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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阴阳五行真谛辩论赛正式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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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9 19: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求索阴阳五行真谛辩论赛正式开赛

  辩论双方的各位朋友,经过双方的商量及管理监督小组的最后商定辩论赛于2015年9月9日21点正式开始(所有未参予的管理人员,请不要跟帖),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下面是双方列出的辩题,具体辩题如下:

反方辩题:1、外感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风”邪
     2、内伤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内“风”
     3、脉诊无需五行学说而以上中下分配寸口法取代脏腑分配寸口法
     4、五脏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5、六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6、奇恒之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7、脏腑之间关系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8、《伤寒论》是“六病辨证”而非“六经辨证”
     9、心主神明辩——五行学说废除后心主神明说即消失
     10、五行相生成果改换称谓——废除五行学说还原人体生理本来面目
     11、五行相克成果改换称谓——废除五行学说还原人体病理本来面目
     12、“经络”本质及针灸作用机理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13、欲中西医结合乃至融合而形成中国新医学  必先废除五行学说

正方辩题:1、《内经》中存在不存在阴阳五行学说?
     2、阴阳五行是不是一个完整的学说?
     3、阴阳与五行是不是两个互相对立的两个学说?
     4、阴阳是正确的,五行是错误的应该废除?
     5、阴阳五行之质
     6、阴阳五行之源
     7、哲学的阴阳五行与内经的阴阳五行
     8、阴阳五行的分类和关系
     9、
阴阳与三阴三阳
     10、三阴三阳与六经
     11、六经与脏腑
     12、六经是人体结构系统
     13、阴阳五行定义是什么?是内经的,还是教材的,还是自己理解的,证据在哪里?哪个依据正确?


  下面是双方报名的辩手,具体人员如下(因辩论已经正式开始,为公平起见,所以不接受后续报名):

正方:一吐了之、杨鹏举
、中西医融合观、杏园春、太白侠、董建军、高智海。
反方
仁海中西医、llyyjj。


辩论规则
1、双方本着正确解释中医药基础理论为前提,在公平、友好、理性、严谨的气氛下参予辩论。

2、双方跟帖时限,因为大家都不是专业辩论的,可能还有其他工作要完成。所以以24小时为准,若24小时后没有针对主题回复帖子,就视其为输了。

3、因为辩论参予者中有现任的版主,为了避免纠纷,所以辩论双方任何人发帖,都禁止在此帖上再次修改(每次修改会有编辑记录,任何人都可以看到。所以,各位每发一帖都要先用文档编辑工具编辑好再发帖),如真的有修改需求,那就直接再次跟帖加以澄清或说明。

4、此次辩论仅限于讨论彼此观点,不能对别人的人品及过往和未来品头论足,哪怕比喻也不能拿对方作比喻。违者屏蔽、警告,严重的禁言,直至永久禁言。

5、在辩论过程中,双方每发的一个辩题帖子,必须有论点,论据、论证和结论,链条要完整,逻辑须严谨,否则判定为输。

6、为了公平起见,双方所发帖子必须交替进行(即:正方发一帖,反方发一帖,正方再发一帖,反方再发一帖,以此类推),且一方只有一人代表发帖,团队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发帖,违者屏蔽其违规发言(若因此原因导致已方的证据链不完整,逻辑不严谨,责任由违规者自负)。

7、在辩论过程中,说明、反驳等回复,必须使用“回复”功能跟帖,不能使用“点评”回复,因为这样容易造成前后、逻辑不清以至混乱。“点评”功能留给管理监督小组具体操作人使用。违者相关点评内容会遭到删除
(若因此原因导致已方的证据链不完整,逻辑不严谨,责任由违规者自负)

8、双方回复对方帖子中,须直面对方观点,不能过多提及辩题观点以外的话,干扰正常辩论。

9、在辩论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监督小组有权暂停辩论(锁帖),等待监督小组给出最终裁决后再继续辩论。

计分规则
1、提交裁决后,或24小时对方没有给予回复相关问题,我们会关闭当前辩题帖,同时,我们会组织监督小组相关人员去查阅刚刚关闭了的辩题帖。

2、待监督小组成员查阅完相关辩题帖后,每位监督小组成员会给我发一份TA对此辩题的简短点评和投票给谁(即,他的这一分投给哪方)。最后我们根据监督小组成员投票的结果,决定哪方赢得了此辩题的一分。

3、就是这一分,暂时也不予公布(为了防止出现像足球比赛一样,出现垃圾时间)。要等所有辩题辩论完毕,最终,把所有各方得分及具体辩题监督小组投票的理由公之于众。依此决定双方的胜负。

4、关闭了的辩题,等双方的所有辩题辩论结束且公布最终结果后,会向所有人放开,让大家公开评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

监督小组成员:南京陈斌、铁骨铮铮2002、红莎草、王叔文、孙曼之、溪流、胡不群、千秋雪、却波渔翁(
排名不分先后)。
具体操作人员:administrator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此次管理监督小组所有。

                                                                                      全球中医药  
                                                                                     2015年9月9日  

点评

应该重新进行这一项辩论活动,也许一些观点可以统一了。  发表于 2020-10-1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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