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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却波渔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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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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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01:17:26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二十七回 劝人茹素惹麻烦  

上回说到,伍廷芳对肉类食品有点“深恶痛绝”。尽管伍廷芳对此有他的理由,但客观地看,动物食品对于人类的食物结构而言,肯定不能一概摒除。上回文字中,笔者所用“补充理解”和“发挥”云云,即缘于这样的思考。而伍廷芳之所以如此表示,则是因为——
据美博士查考生畜,其中完全无病者,殊不多见。中国又无验畜医士,而各畜之患病小者,实难察验而知,食之传病,其机最微而最险。第四义,则肉食尤多不洁,惟豕最甚,鸡凫亦然。尝见有食鱼蟮中毒及餐生蚝度间遽然成病,哇而出之者。
以上所论,伍廷芳并没有提及动物食品对于人体的作用,而是存在着种种不安全因素,主要就是人一旦食用了有疾病的动物,很可能会因此受到感染。关于这一点,伍廷芳也确实没有危言耸听,自他写《延寿新法》至今,尤其是近数十年以来,全世界就动物疾病,就已引起多少次轩然大波,诸如禽流感、疯牛病等等皆属此例。而在伍廷芳生活的年代,牲畜染病,“中国又无验畜医士”,人一旦食之,患病的几率必然就高,这就是伍廷芳对动物食品的忧虑和排斥。我想,如果对动物食品有一整套健全科学的检验程序,伍廷芳对动物食品或许不会表现得如此激烈了吧。当然,除了检验问题,伍廷芳排斥动物食品,另有其它原因——
第五义,杀生究伤天地好生之德。孟子言,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君子自远庖厨。此数语,实千古戒杀生之至道良言。又查害命凶徒,多嗜肉食之辈,此古人所谓肉食者鄙也。著者自戒肉断屠,尝劝人不食荤而茹素,自是延年却病之良方,乃世人多诿以不食肉,则乏气力,不知其何所见。忆前入觐清慈禧太后于殿廷,陈请深宫以素馔进御,颐养天年,荷蒙垂询殷殷、翊为中理,奈左右以太后春秋高,非食肉不饱,被沮于馋。迨宫中寝疾念及前言,命以素膳进,时适因腹泻遂止。殊不知茹素者,亦须得法以调和之,否则饮啖未为合度,精力久缺,癯瘠如山僧,亦乖养生之旨。
伍廷芳在这段话中,道出了他信奉不杀生,因而“戒肉断屠”,而且还“劝人不食荤而茹素”,不料却因此惹来了麻烦。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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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01:17: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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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回 要称妙药数素食  

上回说到,伍廷芳提到自己因劝人不食荤多食素,不料却给自己惹来了麻烦。原来他当年在京城为官,在一次觐见慈禧太后时,不知怎的就谈到了的关于荤素食品的话题。他向慈禧太后直言应多食素,这样才有利于“颐养天年”。期望长寿的慈禧太后听进了这话,还很感兴趣地向伍廷芳进一步咨询,认为伍的建议有道理。
可这时候,慈禧太后左右那些人却放言,人不吃肉食,怎么得饱?更说,人不吃荤,“则乏气力”。硬是将伍廷芳的建议弃之不取。直到有一天慈禧太后患病,这才想到要吃素食。但在伍廷芳看来,即使吃素食,也是有所讲究的——“亦须得法调和之”。因为调和,所以不食肉“则乏力气”云云,全是无稽之谈。为此,伍廷芳接着道出了他的亲见亲闻:
近日考吃素之方,不容稍缓也。著者屏绝肥甘,十年于兹,幸而精神胜于曩时,是以阅历信其有验。又数年前,德人开赛走会、夺标者,即出于持行素食之健儿,屡阅西报载体操角力会,亦归吃素人擅胜。迩闻各国研究素食,其风渐广,而生息亦日蕃,益信延寿却病之方,素食为无上之妙药也。
伍廷芳这番话或许对素食者及素食现象的肯定,说得有些绝对,有失偏颇,但他至少向我们提供了一种事实。而这样的事实,可以进一步让我们想到,无论文明如何发展,食品怎么变化,人的生理构造和机能和几百上千年前的古人差不多,自然界既没有长出面包和方便面的树木,也没有结出巧克力和蛋糕的森林;既没有流淌着可口可乐的河流,也没有会涌出牛奶咖啡的泉源。而换一种思路再设想一下,如将现在满世界在出售的所有加工食品塞进几百上千年前的古人口中,让他们填进肚子,他们的身体能健康吗?常识告诉我们,人体具有自洁、自愈的本能,并一直努力构筑健康。可是一旦当人体摄入不当,如不净不洁不利消化、甚至是有害食物,身体机能就难免出现故障。如果放任,影响排泄,引起毒素滞留,后果就不堪想象了。
且让我们看看伍廷芳在接下来的第三章中,又会亮出什么新鲜观点和理念。这一章的标题是:《论食之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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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01:18: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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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 囫囵吞咽切不宜  

伍廷芳在《延寿新法》第三章开卷写道:
凡食必须消化,乃得其功力;所食如不求消化,更为人身受病之源,前已略言之。盖惟是身体之内,以何者为消化之方,今试言之。
由以上开场白,可知在这一章中,伍廷芳将就人们的入食,并结合消化问题,进行条分缕析。这样的话题,很容易让我们想到当下关于养身方面的一个常用词,那就是:“人体毛病多是吃出来的!”其实诚如伍廷芳所言,这意思他前文已有所表述,只是在这里,他又作了进一步强调。好吧,且看伍廷芳是如何为我们作条分缕析的:
盖食时入口。用力全属牙齿,次则小肚,三为肝,四归肠,凡此四者,每食必经之处,尚有小者,姑不备举,要以此四处为大纲。故食时咀嚼成浆,为入喉第一重门户作用,切不宜囫囵吞咽,以一经入腹,遂无捣烂而助其易消化之地也。又考世人多膺牙患,且在少年,亦多见残蚀者,殆缘凡食不费牙力之故。譬如门上锁钥,久不用匙以启之,则铜锈生矣。尝见世人食饭,喜用汤浇,或以茶泡,引导入肠,不知此法最忌。因不费牙力,其饭整粒,又须阅三、四(分)钟之顷,始能消化也。
以上这番话乍一看并不深奥,文字也很直白,告诉我们吃东西该怎么吃。如用一句简洁明了的话概括,那就是要做到——细嚼慢咽。道理是浅显的,但还是有人做不到,常常囫囵吞枣。这就给人体消化制造了障碍。消化既有障碍,吸收岂能顺畅?这就是伍廷芳又一次提醒人们的要点。细读这番话,还可看出伍廷芳对咀嚼的再三强调。咀嚼需用牙,牙不患多用而患不用甚至少用——这就是伍廷芳的告诫。为此他还以锁钥作比,说一把锁如果长时间不用钥匙开启,锁就会生锈。这就好比有些喜欢用汤就饭下肚,省却了用牙齿咀嚼这道程序,殊不知如此一来,既影响了消化(“须阅三、四[分]钟之顷,始能消化也”),也危及牙齿,即伍廷芳指出的:“又考世人多膺牙患……殆缘凡食不费牙力之故”。所以紧接着这番话,伍廷芳一语道出:“大凡食法,总以干食嚼烂,最为得法。”欲知伍廷芳还会说什么,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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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01:18: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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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回 以利朵颐谈快乐  


上回说到伍廷芳一再强调人们吃东西时应该细嚼慢咽,切忌囫囵吞咽,尽可能给牙齿多提供咀嚼的机会,这不但无损于牙齿,反而有利于牙齿健康。他接下来写道:
恒人多谓干食不佳,入喉欠润,岂知舌在口内,机捩最灵,舌本生津,即为人身之灵液,津液之味最甘,恒常多未研究。试嚼干面包一片,自然齿颊芳润,味等回甘,不可不信。又如以粉浆一撮,取口涎一羹调匀烹煮,火候到九十度,则粉浆自然成水,逾格芳甘,可知津涎之妙用。如食时不经牙嚼,只以水泡而吞下,其味不甘芳,因口之津涎未出耳。计每食先从牙床嚼烂,乃得由小管而下小肚,再由小肚内和匀到肝,磨荡一周,变成血液,乃落小肠。小肠蟠曲回环,长可二十五英尺,大肠亦有五尺。
人们吃东西为什么要进行细嚼慢咽,说到底,一则可以在舌内体味食之甘味,二则最主要的还是为了有助于消化。为此,伍廷芳还特地道出了人体大小肠的长度,及食物进入人体后的运作(蠕动)过程,以引起人们对消化的重视。接着他继续写道:
如食品不选择,而取其清洁者,一入大小肠,积滞难通,又或多余渣滓,大非全身机轴旋转之福。世人饮食无时,又乏限制,一日三餐,重复消夜,所食恒多点心饽饽腻滞之品,体中小肚,讵能容载许多?考小肚之量,除小儿外,最健之身躯,公能容物约三派吾特(每派吾特约合十五两)。计凡人每一寸高,其小肚可载六钱,若过六钱,则小肚之本量,已难胜其力,况每人每日之饮食,何止三斤耶。孔子主张食不语,此事有益卫生,世人轻易忽略。须知食时不言,细意咀嚼,最为消化之助。前英相格辣斯顿,寿至九十余,人见其每食一物,必嚼至二十四、五次,始咽而吞之,其细意可想。又食时戒语愁苦,宜谈快乐,俾怡悦心性,以利朵颐,皆卫生一法也。
在这段话里,我们注意到,伍廷芳除了提出他的“进食理论”外,还提供了他在欧洲生活时获知的,关于英国首相的养身经验,以让国人有所借鉴。除此之外,他还提到了人们进食时的心境问题。对此,我们将在下一回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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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01:19: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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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 自戕其生则负天  


上回说到,伍廷芳在其《延寿新法》第三章结尾时,提到了人们进食时的心境问题。而且还将之归入“卫生一法”,可见伍廷芳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度。于今看来,这个问题在当时的提出,还是有其新意的。他提醒人们,我们在进食时,应该避免谈一些不痛快的事情影响情绪,要谈就谈快乐的话题,让心情愉快,这样才有利于饮食健康(卫生)。其实,伍廷芳所说的“以利朵颐”,一方面有利于人体对食物营养的吸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化。一个人有一份好心情,往往会影响到其健康的指数,此话信不谬矣。
好了,读完第三章,接下来就是第四章了。这一章的题目是:《论食之有时》。
天地生人,付以完全无缺之躯,原欲其尽善尽美,无灾无害为一有用之人,克享其天年者也。天无不爱人,人苟知体天心,宜如何保养调摄,以尽天职之当然,若稍不慎,自戕其生,则负天多矣。夫饮食为养身之至要,奈何茫昧不审所择乎?如饮食不得其时,即属身之大害,何以言之,腹中之消长盈虚,有时一失其时,则虽贮纳极有用之物。胥归无用;不惟无用,且足生害,人体百病,随处皆可致之也。悠悠之辈,大都为口腹而来,然著者有一语请询世人,人为食而生,抑或为生而食。
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伍廷芳在这里,分明提出了一个人们应当敬畏生命的命题:“天地生人……天无不爱人”。人们“若稍不慎,自戕其生,则负天多矣”。那么如何才能不致“负天”呢?对此,伍廷芳对世人也作了一个大声诘问:“人为食而生,抑或为生而食?”用今天的话说,即人们为了享受食物而活着,还是因为要生存,所以需要食物?显然,答案自然是后者。诚如伍廷芳接下来写到的:
须知人生世上,非徒耽于饮食,盖食者,养吾生命而已,乃无分中外,众生扰扰,率皆背道而驰。
人活着固然需要饮食,而饮食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维持生命。你看,就这么简单的道理,偏偏多有人“背道而驰”。所以这“背道而驰”不仅不足取,而且即使饮食,还得讲究一个“得其时”——即要有时间观念。说白了,就是得有节制。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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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4 01:20: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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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回 无缺之身命最贵  


上回说到,伍廷芳在人们的饮食问题上,提出了一个“得其时”的观念。因为“如饮食不得其时,即属身之大害……”这其实是一个反证。关键是伍廷芳紧接着说出的几句话:“腹中之消长盈虚,有时一失其时,则虽贮纳极有用之物。胥归无用;不惟无用,且足生害,人体百病,随处皆可致之也。”在我看来,这段话再温一遍定有益处。因为这段话使我想起了20世纪20年代初,一位叫约翰·蒂尔登的博士第一次使用的一个词:毒血症。他在《毒血症告诉你》一书中写道:“毒血症是折磨我们的很多疾病的根源,疾病表现出的症状实际上是人体自身为了净化毒素而进行努力的结果。”我们知道,人体具有自洁、自愈的功能,并一直努力调节健康,所以也有人称人体自身就是完美的健康专家。
然而,人体自身这个“完善的健康专家”决非全知全能。这一点,当我们读伍廷芳以下的文字就明白了:
  肥羊大炙,谈者食指为动,梦中有踏破菜围之思,市上作屠门大嚼之快。富贵之家,食前方丈,妙选庖厨,厨人则务极肥甘,以媚其主,山珍海错[味],熊掌猩唇,不惜重值,罗而致之。尝鼎一脔,供朵颐之得意,入口后,其肠腹胜任与否,融化若何,皆非所计也。纵口腹之欲,而穷奢极侈,惟日不足,更卜其夜。如此之人,乃欲脱病魔,跻上寿,盖戛戛其难矣。阅者细思上苍畀我以完全无缺之身,原欲其无疾病,是吾生命最贵,何可以殉于口腹,受种种之痛苦,复促其寿算耶。
  须知食物进入人体后,经过消化吸收,剩余废物由于错误的饮食习惯,导致这些废物不能及时从体内排出,反而越积越多,产生对身体有害的毒素。毒素进入血液流遍全身,使身体中毒,这就是我们业已在前面提到的毒血症,事实证明,它是引发多种疾病的元凶。不是么,如果人体摄入不适且的食物,身体机能很快就会出现故障。这就好比车子的发动机里塞满了污物,不把污物清除干净,车子就无法正常启动一样。情同此理,人体内的有害物质不清除,同样会因为废物没有排泄出体外而使身体再现故障。如此一来,轻者影响健康,“受种种之痛苦”;重则“复促其寿算耶”——亦即折寿!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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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4 05:44: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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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地久有尽时,
此恨绵绵无绝期,
笑看凡夫多少事,
争名夺利心险恶,
假仁假义暗娼盗,
怎知上天玄道智,
打破脸皮充胖子,
何及彭祖一根毛,
小人难混君子国,
长生长寿难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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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2: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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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三十三回 不良进食弊病多  

上回我们已知道,伍廷芳一再强调不良进食会给人们的健康和寿命带来的危害;从中他也给我们分析了造成这种危害的详细原因。
  那么,怎样做才算正常进食,亦即非不良进食呢?伍廷芳是这样说的:
  著者略申其说,欲改良饮食之方,宜先考究合食之时。至于卫生大旨,总不宜多食,然人又不能不食,合食之时期,一日两餐足矣。每日第一次进食,近午刻十一二时最宜;第二次,则宜在下午六时上下,两餐以外,一切杂粮点心,均可除去,消夜则近睡时,尤属切忌。
  这就是伍廷芳告诫我们的正常进食方法。在解读这段文字时,有一点我想提请读者注意,我之所以在这里用“正常”一词,而没有用似乎更贴切的“科学”一词,盖因为伍廷芳当时的延寿新法理念,主要是从他的切身实践体验出发,而不是偏重于从科学理论上进行研讨总结,而他提出的人们饮食理念,显然是一个科学命题,这样的命题是很可以进行科学探讨的,而科学是发展的,我们不能认定,伍廷芳提供的经验一定是金科玉律,比如他提出的,人们“一日两餐足矣”,而现在的进食理念提出的是:少吃多餐。所以为慎重起见,我们还是用“正常”一词,来认知他的关于人们的进食理念,也许更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且继续看伍廷芳是怎么说的:
  阅者倘疑隔日进食已越十六句钟之久,不知先一晚六时食后,三四时即须安寝,人当睡熟,其全体偃卧,除心与肺,血管仍然流通而外,身内机轴,全副停工,不复如醒时之转动。如工匠竟日操作,必有安息之时,人入睡乡,此数钟时间,锤炉熄火,非轴轮皮带,牵动转输,劳劳不绝者也。大凡消夜后之人,距晚饭时所食,肠胃之内,犹未融而成血。再加食料其上,则积塞扞格,越日气体,总欠安舒,有断然者矣。
  这就对了。原来伍廷芳说一个人“一日两餐足矣”,是针对这个人进食时过饱而言的。尤其是在晚上,人进入睡眠休息状态,体能不再消耗,吸收进的食物来不及消化,既容易堆积脂肪,更会让肠胃不适。这样的提醒,即使是在今天,显然还是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的。欲知伍廷芳下面还会说什么,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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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2: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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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三十四回 食能“知味”堪玩味  
陆其国 著
上回说到伍廷芳提出关于人们的进食理念,他尤其反对在临睡前食之过饱。不仅如是,他更有一种提倡,那就是进行晨练。
  今人晨起若能操作数时间,令胸膈宿物全空,俾炉中煤屑涤尽清除,预备重添新鲜煤炭,将见烘机活火,其力便捷,而全机皮管,总觉异常灵巧,共妙自不可言。乃世人盥漱方完,即思食品,多诿以不饮早餐,遂致无力办公。岂知先一晚食品在腹,尚未全消,再因睡时汽机暂停数句钟之故,此时辍食,当不至作井上之陈仲子也。
  在这里不难看出,伍廷芳是主张不吃早餐的。而这样的主张,我们现在似乎并不提倡。而值得注意的是,伍廷芳提出这一主张的理由。他拿自己举例说:
  著者自改良饮馔后,日只食两顿,第一顿当日之亭午,第二顿则在日晡时。虽为食无多,而夙病全疗,体质精神,较前差健。曩时颇畏腹饿,难耐须臾,今而始悟厥状,实非真饿。以食多慎塞肠肚,疲乏难舒耳。盖真饿者,余前所言,涎垂喉痒,临食之品,不须五香烹饪,而格外芳甘,斯为真饿,又不可不留意也。世人制馔,除用五香外,多借酸辣之性以为异味,易适口腹,虽西人亦不能免,但此仍非食品之真味。中庸言,人莫不饮食,鲜能知味,此语诚然。若孔子所称食无求饱,则养身立命之要旨矣。
  诚然,每个人的体质情况不尽相同,但健康的理念和他人的经验,是可以相互借鉴的。比如伍廷芳在这里借“中庸言”提出的食而能“知味”的说法,就颇值得玩味。而他以上这段话里的要点,其实还是一句话,即“食无求饱”。对此,他更来了番“寻根溯源”,谈到了人的婴儿期。
  至于养育婴儿,中国尤欠考究。尝见有甫经弥月,即以烂饭纳其口中,强令吞下者。岂知婴孩肠肚薄弱,频饲以乳汁,尚嫌太过。中国生死册虽无可稽,然阅美国册,则婴孩一二岁百人中,以不能养育而遭夭折者,居三分之一,五岁之婴儿,亦只育得其半数。韩昌黎言,儿女而不善养育,是为父母之过,殊可痛恨。是因饲婴孩者,频频乳哺,一闻啼声,即塞乳其口,而婴孩无知,见乳便啜,不自知其腹之已实也。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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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00:13: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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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其国:伍廷芳写《延寿新法》
第三十五回 山藉水泉脉流贯  
上回说到伍廷芳开始以婴儿说事,而他的这一认知,其实也源于他在西方的阅历。
  西人哺孩,一钟时间,饲以两回,华人则一钟数回,更属无节。试观农家豢牛,只令母牛,早晚饲之二次,而牛躯较人易长而易壮。近日卫生家,考定乳儿之法,晨六时一次,午刻一次,晚间六时又一次,其余时间,不宜添哺,盖婴儿每日二十四钟时间,无论人乳牛乳,啜食十五两,已可足量。近有加至二十二两者,若过此,则儿腹不及消化,促其生病而已。总而言之,无论老幼,切勿令贪口腹肥甘,以身殉食,是为上智。晨饭或不能免,亦宜少食,不可过饱。三餐之外,万不宜添食,且非饿而食,不知真味之甘芳,盖养身功用,惟寡食二字,可奉为玉律金科也。
  “盖养身功用,惟寡食二字,可奉为玉律金科也。”至此,关于人们的进食理念,亦即伍廷芳心目中的“金科玉律”,已淋漓尽致地道出。尽管于今读来,我们未必全然信奉,但其中合理的成分是显而易见的。
  人要生存,除了必须进食,更缺少不了水。无数事例告诉我们,在非常情况下,人可以无食,但不能缺水。简言之,非常情况下,水比食更为金贵。在接下来的第五章中,伍廷芳即谈到了人们的饮水问题,其题目为《论饮水》。
  人身除呼吸天(空)气之外,以饮水为最要之端。设使不食与不饮者相比较,则不得食而只有水饮食,尚能延留生命,是可知饮视食为更要也。尝考人身上之体质,水占七成,盖人身如山,山之全体,皆藉水泉之脉,流行贯注,若乏泉源,则童山不毛安得称为灵境。又考人身,不特血管血液是水,口内牙床,饱食灵液,肌肉占水七成五,脑浆一百分,着水七十八分,而骨节中亦含水一成三。又人身上出水之地甚多,如便溺、口涎、流汗三者,人所知也,而不知皮肤毛管,时时出气,即如水气之疏通。人有思想稍动脑力,脑气运动,又是出肌肤之水。统计人身所出之水,每日约五派吾特。出气出水,每日无间,腹内食物,变成渣滓。若不时时添水,饮贯腹中,则渣滓填积,积多成毒,其时时饮水者,充流而至下部,令肠脏肺腑,积淤从大小便而去也。
  欲知伍廷芳接下来还会怎么说,却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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