
17
发表于 2009-11-6 10:26:3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下面引用由中西医融合观2009/11/06 10:22am 发表的内容:
这绝对不是个别现象,各个教学医院,大医院为了经济利益,大量雇佣社会医生冒充本院医生行医,令人发指!草菅人命之风盛行,各级管理人员麻木不仁!正常医疗秩序被经济利益冲破,治病救人的最低底线荡然无存,行 ...
这是 猫论 哲学 的 必然 结果。
18
发表于 2009-11-6 10:37:4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拿到判决书后,王建国号啕大哭。妻子离世后,他一边忙着处理后事,搜集证据,一边来往于北京和妻子在新加坡的家,安抚年事已高的岳母。对于妻子离奇的死亡内情,至今他都不敢告诉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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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怵目惊心!麻木不仁!
    请卫生部把三级以上医院的人事档案封存,做一个调查,看看本院医生占几成,雇佣医生占几成?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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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0:48:11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何止医生,连护士也是假的!一个20多人的护理部,只有有两个本院护士任护士长,其余全是雇佣社会护士,冒充大医院护士,怎么样保证医疗质量?
     假医生,假护士,不可怕吗!

-=-=-=-=- 以下内容由 中西医融合观2009年11月06日 10:53am 时添加 -=-=-=-=-
人人自危,绝对不是耸人听闻。
20
发表于 2009-11-6 11:02:12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治"死北大医学教授(组图)

何止是北大!全国三甲医院没有一个不存在非法行医!假医生、假护士是普遍现象!
猫论与治病救人的良知底线必须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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