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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辩论赛-反方辩题:1、外感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风”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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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0 21: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吐了之 发表于 2015-9-10 21:03
寒、热、燥、湿超出一定程度时,也就是湿度与温度的太过与不及,达到一定程度时,才可成为致病因素。所谓 ...

  正方的一吐先生,没有认真阅读规则吧?95楼涉嫌违反规则第6条。念您初次,下回不能再出现同样违规。
  反方的仁海先生,同样100
涉嫌违反规则第6条。念您也是初次,下回不能再出现同样违规。

点评

我认错,可以屏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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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0 23: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朋友,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能公平挑战的机会,也为了各方跟帖发言有序,便于发生争议时,监督小组有证据可查及将来的裁决。所以所有违反规则的帖子,最终都会被屏蔽或删除。为了树立和维护好一个公平的氛围,请各位朋友多多支持。再次谢谢大家。再有不明白者,请看如下公告链接。

求索阴阳五行真谛辩论赛正式开赛
http://www.gtcm.info/forum.php?m ... 67400&fromuid=57411
(出处: 全球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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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3 01: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的太白侠先生,104、107、109、111、112楼涉嫌违反规则第7条,113楼涉嫌违反规则第6条。现提醒正方,下回不能再出现同样违规。

点评

申辩:管理先生,104、107、109、111楼是反方仁海先生的跟帖,112楼是反方正方太白侠的跟帖,双方都使用的是“回复”功能,故不应该涉嫌违反规则第7条;113楼,参照规则第3条,“如真的有修改需求,那就直接再次跟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3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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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3 18: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都同意由监督小组裁决了?若同意,双方请跟帖表明态度,我随即锁帖。等所有辩题辩论结束,再打开所有辩题供大家分析、讨论。
  同时,请正方提供正方辩题1的相关资料给我,准备发辩题开帖。

点评

同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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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3 21: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双方的意见,我现在锁帖,请各位管理人员不要在此贴后面跟帖。等所有辩题完成之后,我们会放开所有正反方辩题帖子,到时,让大家自由讨论。谢谢各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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