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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岁月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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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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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22:57:0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法律要讲主体资格。
   道医,按炮制者的说法,就是道家从事的医疗。道家只是职业道教从业着,也不等于道教。道教是一种宗教理论体系。
    道家(道士)运用医疗手段给人治病,是一种普通民事行为。从法律层面看,道医要成为道医学,没有主体资格!它不能与中医,蒙医,苗医,藏医,傣医相提并论。
    从学术层面分析,被炮制出来的“道医学”以《道德经》为自己的经典,只要有正常思维的中国人都不会相信熟读和背诵《道德经》能够养身防病治病!就跟李洪志将佛教改造成“法轮功”鼓吹可以超度人们进入天堂一样,有正常思维的人是不会相信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人上当受骗!
    关于道医学的讨论,不是一般的学术讨论,而是维护祖国传统文化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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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7 23:13:1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7/07 11:24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版纳福龄堂2009/07/07 10:57pm 发表的内容:
法律要讲主体资格。
  道医,按炮制者的说法,就是道家从事的医疗。道家只是职业道教从业着,也不等于道教。道教是一种宗教理论体系。
   道家(道士)运用医疗手段给人治病,是一种普通民事行为。从法律层面看,道医要成为道医学,没有主体资格!它不能与中医,蒙医,苗医,藏医,傣医相提并论。
版纳福龄堂先生
    提示一下:中国分则有56个民族,合则只有一个中华民族,道医它的法律主体资格是中华民族。它作为民族医学出现无可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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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7 23:2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下面引用由版纳福龄堂2009/07/07 10:57pm 发表的内容:
从学术层面分析,被炮制出来的“道医学”以《道德经》为自己的经典,只要有正常思维的中国人都不会相信熟读和背诵《道德经》能够养身防病治病!就跟李洪志将佛教改造成“法轮功”鼓吹可以超度人们进入天堂一样,有正常思维的人是不会相信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人上当受骗!
   关于道医学的讨论,不是一般的学术讨论,而是维护祖国传统文化的严肃性!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7/07 07:11am 发表的内容:
提前声明一下:本帖只是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也是管理问题),不谈有关《道医讲义》教材内部的学术问题。。。。。因为管理与学术分而治之,是我岁月无情的一贯主张。。。。。。不论是支持《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还是反对《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希望文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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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0:51:0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这个贴子最后由wangmengyin在 2009/07/08 00:57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7/05 00:12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依靠中国官方法律的特别关照,由卖狗皮膏药的江湖郎中摇身一变成为吃纳税人饭的中医师;一方面对外来的西医极端的仇视夜郎自大闭关自守(害怕砸了自己的饭碗);同时对中国土生土长的其他派别的医学也是虎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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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牛鬼蛇神妖言惑众-居然打着个“易学地理风水‘大’师”的狐狸招牌————可惜狐狸尾巴藏不住-翘的老高滴-一下就被夹住了!
当今之世,个个以骗钱-捞钱为能事,以为中医生不生存-发不发展于己无关(有的本身也学些三脚猫的中西医功夫-自以为可以摆平一生的医疗难题);更有一类窃据一定高位的权谋之士,不惜一切手段打压中医,自以为得计;然而历史往往与其开着“恶毒的玩笑”————你打压“什么”-最终还得靠“什么”来救你的命-你的那点三脚猫功夫实在不管用-嘿嘿-陈**即是其一例(其患胰腺癌不治)-至于其等而下之者-结局能胜过陈部长乎!
陈“三大‘师’”准备给自己个什么**下**局!————尔再来几*的银子也躲不过历史给你安排的命运滴!



[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wangmengyin2009年07月08日 00:54am 时添加 -=-=-=-=-
陈*楼————“污蔑中医的能人”!————你的结局又*何如?

-=-=-=-=- 以下内容由 wangmengyin2009年07月08日 01:00am 时添加 -=-=-=-=-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8&topic=10865&start=12&show=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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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0:59:5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7/07 10:09pm 发表的内容:

     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所以才可以公正的做法官。。。。。。哈哈!同时再告诉你一句话,你说得话,对你的观点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意义。。。。。。
1 岁月无情即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 你就可以做公证的法官了? 你摸摸自己的脸。
2 岁月无情经我的实践检验,为残品、次品、骗子,号称能预测,连10天之后的天气预报都做不出来,最近我没有继续揭露你,你又开始抖起来了。 我说你是~骗~子了, 你还不赶紧用法律途径解决?
3 吃个仙丹睡吧,别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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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7:28:1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一个为封建特权做说客的“假正经”,一个为彻底屠宰中医里的“吹鼓手”,一个唯恐天下不乱,披着“法律工作者”外衣的“劝奸人”,他是想着法的去“逼良为娼”。
由此想到,我国法治建设之难,在朴实的老百姓中间,谁能想到,人们所说的“公正”就被“无情”这类“邪吊”践踏着。
他鼓啥?他鼓善良放下自卫武器,自己确在“霍霍磨刀”;他鼓动啥?鼓动千年从岁月挣扎历炼出来的中医放弃自己的求真务实,把真实为大众健康分忧里的真实本领,去搞什么“心想亊成”里的“刀枪不入”!
你说他要干啥?他要为封建特权重新对民众施之“专治”。今个非得扯破他那“假面具”不可。不撕破他的脸,他就会继续舐不知耻的拔弄是非,歪曲“中国官方法律”。以污蔑所有“中医人”为由,替“官霸”实施对中医的強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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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9:15:3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9/07/08 00:59am 发表的内容:
1 岁月无情即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 你就可以做公证的法官了? 你摸摸自己的脸。
2 岁月无情经我的实践检验,为残品、次品、骗子,号称能预测,连10天之后的天气预报都做不出来,最近我没有继续揭露你,你又开 ...
   
     当论坛管理者不行驶公共权利的时候,哪么作为会员的私人救济权利就会被逼上梁山了。。。。。。

依据“把属于谁的东西还给谁”的公平对等原则:
   
    同时尊重 再来 的逻辑推理:再来的父母同样为“残品、次品、骗子”,然后再生出来 再来 这个“残品、次品、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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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9:20:4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7/08 09:33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wangmengyin2009/07/08 00:51a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7/05 00:12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依靠中国官方法律的特别关照,由卖狗皮膏药的江湖郎中摇身一变成为吃纳税人饭的中医师;一方面对外来的西医极端的仇视夜郎自大闭关自守(害怕砸了自 ...
   
    哈哈!文化大革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wangmengyin先生还能让我重新温习一下,不错!谢谢啊!哈哈!。。。。。。告诉你一句话,你说得话,对你的观点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意义。。。。。。同时再赠送你具有法律意义的一句话:人与动物的区别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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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9:34:4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明眼人心里清楚,医始于道。但不能用“道医”二字,去扭曲历史里的真实。医在道里,也早己有了自己的“经卷典籍”。四部医经(黄帝内经、外经、导引按跷经,以及神农本草经),便是医家成道的宝典,医道是上以天赐百草医百病,下以地承五行宗,中以人合化变生。故而论“天、地、人”三才和合,曰:中医。
道里生医是“中医”,中医秉承师传千载有繁衍,“医道”经典万万千。針对人体生理病理及治则,则有《黄帝内经》,论“天人祥和”亦有“人天合一”之《黄帝外经》,说中合究是理,亦有之亊是之《导引按跷经》。医家千栽悟道乃于“无”而获“有”,论有,亦有实之兑现。
医之道,家分二歧:一以虚获实;通过“导引术、按跷术、针灸术、方药术”令人健康延年耸立世间(俗说立世之学问)……
医之道,亦有欲离世出走,令实体真魂出窍,羽化为仙,皆为“脱凡超俗”亦有“出世”之说,人称“出家”道人。今天的“道教人士”,亦是出家专修“仙道”之人。
自打新中国建国以来,政府对宗教团体进行过“整治清理”,曾把一些有血债、民愤的宗教专职人员“法办”了(这其中也有蒙受不白之冤的屈死鬼)。尤其是在十年“浩刼”中,宗教团体的正常活动被终止,一些不肯放弃宗教信仰的所谓“顽固分子”再度身陷囹圄……
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以平反。仅凭这点,对既往寃案的平反,邓公(小平)的功劳于中华民族人类史里必永垂不朽。谁想扭曲小平的功绩,故为炎黄子孙所不耻。
回过头来,我们再重温那段历史,毫不否认,蒙受不白之冤的前辈们,为什么受遭到如此可悲结果,不外是把今个“道医学”里的不实之词欲“推广”!
今天“岁月无情”以“法律工作者”身份,欲为“虚侫”开道,他不仅要害熊先生与祝监院这两个大活人,更为可恶的是要葬送所有与“医”与“道”有牵连的所有生灵!
俺那顽徒说的对,今个非剝了他的“画皮”,揭下他所谓“慈悲”的假面具,把他的丑恶嘴脸及其险恶用心昭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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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9:48:3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浅谈有关《道医讲义》入编高校试用教材的法律话题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7/08 09:15am 发表的内容:

   
     当论坛管理者不行驶公共权利的时候,哪么作为会员的私人救济权利就会被逼上梁山了。。。。。。

依据“把属于谁的东西还给谁”的公平对等原则:
   
    同时尊重 再来 的逻辑推理 ...
请你预测八月一日龙口天气预报!能不能? 预测大师. 你连天气预报都预测不了你什么预测大师? 你不是~骗~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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