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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针刀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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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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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12:1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深圳某家医院的医务人员为安全考虑在上班时集体戴钢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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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20:3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这个贴子最后由gl0101在 2009/07/04 07:25pm 第 1 次编辑]


   我们的文艺工作者应该深入到医护人员的工作、生活中,通过你们的文艺创作让天使的眼泪感动每一个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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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24:1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北大医院举行媒体发布会 通报患者母亲持刀伤害医生事件

2009年6月17日下午3时,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大医院)召开记者会,院办主任潘义生代表医院,向媒体通报了16日下午医院一名女医生在第二住院部一层大厅被一名患者家属持刀刺伤事件。

21岁的患者王某,为诊查某脏器功能情况于2009年4月3日收入北大医院,其间,患者及其母亲多次强烈要求医生对该脏器进行穿刺病理检查,希望鉴定“该脏器有病,与既往18个月前工伤有关”,并要求出具“该脏器功能衰竭”的诊断证明。

为对患者的健康负责,医院多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会诊,结论:患者相应脏器没有明确疾病,没有穿刺病理检查指征,更没有脏器功能衰竭的诊断依据。医生反复耐心解释,不能违反医疗原则,更不能违法开具假的诊断证明。这样的诊断与患者及家属的要求不符,患者6月9日以割腕相要挟;其母甚至拿出写好的2张字条,希望医生按照其中的内容出具诊断证明,表示“你们按照这个给我们诊断,我儿子的后半生就有保证了”。就在医生被刺的当天中午,患者的母亲甚至在大雨中向该科副主任下跪,继续要求医生按字条上的内容出具诊断证明。

6月16日下午17:30分左右,等在北大医院第二住院部一层电梯厅附近的患者母亲杨某,将该科负责病房具体工作正欲下班回家的女医生截住,持刀疯狂行凶,致使该医生:右手背侧刀口,长2厘米,中指伸肌腱断裂;左手掌刀口,三角形,3.5 X 3.5厘米,深达肌腱,左环指指神经损伤;左手腕尺侧刀口,长1厘米,深达皮下组织;左小腿前外侧刀口,三角形,3 X 3厘米,肌膜断裂,深达骨表面;左大腿近腹股沟处刀口,长1厘米,深7厘米。由于事发当天下雨,受伤害医生奋力用手中的雨伞抵挡,才没有造成致命伤害。

事发后,院长刘玉村第一时间赶到并组织急诊手术,术后,刘玉村院长、刘新民书记及医院相关领导对受伤害医生进行慰问,对医务人员激愤情绪进行疏导,对受伤害医生所在科室人员的恐怖情绪进行安抚。

6月17日早,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医学部常务副主任柯杨代表北京大学及医学部对受伤害医生及医院医护人员进行了慰问。

通报会上,被刺伤医生所在科室领导向记者介绍了患者入院2个多月的情况,表示,在医生还没有做出诊断结果前,患者及家属与医生关系良好,发生逆转甚至出现要挟及最后的伤害医生事件,是医生没有按照患者及家属的要求去做假。科室领导表示,我们同情所有的患者也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但是同情的底线是不能造假,不能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伤害事件发生后,全科上下感到恐惧不安,不知道正在工作的他们还会突然遭遇到什么情况。

正在接受治疗的受伤医生,在记者电话连线时,不停地抽泣,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他们对该病人给予了诸多的关照却遭到如此疯狂的毒手,意图很明确地就是想杀人。很恐怖。治病救人的医生自身的安全都没有保障,这不公平。

医院恳请各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此事件,呼唤社会的良知,呼吁加快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对此类恶性犯罪及频繁的医闹事件形成强大的社会及舆论压力,维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尊严,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温馨的医疗执业环境,构筑和谐医患关系。

北大医院表示,尽管发生此恶性事件,仍会继续传承和发扬“厚德尚道”的核心价值观,继续以国家、社会的使命为己任,一如既往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医疗服务,承担起“国家队”医院的社会责任。

医生为患者的健康守护,谁来为医生的人身安全保障?社会问题造成的矛盾转嫁到医生身上是否公平?北大医院上至院领导下至医护人员禁不住发出了这样的困惑和疑问。
北医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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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26:2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应该深入到医护人员的工作、生活中,通过你们的法律援助让天使的眼泪从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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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29:1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人算不如天算。但求无过不可能,立德立功立言是本分。医闹比不上法西斯,强力(政府、赔钱)敌不过大地震。
    记得1994年冬几乎因为极度同情患者而整个年关都心慌意乱,后来事实清楚了,断然拒绝患者父母的再度求医,结果50多、60多相继早早毙命。
   建立医闹黑名单系统不失为制止无理取闹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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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34:1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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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34:4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这是卫生部长期推行改造-消灭中医所种下的恶果————中医治未病(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卓越思想被抛弃(在本论坛被几个假冒中医的*崽子无耻地加以歪曲),现代医学的局限性已经暴露无遗-却还至今不思悔改————为何现在的医疗设施-医疗资源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不知要超出多少倍,可是医患之间的矛盾却越演越烈————这难道不值得令人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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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47:5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33岁农民急救中意外身亡引发罕见医患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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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6:53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4年8月3日凌晨4时许,年仅33岁的安徽肥西县农民潘仁松因患低血钾症被妻子送至安徽省立医院急救,不料1小时后,潘仁松便撒手归西,死在了医院急诊室。
  潘仁松的家人及亲友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去年的端午节,患低血钾症的潘仁松曾被送到省立医院治疗,很快转危为安。然而,这次不管潘的妻子、朋友怎样恳求,医生却就是冷漠视之,不愿采取抢救措施。



   


  潘仁松在省立医院的遭遇,到底是医生的个人医德问题还是整个医院的医风问题呢?
  为等化验报告拒绝抢救
  2004年8月3日凌晨潘仁松的低血钾症复发,被妻子张永华紧急送至安徽省最大的医疗机构、安徽省省立医院进行抢救。
  由于已有身孕,行动不便,途中张永华打电话给潘仁松朋友孙世林让他来医院帮忙。
  一进医院急诊室,张永华即对接诊医生急切告知,潘仁松系低血钾症复发,去年端午节曾经在省立医院的急诊室抢救过,那次打了点滴补钾之后,潘仁松很快便安然回家了。
  接诊的杨医生似乎并不理会张永华的叙述,他要病人先化验血钾,并要潘仁松自己到验血窗口抽血。此时潘仁松已经瘫软无力,双腿已经难以动弹,张永华遂自己跑到化验室请求医生到急诊室来为潘仁松抽血。化验医师十分不情愿地到急诊室为潘仁松抽了血。
  抽完血后,潘仁松不停地叫喊:“心里难受!”显得痛苦万分。
  张永华眼含热泪,一再恳求杨医生赶快给潘仁松补钾,杨医生才开了一盒共5支氯化钾让潘仁松口服。“为了恳求医生先给潘仁松补钾,我就差点没给医生跪在地上了。”
  张永华拿着玻璃瓶装的氯化钾口服液,不知如何打开,只得跑到柜台前叫护士帮忙,护士也是一脸的不乐意。
  这时杨医生告诉张永华,要她到外面买瓶桔子汁,伴着氯化钾一起给潘服下(由于氯化钾对胃有刺激作用,用桔子汁伴服效果较好)。
  已有数月身孕的张永华不得已三步并作二步,急匆匆地跑到医院对面的商店买桔子汁。已是凌晨的街上行人稀少,商店门面紧闭,张永华鼓足勇气一家家敲打店门,终于一家小商店的门面被敲开,一位老板卖给了张永华2瓶桔子水。
  汗流浃背的张永华跑回急诊室,杨医生又突然想起什么,吩咐张永华再去买一次性纸杯。心急如焚的张永华再次转身奔出急诊室,再去敲打商店店门。等再次回到急诊室,宝贵的30分钟已经悄然而逝。张永华哪里知道死神的脚步已经逼近自己的丈夫。
  凌晨4时45分,张永华给丈夫伴着桔子汁喝下了3支氯化钾,但潘仁松一喝下去便吐了出来,几分钟后,杨医生再让喝2支氯化钾,此时潘仁松连喝氯化钾的力气也没有了,灌进去的氯化钾顺着嘴边淌在了床上。
  从家中赶来的潘仁松朋友孙世林见潘仁松痛苦难耐,喂进去的药水边喂边吐出来,医生和护士则站在一旁闲聊,若无其事,非常心急。一摸潘仁松的胸口,潘仁松的心在狂跳,连忙催医生赶快抢救,医生仍称要等化验报告出来才行。
  5时10分,血钾化验报告出来为1.07(正常值为3.5-5.5),属于严重低血钾症。此时,见到报告的杨医生开始采取抢救措施,但为时已晚,任凭医生怎么对潘仁松进行心脏按摩、心肺复苏抢救,均无回天之力,死神已经降临。
  可叹的是,一直在合肥贩卖蔬菜的潘仁松,最近心情还很好,因为妻子张永华今年5月怀上了孩子,他就要做爸爸了。看着丈夫就这样撒手归西,张永华悲痛万分。她不明白为何在省立医院两次看病会如此大相径庭?她不明白为何在省立医院看病要看医生的脸色行事?
  潘仁松的死引起了家人及其亲友的强烈愤慨,在场的病人及其家属也议论纷纷,要向医院讨个说法。于是潘仁松家人,将尸体停放在急救室拒绝搬走。
  医院见状随即派来了保卫科陶科长及医务处主任鲁朝晖。
  医患双方及警方手中的救治记录
  潘仁松的亲友要求省立医院将潘的诊治及死亡经过记录下来,经有关部门见证、医院盖章后再作善后处理。在警方的调解下,省立医院医务处的鲁主任将现场情况写了下来,由医患双方代表及派出所汪所长等人在书面材料上签字作了见证。
  记者获取的这份“潘仁松就诊经过陈述”,记录于2004年8月3日上午10时50分,由合肥市公安局三牌楼派出所的两位警官、省立医院医务处的鲁朝晖主任、死者的3位朋友在场见证,并由省立医院医务处加盖了公章:
  “患者潘仁松于2004年8月3日晨4时19分送到省立医院(当时患者本人电话通知孙世林,孙有电话时间记录)。值班医生杨振宇当班,对患者家属提出尽快抢救的要求不理不睬,冷漠视之。4时25分孙世林赶到医院,他看到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随即也要求医生尽快施治,直到5时15分左右,看到病人四肢乱蹬,出现即将死亡症状时,医生才开始按心脏,约半小时病人死亡。以上就是当时的事情经过。”
  院方不承认医疗事故
  然而8月5日,省立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向潘仁松家人出具了讨论意见。意见中只字未提省立医院延误诊治的责任,同时要求潘仁松家人同意对尸体进行解剖,并提出1、希家属提供病史资料。2、低血钾严重程度罕见,疾病发展异常迅速难以预料和估计。3、诊治及抢救过程未违反诊疗常规。这令潘仁松的家人大失所望。他们要医院对以下几点予以明确答复:1、医生为何没有给病人做身体检查?2、医生为何不对病人进行心电图检查?3、为何不给病人做静脉通道?4、家属明确告知医生病人为低血钾,医生为何仍不采取抢救措施?
  家属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责任事故,不需要进行尸体解剖鉴定,抢救过程已有书面材料证明。
  8月6日,死者家属打着横幅到安徽省省政府上访,要求尽快进行善后处理,有关部门便召集省立医院、安徽省卫生厅医政处、死者当地政府多方进行协调处理。
  就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当晚6时许,省立医院的十多个保安,来到医院门口,扯掉横幅,并对静坐在省立医院门口的潘仁松的二位堂姐等家属拳打脚踢,路过的行人见状非常气愤,纷纷谴责野蛮行经,多位过路群众主动为被打的受伤者签名作证。
  静坐家属再次被保安群殴
  合肥几家媒体到省立医院门口采访了潘仁松家属之后,无疑触怒了省立医院。8月10日上午8时,前来讨说法的潘的亲属刚到医院门口坐下,只见医院保卫科陶科长带着20余名保安,一拥而上,拳打脚踢。
  潘的弟弟被殴后,异常气愤,想撞墙而死,被随后的家属拉住,他悲愤中,随手打破急诊室门玻璃,寻求断脉而死,顿时血流如注,惨不忍睹,被家属送到院内抢救。
  8月11日下午,记者前往省立医院采访,该院门卫称了解此事的医务处鲁朝晖主任外出,其他领导不了解情况拒绝记者进入医院行政办公大楼。记者回到旅店后致电省立医院医务处,该处一位女同志接电话称,鲁主任外出开会去了,记者留下自己手机号码,要求鲁主任回来后与记者联系,但至今未得到鲁主任的任何回复。至发稿时,此事件尚无进展。
  省立医院延误救治时间导致病人死亡以前就曾经发生。1999年12月19日,安徽省肥东县2岁幼儿李磊在安徽省立医院急诊4小时40分钟,辗转于急诊室、脑外科、口腔科、CT室,医院未采取有效诊治措施,导致李磊不治身亡,合肥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曾将该事件鉴定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见本报2002年8月27日报道)
  李磊死亡事件发生后省立医院为了掩饰过错,同样粗暴对待李磊家人。最终此案历时3年,于2002年7月29日经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省立医院赔偿李磊家人共计人民币46000余元。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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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47:5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医生没有医德  医院成了剥皮厅  患者怎能是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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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53:5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求有德,我们但求无罪(声援南平市第一医院签名)

医患冲突愈演愈烈的五大原因

    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多,医患冲突愈演愈烈,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差,危及医护人员健康生命的案件时有发生,据报道仅2006年1~10月份就发生医患冲突9831起,打伤医务人员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达20467万元。长此以往,医患关系持续紧张,必将严重影响医学的发展,最终损害患者自身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有一种观点认为医患关系紧张的主导原因是医务人员,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现行的卫生管理体制滞后,跟不上改革发展步伐,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下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这才是根本原因所在,详细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患者投诉渠道不畅。尽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规定了解决医疗纠纷的三条途径,但患者投诉常常处境尴尬,患方被投诉部门推来推去的现象司空见惯,这是患者投诉渠道不畅的主要原因。医院对患者投诉的冷漠,采取所谓“冷处理”,不认真听取患者申诉,对患者反映的问题不认真进行调查,合理的要求得不到及时的答复,利用鉴定难、诉讼难的现状,以难以管理为借口,动辄要就患者走鉴定或诉讼之路,这种拖延战术频频生效。卫生当局接待患者投诉往往采取一推二压办法,所谓“推”指对投诉不调查不研究,动辄让患者找医院或者找法院;所谓的“压”指的是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压医院赔钱,即通常说的“花钱买平安”。针对医患纠纷复杂性和高度专业性,有些司法部门也不愿意接受医疗投诉案件。患者在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得不到公力救济时,只能走非理性的、非法的私力救济之路进行维权。 “不怕你告,也不怕你上吊,只怕你来闹”和“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无赔”,多数医院所持这种心态,也助长了闹医院态势。其实,患者投诉的作用并不都是负面的,是持续医疗质量改进的重要动力之一,当今各级医院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这一点,利用好患者投诉的价值。
    二是诉讼成本过高。据有关统计显示:协商不成的医疗纠纷经诉讼程序解决的时间跨度平均为4年[燕晓光 医疗纠纷解决的时间跨度探讨 中国医院管理,2007,27(7):28~29),如此长的时间,医患双方都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患方付出代价更大,在精力上和财力上都难以支持,最后往往不得不与医院和解,这种诉讼对患者来说,是一项高消费、奢侈的消费。因此,选择诉讼维权,是患者一项不得已的选择。进行诉讼,需要律师费、诉讼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费时费力费钱,直接成本过高。从这种意义上说“打医疗官司的结局是两败俱伤”。
    三是适用法律混乱。医疗事故赔偿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一会儿适用民法,一会儿适用条例,面对同样的案情不同法院、不同的行政当局、不同的医院的处理结果千差万别,甚至有天壤之别,这必然影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质疑。2005年广西某医院发生医疗事故,被判赔218万,而医院全年的业务收入才150万,如此判决难道真的符合患者的最高利益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并存,鉴定结果互相矛盾,在诉讼中医患各执其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法院常常以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为由而采用司法鉴定结果,那么医疗事故鉴定还有什么意义?只不过有这么一道程序,拖延了解决时间,浪费双方的精力和金钱。进一步说,司法鉴定由一帮不懂临床的法医专家去评价临床过程,他们做出鉴定结论符合临床科学吗?因此双重鉴定做法应该废止。
    四是政府干预不力。舆论导向失控,宣传报道不注意负面影响,甚至报道失实,不尊重医疗客观规律和行业特殊性,把医疗活动机械化简单化,甚至借机炒作,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这一方面对部分医务人员的心理和医疗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导致部分群众对医疗服务不理解,不信任。政府对医院监管不力,对少数违规违纪现象缺乏有效监督和制裁手段,如红包、回扣等;对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缺乏监督,劣质药品和医疗耗材进入市场,使医院背了黑锅;对于无理取闹、已经影响医院经营的情况置之不理,任凭患方围攻辱骂、毁坏公物、行凶殴打等,地方公安部门行政不作为,不能理直气壮维护公共窗锁的治安;卫生局对已发生的医患冲突不能有效的干预和处理。这在2007年7月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医闹”事件中表现最为典型。
    五是医患沟通不到位。表现:患者及家属求医心切,术前对医生的告知一知半解,片面理解医生的谈话,对预后没有正确的认识,一旦发生与个人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就认为医生欺骗了自己,开始闹医生闹医院,影响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医方交代病情不到位,一是缺乏足够的耐心解释,二是过于保守,夸大或隐瞒病情;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就绝大多数情况来讲,无论患者就医,还是医生看病,没有任何一方想发生冲突。在就医看病的过程中,双方出现分歧也是很自然的事,关键是双方如何看待分歧,如果积极沟通,诚心诚意地进行交流,绝大部分纠纷是能够解决的,冲突是可以避免的。医患沟通障碍已经成为影响医院乃至医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导致医患严重冲突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例如:有例甲状腺手术患者,医生术前解释并发生症时仅仅交待可能有神经损伤,没有详细交待神经损害症状及预后,结果术后引发纠纷,病人长期纠缠不清,直到半年后声音嘶哑恢复后,才算平息。该例如果医生仔细与患者交流,使患者真正理解有关神经损害表现及预后,也就不可能发生如此的麻烦。医患沟通是医患双方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全社会努力创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患冲突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否则必将影响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首先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解决医患冲突,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仅是医院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其次,政府应当发挥其主导作用,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理顺法律关系,畅通投诉渠道,探索有效快捷纠纷解决机制,降低诉讼成本,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三,加大对医院及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严禁非法执业,严禁不合格药品及器械进入市场,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坚决打击医闹行为,保证患者就医安全和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第四,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为主,负面报道要客观真实,严禁炒作行为,社会舆论必须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第五,医院及主管部门应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法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行服务理念和沟通艺术知识培训,建立严格的监管和惩戒政策体系,规范医生执业行为,进而造就高素质医疗护理队伍,真正为大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总而言之,只要多管齐下,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就大有希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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