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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三万 为求一名
下面引用由假部长在 2009/03/23 00:37pm 发表的内容:
自然兄弟说的上番话,正中眼下时弊情怀。
论说起那“本人无资格行医”一语,就要话分两头。这里无非是“准与不准”同"行不行”相并列。
我相信自然兄弟也不是那无知妄说里的“失实”之人。那既然有那果 ... 本人是针对台兄"欢迎朋友献计献策"之论谈了一些看法;因为中华大地藏龙卧虎,但看到同胞受骗上当,自己又无能为力,希望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解救同胞被惑悠,并且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治病救人的精华技术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融合,当今的网络条件运输条件能为融合提供优质服务,这种融合虽然利国利民,但又不符合当今的药品管理法,所以希望有缘创业的人士共同探求;有创新思维的人都是有个性的人,但为了共同的意愿,只能群策群力,才能生存发展互助互为,本人希望红杉树网友在此发表高见,本人认为红杉数网友同为敢于创新的人,并希望其它敢于创新的网友发表高论.
回台兄:本人生存在破产中型国有企业的空间,虽然04年一海外上市企业想用40%的股份占有本人的技术,但本人想的是国,想的是家,太天真地认识大地;虽然前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女士传口信允许私下行医,但不能公开行医;因为物之用在于性,性之为在于方,方之能在于法,法之施在于效;本人上贴所提之病,两种自制药便可为之,只不过是一种自制药不仅需要金钱,还需要时间的融合;本人曾数天内治愈一文革期间被红卫兵将椎骨打裂的人,治疗时翻身非常困难,有人协助都需要数分钟,且骨裂处有一鸡蛋大小的骨枷,当她徒手(抛弃了拐杖)行走时对我说,她是输液输好的,所以"非法行医"的结果难以知晓,比如说治疗一肢关节患病的风湿性关节炎患者,上医院可能花数千元,卧床一月,本人不到半小时治疗,如收一百元,或许病人还不满意,因为当今人的思维很乱,所以本人的思维是,要么争取"合法行医",要么合伙行医,要么在其它行业生存,这是我的悲哀,我相信同样是患者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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