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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净面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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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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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2 16:21:4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你执法,也要明明白白地执法,不是在那主观臆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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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09:00:4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下面引用由净面尊者2007/03/22 04:21pm 发表的内容:
你执法,也要明明白白地执法,不是在那主观臆断吧?
对你此帖的处理,先有预告,后有告知。已经是非常客气、明白、到位了。不存在主观臆断。
维护本版块的法律、规定框架内的学术讨论氛围,既是管理者的责任,也是发贴会员的责任。你在情绪化的行文,也在情绪化的对待管理。
要客观公正的看问题。不要绝对化。
中医的存在和生存自有它的客观空间域原。中医的存在和生存不具也不须排它性.它不需要以消灭其它医疗行为为生存代价。在肯定中医自身的优势的同时,也应和必须看到其它医疗行为的优势和成果。必须看到各种医疗行为的互补性。
在对待自身也要自知自量.不要自以为是的我这个民间中医就定能解决其它医疗行为解决不了的难题,就定能解决所有问题.
另一问题是解决好实践产生中医还是古代文化土壤产生中医的问题。你是在强调后者否定前者、否定中医的科学性。你的入医轨迹是:考入北中医大药学专业-->生病-->教授给你诊治-->病情不见好转-->停学回家自诊自治一年多-->治好-->后也给其他乡亲治好了不少的病。你的入医轨迹是说明前者还是说明后者?是不是与你的认识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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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2:22:4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大家在集体声讨如方,张,何这些重量级科学警察时,不应该忽略了身边的这些芝麻级科学警察,今天的芝麻级科学警察,有可能就是明天的如方,张,何这些重量级科学警察。
对小恶的漠视与纵容会助长其成为大恶,那同样是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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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3 12:33:3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下面引用由sunqinglian2007/03/23 00:22pm 发表的内容:
大家在集体声讨如方,张,何这些重量级科学警察时,不应该忽略了身边的这些芝麻级科学警察,今天的芝麻级科学警察,有可能就是明天的如方,张,何这些重量级科学警察。
对小恶的漠视与纵容会助长其成为大恶,那 ...
孙老师所言极是!
需要打击混进中医队伍里的害群之马!
65
发表于 2007-3-23 14:40:4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7/03/23 02:45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3/21 09:27am 发表的内容:
因楼主主帖言词有违法律,已对之实施屏蔽.此告.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7/03/21 09:29am 发表的内容:
请明示!哪句哪词违反哪条法律。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3/21 00:03pm 发表的内容:
净面尊者:
“在国家暴力机器面前,我们只有看着那些病人被西医折磨得倾家荡产,最终家破人亡,但是我们不敢出手施救,因为我们不愿背着非法行医的罪名!在国家暴力机器面前,我们只有看着那些可怜的病人被那些不中不西的洋中医进行着种种化验检查,最后背着承重的经济负担,却是收效甚微,我们仍然不敢出手施救,我们还是不愿背着非法行医的罪名!”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7/03/21 04:33pm 发表的内容:
请管理员gonmai详细说明你引用的这段文字中哪句哪词违反哪条法律?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3/21 09:22pm 发表的内容:
"在国家暴力机器面前"是什么言词?国家向谁施了"暴力"了?这一言词是不是有所指向?
"西医折磨得倾家荡产,最终家破人亡"、“我们只有看着那些可怜的病人被那些不中不西的洋中医进行着种种化验检查,最后背着承重的经济负担,却是收效甚微”讲这些话或支持这些话的证据呢?
你有本事何不去考取行医资格行医?又有谁剥夺你努力获取行医资格的权力?你说别人不行.又有谁证明你就那样有本事?
你在情绪化,扇动性的行事!
家尚有家法,国家管理行医没有法律没有准入门坎能行?
现在是要求管理员gonmai解释被屏蔽的净面尊者文字中哪句哪词违反了哪条国家法律,可是从管理员gonmai的上述解释中不仅没有所违反的相应的条款,却又在反问别人是违反了哪条法律。
你既然屏蔽了别人的文字,而且明确指出别人的文字违反了国家法律,那么你应该就有充分的理由来解释别人的文字中的哪句哪词违反了哪条国家法律。而不是屏蔽文字的工作你来做,可是解释屏蔽理由却要由被屏蔽者来提供。
"在国家暴力机器面前"是什么言词?
使用这个词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
这些问题都是必须由管理员gonmai你自己来回答的。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3/22 00:57pm 发表的内容:
"在国家暴力机器面前"是在攻击和砭损国家现有体制,有违于国家法律和论坛的宗旨。同时文内存在着没有根据的攻击、毁损、砭低其它医疗行为的事实。这就是实施屏蔽的理由。
不服,可向论坛高层管理申诉。
关于“国家暴力机器”这一词的产生和性质我已经解释过,这个词的应用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攻击和砭损国家现有体制的性质,

国家机器的暴力性的最早提出应该是法国著名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路易•阿尔都塞,是相对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提出的一个概念。如果按照管理员gonmai的逻辑,这位法国著名马克思主义思想家是否应该遭到批判或是判刑?!
所以你屏蔽理由的第一条不成立,欢迎你辩驳!你要是辩驳不了,或是你不服,你可以请向论坛高层管理来解释。
而且不能以你gonmai个人的标准就确定这个词攻击和砭损国家现有体制,你必须拿出国家相应的法律条款,并论述这个词不符合这些相应的条款,那么你所说的攻击和砭损国家现有体制这一罪名才能成立,请你注意!这可不是一个小罪名,是足以让人进监狱的罪名,非同儿戏,请你身慎重行事。

“文内存在着没有根据的攻击、毁损、砭低其它医疗行为的事实”
这条理由包含在你的屏蔽理由“言词有违法律”之内吗?还是后来添加进来的?
先不论你所说的“根据”是否存在,就论攻击、毁损、砭低其它医疗行为又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3/22 04:15pm 发表的内容:
我是在行使管理权.在行使这一权力时无须经你的批准.也没有必要以你的标准为标准.不能以你认为不成立就不能成立.你要明白你的位置.这里版务管理不能以你为标准.但你可以投诉.
真是莫名其妙的答复,我什么时候要求你必须按照我的标准来行驶你的管理权了。从你屏蔽这个贴子起,我一直都是在要求你解释屏蔽这个文贴的理由,难道这也不可以。
对你的管理权的行驶每个人都可以监督,都可以提出质疑,如果你没有能力面对这些要求,就请你直接说出来。
如果你可以承担自己言行代来的结果,那么就请你反驳我对 “攻击和砭损国家现有体制”
这一无中生有的罪名的质疑。
这是个民主争鸣的时代,如果你无法反驳我的质疑,那只能证明你这次管理权的行驶是错误的。
66
发表于 2007-3-23 15:51:4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GONMAI斑竹,实话说,我个人认为你这次的处理是欠妥当的,尊者的发言谈到国家暴力机器,国家法律中没有明确说不能使用啊,前两天提出请你解释的帖子,那是因为觉得自己学习不好,没有掌握法律常识,可这两天看看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使用这些词啊,只要国家法律不禁止的,那就不能说是违法的.
至于贬低其他医疗机构,我好象也不同意.
尊者说的可能有点过分,但他说的总还有事实可以支持,这个事实在国家都承认医疗改革失败的大前提下,有什么不能说啊?  而且也正是在大量的事实基础上,国家才很不容易地承认改革失败啊?
攻击其他医疗机构,只要不点名地攻击其他不良现在,有什么可怕?
斑竹您怕什么?

如果说违反了本论坛的法律,这个可错误了,这个论坛最多也就是个规定之类的,如果擅自使用法律这个词,到让人贻笑大方了.
我跟各位都还不熟悉,看到这个争论,出来说几句我的想法.
67
发表于 2007-3-23 17:04:49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全国几万个民间中医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多数已经陷入非法行医的绝境,处境非常难堪、无奈。楼主仗义执言在“争鸣”栏为民间中医直陈现状并无不妥,“争鸣”之地不必无限上纲,当今乃民主社会又非“文革”。何必“同室操戈”呢?有关当局应当拟订通过认定或其它方式解决民间中医执业问题,我等中医同仁祈望早日结束民间中医灾难,也是民间良俗的回归。
68
发表于 2007-3-23 17:26:4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我出来说句话:论坛论坛么,有论才有得谈。大家畅所欲言,才能有着文明学风。这不是坏事,而是好事。俗话说,灯不拨不明,是非不辨不清。至于本论坛封帖子一事,我也看不惯,但这并不关系国家政体。管理员封帖,也有他的个人情感存在。他不是司法员,因为出现一点,以个人情感去取代政策,是我的过错。本领导监管不利。由此而对网友朴素情感的伤及,我假部长在此向网友道歉。这是我手下,多年习惯于“一千个正确,一万个正确,绝对正确”的流毒,而有官老爷的世俗延袭,错用“大帽子”扣人,不让人讲话的作法,是受旧有的“极左思潮”影响。同志们放心,只要你不是借故说词,去破坏“国家的统一,民族大家庭的团结,破坏我国经济建设”实施武力性恐怖话动,我不认为这是敌我矛盾。而将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处理,事实上处理者本人,就已站到了敌人立场。
因此我郑重宣布,我假部长见树,被屏闭的帖子应当恢复,大家可就此议题,畅所欲言的讨论下去,我假部长深信,真理只有一个。那就是实事求是。借此机会,我假部长也说说自已的心里话,我真诚的希望网友弟兄们,谁都不要以个人偏颇感情用事,尤其是对中医的未来走向,我们更应站在民族与人类文明立场,而去善待这里的文明。
谢谢大家,实不相瞒,我也装一把。

了由于对国家法律实质性概念学习的不够,我对执行中央决策有点疲软,领会

-=-=-=-=- 以下内容由 假部长2007年03月23日 05:34pm 时添加 -=-=-=-=-
的有些急于求成,而搞一边倒。我今后会加强学习,尤其要向民间医学习,而通过学习交流,取得大家共识,让所有关心医药事业振兴的朋友,我们同唱一首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大地,背负着人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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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3 17:40:3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谢谢楼上的各位朋友!
为了民间中医的生存与发展,
我们需要团结起来,争取我们应当有的行医权利,给那些贫穷的老百姓更多的择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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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20:37:4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告全国广大民间中医同仁书

历史告诉我们:近代任何迫害中医的狂徒都是注定要失败的,只要团结起来,民间中医不会灭亡,要有信心,民间中医复兴指日可待;人们不相信为中华民族繁衍数千年作出巨大贡献的民间中医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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