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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批评“和法新解”两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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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04:2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南京陈斌在 2006/01/05 06:32pm 第 1 次编辑]

答批评“和法新解”两同道

几个小时内又看到,两位通道的批评。简单答复如下。

五积散同道提出三个疑问。

其一,怀疑我看过所引书籍,那么五同道肯定是看过的了。请你找一找我的引文在哪里?如果再能找出成无己之前有柴胡汤主“和解”的说法,就算我没看过那些书。又说如果看过,则问题很简单,不知道说的是什么问题。

其二,怀疑我看过《伤寒论》,说其中所列“和”处比比皆是。不知道五同道读拙文之前是否早已发现比比皆是。如果没有,则是从拙文中受益非浅。如果早已发现,请说明在何处发表过此种高见。其实,我说的是《伤寒论》中论“和解”――即和解二字连写的经文只有一条,却是关于桂枝汤的。而没有说“和”字,只见于此条。本论中的“和”字与成氏所谓“和解”――一直流传至今,意思是不同的。所以其批评是无的放矢。

其三,怀疑拙文的真实性――大约是怀疑拙见的正确性。这没有关系,我很提倡怀疑精神。如果不怀疑,就永远没有新见解,自然也没有拙论。我希望五同道怀疑得更大胆一些。若只怀疑拙见,对前人所说――包括经典、其他古书和现行教材的说法都不怀疑――亦即认为前人都是对的,恐怕学问很难长进。若同道们都这样,那中医学就谈不上发展。

黄岐建中汤同道坚持芍药、柴胡通里攻下,并引《本经》为据。其引文(不很完整)是否支持其高见,诸位同道可以看看。但有一点应该问问:为什么经方、时方都不用芍药、柴胡通里下?黄同道何时用过他们通里攻下,而不用承气汤等?如果还使用承气汤等通里攻下,岂非言行不一吗?若她人读到此种高见就用柴胡、芍药通里攻下,岂不是误人子弟又害病人吗?

黄同道“只读汉以前书”,大约生来就通古文。这是很罕见的天才。我则认为书读的越多越好――当然要基本读懂,开始有点不求甚解也不要紧。我坚信知识面越宽的人,越不保守,越可以有创见,而且越能融会贯通。“只读汉以前书”实在不可取。

黄同道还以为“抱残守缺的是”。这真是“道不同不相谋”了。不要整理提高,更不要发扬,更更不要现代化,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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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07:27:56 | 只看该作者

答批评“和法新解”两同道

[这个贴子最后由黄岐建中汤在 2003/10/09 07:37am 第 3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肖红2003/10/09 04:26am 发表的内容:
黄同道“只读汉以前书”,大约生来就通古文
这其实是错解了:哪能生来就通古文!数年前,也是识得几个今文的,也还学了一点儿西医常识。只是后来,每感昨是而今非,才“只读汉以前书”的,所以说“这已是我十年前的规矩”。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淳于意说:“自少时,喜医药,医药方试之多不验者。至高后八年,得见师临菑元里公乘阳庆年七十馀,得见事之。谓曰:‘尽去而方书,非是也’!庆有古先道遗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生死,决嫌疑,定可治,及药论书,甚精。……”
——在下也不过是受了一点启发,所谓“尽去而方书,非是也”,自信非东施效颦,蹙眉而已。而是能一以贯之,十有余年矣。今不才虽非“生来就通古文”,却也懂得一点儿古义了。还是您的人云亦云的对:“我坚信知识面越宽的人,越不保守,越可以有创见,而且越能融会贯通”,谨请事之。
我的原意,可以再参http://www.gtcm.info/cgi-bin/top ... opic=559&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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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12:40:18 | 只看该作者

答批评“和法新解”两同道

[这个贴子最后由五积散在 2003/10/09 03:19pm 第 3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肖红2003/10/09 04:26am 发表的内容:
答批评“和法新解”两同道
几个小时内又看到,两位通道的批评。简单答复如下。
五积散同道提出三个疑问。
其一,怀疑我看过所引书籍,那么五同道肯定是看过的了。请你找一找我的引文在哪里?如果再能找出成无己 ...
1:坦率的说,我非但没有从你的文章中受益非浅,反倒发现谬论多多
2:既然没有引文,请问:那您引用的这些书籍又作何故?您既然没有看过这些书,怎么又引用这些书籍?
岂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要么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杜撰?严重点就是抄袭。
3:可能您的文章的前半截不知道是引用何人的文章,后半截大约是你的文章,和解这个问题对于你来讲,可能很深奥,可是对于纯中医来讲,大约是基本知识,
所以您的文章给人的感觉是:一个纯中医的打扮,但是手里拿着一个血压计。
4:教材自然没有完美之处,但是所谓的错误,并非你所指的这些,制定教材的,大都是一些正统的中医学家(当然,正统的中医学家也难免有错误)是由国家指定,
虽有错误,但总体来讲,作为教材,还是很适用的,因为中医的很多东西很难达到统一的标准,举例来讲:就光解表药的剂量问题,南北就很难达到统一,同一个麻黄,在北方可能用到
15克,也不一定能发汗,但在江浙,也许6克就足以,谁对谁错?
5:类似您的这类文章,现在实在太多了,为了晋生,图书馆一坐,杂志数本,东拼西凑,转眼就成了自己的东西,所以,连书中引用的这些书目,连你自己都没有看过,就原版把别人的东西端来了,
一深究,就露出问题来了,不说别的,就是你文章引用《外台秘要》,我估计你连在《外台》的哪章哪节你都找不到你所说的东西。
6:写文章要实事求是,不要非的要引经据典,好像文章才有说服力,
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念,非但误人,也在误己。您的文章实在经不起推敲,仔细阅读,则漏洞百出。
[fly]以上条文仅对文章而言。谢谢指正![/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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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9 21:50:06 | 只看该作者

答批评“和法新解”两同道

  您既然没有看过这些书,怎么又引用这些书籍? ——不才以为,肖红先生是看过这些书的。五兄不如将书查上一查,再来批驳,当更有力。摆事实,方能讲道理!五兄,得罪了!请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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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0 00:48:08 | 只看该作者

答批评“和法新解”两同道

[这个贴子最后由五积散在 2003/10/10 00:59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江满月圆2003/10/09 09:50pm 发表的内容:
您既然没有看过这些书,怎么又引用这些书籍? ——不才以为,肖红先生是看过这些书的。五兄不如将书查上一查,再来批驳,当更有力。摆事实,方能讲道理!五兄,得罪了!请谅。
引自肖红《答五积散血压计》问:
不过略微写过文章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引用他人文章,一定要在自己的文章中,或者自己文章的最后注明:引用的来源(包括某章节),或者文章的原话。这也是写作的基本常识,学术论文更应该如此。现代要求更高:假如是引用杂志的话,要细微到杂志的某一页,以方便读者查阅。。唯独您没有引用原文,并且还居然能发表,这也是一大怪事,请问:您是在何时何处发表于何家杂志?

我认为发表文章的基本常识,先生也要多多了解才是,连发表文章的常识都没有做到,文章的真实性就自然让人怀疑,作为读者,我又查这些条文如何?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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