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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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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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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4 18:35:15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你不能回答就公开承认:不能!人非圣贤,总有自己不知道的事理!既然是讨论,大家要讲理,请你具体的说,我的错误是什么?用“可笑”,"蒙骗",“把自己治于死地”这些没有实际内容的话搪塞,用反问的形式逃避答辩,证明你已经虚了!
答辩:在2008/10/22 11:28am的帖子我说: 您阴阳的“类”不拿到桌面上来,我是不与您的空话讨论的。请大家关注一下:中西医融合观兄是怎么把自己治于死地的! 
————————————————————————————
您已经把自己治于死地了,因为您拿不出阴阳的“类”。我仍然是这句话, 您阴阳的“类”不拿到桌面上来,我是不与您的空话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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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22:04:15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下面引用由翟鉴2008/10/24 06:35pm 发表的内容: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你不能回答就公开承认:不能!人非圣贤,总有自己不知道的事理!既然是讨论,大家要讲理,请你具体的说,我的错误是什么?用“可笑”,"蒙骗",“把自己治于死地”这些没有实际内容的话搪塞 ...
翟鉴先生:   
       你的原话:{您已经把自己治于死地了,因为您拿不出阴阳的“类”。我仍然是这句话, 您阴阳的“类”不拿到桌面上来,我是不与您的空话讨论的。}
      请你自己回想一下,这样的话以及类似的话你说了多少遍了?当我回答了你的问题之后,你对我的回答没有任何反应,不表态,不反驳,却又转移了话题!所以,你是一个不守信用的人!
      我再回答一次:
       阴阳是“类”!天地,冷热,男女,升降等都是“象”!天为阳,地为阴;热为阳,冷为阴;男为阳,女为阴;升为阳,降为阴!诸如此类,以此类推!这个过程就是取象比类!把世界的万事万物分为阴、阳两大类!
       请你指出错误!如果你指不出错误,你就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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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5 15:32:23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  我再回答一次: 阴阳是“类”!天地,冷热,男女,升降等都是“象”!天为阳,地为阴;热为阳,冷为阴;男为阳,女为阴;升为阳,降为阴!诸如此类,以此类推!这个过程就是取象比类!把世界的万事万物分为阴、阳两大类!请你指出错误!如果你指不出错误,你就失败了!
答辩:“请你指出错误!如果你指不出错误,你就失败了!”,这句话说的我十分赞同!
但是,我无法指您的错误。因为您仍然没有把阴阳的“类”拿出来。热、升是阳之“象”,阳的“类”在哪?
您不把阴阳的“类”拿出来,我不与您讨论任何问题,请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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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5 15:54:23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请您把[阴阳的“类”]是什么意思,解释一下!
       [阳的“类”在哪?]是什么意思,请解释一下!
       如果你回答不出来,就是失败!
       如果你连自己问的是什么都说不清楚,别人怎么回答你!?

-=-=-=-=- 以下内容由 中西医融合观2008年10月25日 03:57pm 时添加 -=-=-=-=-
或者你举出一个例子,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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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5 19:14:26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请您把[阴阳的“类”]是什么意思,解释一下!
   
答辩:阴阳是“类”是您说的话呀,应该您解释呀?
我在第一楼就说的非常清楚了,“类”指物种(事物),“象”指物种的属性表现出的现象。
您认为:阴阳是“类”!天地,冷热,男女,升降等都是“象”。
所以,您必然把自己治于死地,因为您没有能力把您所谓阴阳的“类”拿到桌面上来。您也没有能力“取象比类”,因为您取不到“象”,取不到“象”您就无法比“类”。
  我“取类比象”的例子如下:
蒸汽、雨为事物(物质的种类),事物(种类)中自有现象(自有事物的道理或“理”为事物之现象),用哲学的话说,既“器”中有“道”或“道”在“器”中。取了种类后,它的“象”自然显示出来,蒸汽的上升为阳之象,雨的下降为阴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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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6 09:16:22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或关系上的相似或相同而推出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类比似的一种逻辑方法。类比也是一种推理方法。类比法,中医学称之为“援物比类”或“取象比类”。
取“象”是为了归类或比类,即根据被研究对象与已知对象在某些方面的相似或相同,推导在其他方面也有可能相似或类同。取象的范围不是局限于具体事物的物象、事象,而是在功能关系、动态属性相同的前提下可以无限地类推、类比。
同类事物之间具有较多的共性,可根据相似之象,由一物具有某种属性推知另一物也具有这一属性,此即为“取象比类”。而在不同类的事物之间,共性较少甚至没有,因此不可进行类比推理,此即为“异类不比”。古典中医既采取“取象比类”的逻辑方法,又坚持“异类不比”的原则
“异类不比”的逻辑规则是墨家提出来的,即在不同类的事物之间不可进行类比推理。如“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木与夜、智与粟分属不同类的事物,不可相互比较。正是由于古典中医在取象比类时相当重视“异类不比”的逻辑规则,因而在医学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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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6 16:29:06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首先把取象比类的含义搞清楚,不能自己臆造一个任何人都不明白的,大家不认可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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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7 16:02:02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今天看了中西医融合观兄的帖子,文字不少,但没有一点内容。请问,您取的“象”在哪?,比的“类”又在哪?   
  
您是否默认了我2008/10/25 07:14pm帖子说的:您必然把自己治于死地,因为您没有能力把您所谓阴阳的“类”拿到桌面上来。您也没有能力“取象比类”,因为您取不到“象”,取不到“象”您就无法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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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09:43:31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下面引用由翟鉴2008/10/27 04:02pm 发表的内容:
今天看了中西医融合观兄的帖子,文字不少,但没有一点内容。请问,您取的“象”在哪?,比的“类”又在哪?   
  
您是否默认了我2008/10/25 07:14pm帖子说的:您必然把自己治于死地,因为您没有能力把您所谓阴 ...
     以人而论:男人,女人是象;以自然而论:天,地是象;以气的运动而论:上升,下降是象;以方位而论:上,下是象;以君臣而论:君,臣是象!
  按照取象比类的方法,男人,天,上升,上,君比喻为阳类!女人,地,下降,下,臣比喻为阴类!
  请指出错误!如果指不出错误,必须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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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8 16:42:42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大辩论》的补充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以人而论:男人,女人是象;以自然而论:天,地是象;以气的运动而论:上升,下降是象;以方位而论:上,下是象;以君臣而论:君,臣是象!按照取象比类的方法,男人,天,上升,上,君比喻为阳类!女人,地,下降,下,臣比喻为阴类!
 
答辩:这个说法应该行,男人为象,上升为类。这里有个致死性的问题,男人向哪升?女人向哪降?是否男人住上楼,女人住下楼,男人向下楼找女人约会?这也不对呀,男人向下楼应该称下降啊,“升”从何说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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