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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医案评析系列(7.):“又一男子年十六七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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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8 23:2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又一男子年十六七岁”案
      又一男子,年十六七岁,发热而昏,目无视,耳无闻。两手脉皆豁大而略数,知其为劳伤矣。时里中多发豆者,虽不知人,与药则饮,与粥则食,遂教参、芪、当归、白术、陈皮大料浓煎与之,饮至三十余贴,豆始出,又二十余贴,则成脓泡,身无全肤。或曰:病势可畏,何不用陈氏全方治之?余曰:此但虚耳,无寒也。只守前方,又数十贴而安。后询其病因,谓先四五日恐有出豆之病,遂极力樵采,连日出汗甚多。若用陈氏全方,宁无后悔?至正甲申春,阳气早动。正月间,邑间豆疮不越一家,卒投陈氏方,童幼死者百余人。虽由天数,吾恐人事亦或未之尽也。(《格致余论/豆疮陈氏方论》)
      按:“目无视,耳无闻”,病情危殆矣,颇似脱证。而“与药则饮,与粥则食”,则非脱证矣,实乃气虚热盛而神识昏昧也。“两手脉皆豁大而略数”者,《金匮》云:“脉大为劳”,大为气虚之象。实证热盛脉当数而此仅“略数”,可知此为虚证。故以参、芪、归、术、陈以峻补气血,里托其毒,使其外出而安。陈氏方指《局方》治疗豆证诸方剂,豆证即天花。《局方》率多辛燥,遭到丹溪《局方发挥》的大力批评。
      又按:脉大宜用柔药,脉小、弦、细、紧、微则宜用刚药,盖前者为营血亏损而后者为阳虚寒饮也,此为辨证施治的一条重要原则。黄芪补气升阳而有柔润之性,伍以当归之柔润养血,古称补血汤,实即补气升阳中兼柔润营血之意。凡脉涣散虚大虚洪者,皆气虚营血失守,阳气涣散不攝,俱宜柔润养血,甘温益气。若误投辛燥,势必营血愈益耗散不收也。关于用药的刚柔之辨,是研读丹溪医案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后还要结合案例继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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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8 23:57:04 | 只看该作者

丹溪医案评析系列(7.):“又一男子年十六七岁”案

脉药之论.颇受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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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8 18:49:47 | 只看该作者

丹溪医案评析系列(7.):“又一男子年十六七岁”案

虚实之辩,全在功夫。
阴阳之间,贵在决断。
临床辩证,用药果断。
持之以恒,愈其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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