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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中医药临床擂台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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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9-16 11:28:55 | 只看该作者
哪个帖子不能回复,发这里,关于那个打擂规则:
为了公平起见,双方所发帖子必须交替进行(即:正方发一帖,反方发一帖,正方再发一帖,反方再发一帖,以此类推),且一方只有一人代表发帖,团队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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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递一帖明白了,团队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发帖,不明白,是不能在一个主题内同时发帖,是这样的话,现在这个辩题2就只能仁海一个参加了,我这报名也白报了。

22
发表于 2015-9-16 20:35:15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9-16 11:28
哪个帖子不能回复,发这里,关于那个打擂规则:
为了公平起见,双方所发帖子必须交替进行(即:正方发一帖 ...

  李老师,您也可以与仁海商量好,某楼层由您跟帖发言呐,这本来就是要体现团队意志嘛。

点评

就是一方不管谁发言,只要和对方一递一个发言就行。明白了。  发表于 2015-9-16 20:58
23
发表于 2015-9-16 21:15:11 | 只看该作者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9-16 20:35
  李老师,您也可以与仁海商量好,某楼层由您跟帖发言呐,这本来就是要体现团队意志嘛。

  简单说,是正反双方,每方一帖交替发言。
24
发表于 2015-9-19 19:23: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lyyjj 于 2015-9-19 19:29 编辑

辩题2锁了,刚才看到管理的两条点评,在这里解释一下。


administrator
李老师,请仔细再看一下规则第8条。辩题都是双方开赛前同意的。谢谢配合。
administrator
李老师,方便的时候,再认真阅读一下辩论规则噢。免得双方误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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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题2,是辩论前公布的,主持方这样公布是正常,是说明辩论的内容范围,到了出题的时候,如果还是主持方出题,自然也可以这样出,如果换成正方出题,这个题目就造成疑惑。
按说,参加辩论者都能理解题目的意思,但为什么要指出这个错误呢?是为了打擂规范,也为了不影响论坛的形象。过路的网友,看见这个错误的辩题,双方还在那里煞有介事地辩论,岂不笑话。
指出题目的错误,并没有因此对辩论提出其他要求,几次声明,请保留对方出题机会,请对方修改辩题,对方的回应,这里就不评论了。


2,管理的后一条点评是针对对方要求我方论证、论述、论据的,这条规则是对发表观点的要求,我方没有发表观点啊,我方同意对方的观点,这场辩论活动等于取消了,自然不需要什么论证、论述、论据。


在这里重复解释,目的是为了这场辩论能够规范进行,远点说,为了能够提高论坛的整体水平,大家应该能理解。





点评

你的“这场辩论活动等于取消了,自然不需要什么论证、论述、论据。”问题是你说取消就取消?那还要管理监督小组干什么?要按辩论规则,论点,论据,论证,结论要全,且不能链条断裂的规定,反方的之前题目我们都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0 08:07
25
发表于 2015-9-20 08:07: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9-20 08:55 编辑
llyyjj 发表于 2015-9-19 19:23
辩题2锁了,刚才看到管理的两条点评,在这里解释一下。


你的“这场辩论活动等于取消了,自然不需要什么论证、论述、论据。”问题是你说取消就取消?那还要管理监督小组干什么?要按辩论规则,论点,论据,论证,结论要全,且不能链条断裂的规定,对于反方的之前题目我们都可以学李榆军先生,我方就可以拒绝辩论,然而,即使如此,我们仍旧和你们辩论五行存废的大是大非。你回答不上来,不要找其他借口。
  再说了,当初你也同意裁决了,现在你出尔反尔“等于取消”,既然同意裁决,何来“等于取消了?”,即使管理监督小组裁决取消,需通知双方,当时没有通知,“等于取消”从何谈起?,

点评

等于取消是我给裁判说明我的看法。也给旁观者说明一下。 您是裁判的话,您现在可以裁判了。您是旁观者的话,您就看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0 10:29
26
发表于 2015-9-20 10:29:19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9-20 08:07
你的“这场辩论活动等于取消了,自然不需要什么论证、论述、论据。”问题是你说取消就取消?那还要管理 ...

等于取消是我给裁判说明我的看法。也给旁观者说明一下。
您是裁判的话,您现在可以裁判了。您是旁观者的话,您就看看。

点评

你说话,什么“是为了打擂规范,也为了不影响论坛的形象。过路的网友,看见这个错误的辩题,双方还在那里煞有介事地辩论,岂不笑话。”如此“君子”之言,你们之前的题没有论据,也没有论证等,难道是遵守“打擂规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0 11:12
27
发表于 2015-9-20 10:46:39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9-20 10:29
等于取消是我给裁判说明我的看法。也给旁观者说明一下。
您是裁判的话,您现在可以裁判了。您是旁观者的 ...

  李老师,杨老师,不用争执了,取消是没有可能了,因为双方的辩论题目是经正反双方许可的,最终监督小组会给大家一个尽可能公正的解释。
28
发表于 2015-9-20 11:12: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9-20 12:10 编辑
llyyjj 发表于 2015-9-20 10:29
等于取消是我给裁判说明我的看法。也给旁观者说明一下。
您是裁判的话,您现在可以裁判了。您是旁观者的 ...


你说话,什么“是为了打擂规范,也为了不影响论坛的形象。过路的网友,看见这个错误的辩题,双方还在那里煞有介事地辩论,岂不笑话。”你的这些话,恐怕外国写讽刺小说家也听的入了迷,如此“君子”之言,你们之前的题没有论据,也没有论证等,难道是遵守“打擂规范”?怎么你们也不怕“影响论坛的形象?”难道也不怕“过路的网友”讥笑?有规则,不遵守是什么“君子?”
29
发表于 2015-9-20 17:24:20 | 只看该作者
       这里还有一个战场,今天才看到。明白了,以后,到这里看看,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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