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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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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法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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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8 19:58:56 | 只看该作者

和解法新解

下面引用由志一2003/10/08 12:50pm 发表的内容:
肖红先生和法新解,探幽显隐以求拂尘解蔽,令和法之意汩汩然。
    余理解,八法乃示治法之大概,其意不出“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于內;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
恐怕不全面。先生所引部分,乃为断章,故取义未能概全。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
引而竭之;中满者,写之于内;其有邪者,渍
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慓悍者,
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写之”,只是说的泻法,张仲景的攻法:攻其表、攻其里之类。
《阴阳应象大论》原文,在此前尚有两种“不足”的治法,如此方为全璧!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
者,补之以味。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
引而竭之;中满者,写之于内;其有邪者,渍
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慓悍者,
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写之。”
虚实补泻 ,医学大法。虚虚实实,诊断之需;实实虚虚,治疗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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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8 21:32:17 | 只看该作者

和解法新解

    无论何种治法,总在“总在调和阴阳,以平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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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08:21:42 | 只看该作者

和解法新解

    黄岐建中汤先生纠正的是,在下引文确是断章取义,先生此论将本主题推广开了。在下之意,治法的总原则是“调和阴阳,以平为期”,汗之、下之、补之、泻之等等各种治法都要以此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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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13:08:06 | 只看该作者

和解法新解

先生的品质令人景仰,感佩之至,敬服有加!
在下也不过是以“志一”为准则,得一而已,未敢破缺;先生,才正是论坛上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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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13:16:32 | 只看该作者

和解法新解

下面引用由黄岐建中汤2003/10/09 01:08pm 发表的内容:
先生的品质令人景仰,感佩之至,敬服有加!
在下也不过是以“志一”为准则,得一而已,未敢破缺;先生,才正是论坛上的“同志”。
深有同感!
治理国家,有以德论治的:刘备
以谋论治的             :曹操
以权术论治的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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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21:42:50 | 只看该作者

和解法新解

  非如小承气之‘和胃’(见208、209、250、251条),而指其半夏、生姜的止呕作用——此条稍有可议之处。〈伤寒论〉云: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似乎此是小柴胡汤和之本质。
  
  请肖红先生指点。   
17
发表于 2003-10-9 21:49:12 | 只看该作者

和解法新解

下面引用由志一2003/10/08 09:32pm 发表的内容:
无论何种治法,总在“总在调和阴阳,以平为期”。
   不错,一言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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