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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辩论赛-正方辩题:1、《内经》中存在不存在阴阳五行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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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3 22:0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反方先发言。
  所有未参予人员,请勿发帖干扰双方讨论。
  各位请
记住,是跟帖,不要使用点评发帖。

论点:
《内经》中存在一个阴阳五行学说。
论据:在很多章节中都有论述,尤以《素问·阴阳应象论》阐述的最为清晰明了: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燥,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其在天为玄,在人为道,在地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变动为握,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怒伤肝,悲胜怒,风伤筋,燥胜风,酸伤筋,辛胜酸……南方生热……中央生湿……西方生燥……北方生寒……
论证:阴阳应象是什么意思呢?应,應,金文,本义:息息相通。大雁在迁徙时有一种息息相通的共鸣,自觉地彼此配合,彼此影响,以“人”字阵形整齐飞行。《説文解字》:應,當也。《説文解字》:當,田相值也。本义,当,两块田地面积相对等。故有应当一词儿,表示就该如何。象,就是五行藏象。具体见《素问·六节藏象论》,该篇讲解了什么是藏象,五行藏象是四象、五行、六节藏象之一。
结论:《素问·阴阳应象论》就是讲阴阳和五行怎么息息相通对等的,《内经》中岂不存在一个阴阳五行学说?留阴阳,废五行,岂不荒唐?为什么是息息相通对等的,请看正方下一辩题。

  请反方先发言。
  所有未参予人员,请勿发帖干扰双方讨论。
  各位请
记住,是跟帖,不要使用点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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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00:27:00 | 只看该作者

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不是一个整体。理由如下:

一、《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中,确实有阴阳学说,也有五行学说,但这并不能证明二者是不能分离的阴阳五行学说。试问,如果您做了一些正确事情之时,又同时出现了一些错误,您这时犯的错误就不需要改正了吗?

二、请问,阴阳学说是何时引入中医学的?五行学说是何时创立的?是同时代的产物吗?如果不是同一时代的东西,是如何成为一个整体的?

三、只用阴阳学说,不用五行学说,在诊治疾病时,能更清淅、更明了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那么,这就充分说明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不是一个整体。

、退一万步说,即使《内经》中明言阴阳五行学说是一个整体,但其正确与否,尚需后人进行验证。即正确者,坚持之;错误者,抛弃之。是不?难道后人是古人的奴隶?后人完全退化到失去了分辨是非能力的程度了?只能以古人制定的规则行事?

点评

反方此贴没有形成论点、论据、论证、结论的链条,不敢直面正方观点,纯属使用诡辩术。分析如下: 一、《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中,确实有阴阳学说,也有五行学说,但这并不能证明二者是不能分离的“阴阳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4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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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07:59:40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14 00:27
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不是一个整体。理由如下:
一、《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中,确实有阴阳学说,也 ...

反方此贴没有形成论点、论据、论证、结论的链条,不敢直面正方观点,纯属使用诡辩术。分析如下:


一、《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中,确实有阴阳学说,也有五行学说,但这并不能证明二者是不能分离的“阴阳五行学说”。试问,如果您做了一些正确事情之时,又同时出现了一些错误,您这时犯的错误就不需要改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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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之,无法提供论据,偷换概念,虚假论证。犹如,用家庭暴力应该打击,来论证所有夫妻存在家庭暴力,再论证夫妻没有关系。


二、请问,阴阳学说是何时引入中医学的?五行学说是何时创立的?是同时代的产物吗?如果不是同一时代的东西,是如何成为一个整体的?
=======================================================================
诡辩术之,无法提供论据,含糊其辞,虚假论证。用反问形式,误导人们以为真有文献证明,阴阳和五行是不同历史时期被引用到中医理论当中。


三、只用阴阳学说,不用五行学说,在诊治疾病时,能更清淅、更明了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那么,这就充分说明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不是一个整体。
=======================================================================
诡辩术之,无法提供论据,虚假例证,虚假论证。为什么不提供诊治案例哪?


四 、退一万步说,即使《内经》中明言阴阳五行学说是一个整体,但其正确与否,尚需后人进行验证。即正确者,坚持之;错误者,抛弃之。是不?难道后人是古人的奴隶?后人完全退化到失去了分辨是非能力的程度了?只能以古人制定的规则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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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之,无法提供论据,顾左右而言他,机械类比,虚假论证。误导人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古代落后,近代先进,再诡辩成古代错误,近代正确。阿基米德原理够古老的了吧,现在落后吗,现在能证明其错误吗?


黑格尔对诡辩论做过系统批判,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申请仲裁:鉴于反方无可争辩地,违反规则第5条:“必须有论点,论据、论证和结论,链条要完整,逻辑须严谨,否则判定为输。”违反规则第8条:“须直面对方观点,不能过多提及辩题观点以外的话”,我方申请终止该辩题辩论,提请监督小组仲裁,抓紧时间,进入下一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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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0:36:1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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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0:59:28 | 只看该作者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14 03:59
反方此贴没有形成论点、论据、论证、结论的链条,不敢直面正方观点,纯属使用诡辩术。分析如下:

谢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整理如下


论点
     《内经》中有“阴阳学说”,有“五行学说”,但没有一个什么所谓的“阴阳五行学说”。


论据:
一、《素问·阴阳应象论》中有阴阳学说“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

二、《素问·阴阳应象论》中有五行学说
“岐伯对曰:
“东方生风,风生木,、、、、、、。
“南方生热,热生火,、、、、、、。
“中央生湿,湿生土,、、、、、、。
“西方生燥,燥生金,、、、、、、。
“北方生寒,寒生水,、、、、、、。”

三、《内经》中未发现明文规定有一个阴阳五行学说

论证:
    一、《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中,确实有“阴阳学说”,也有“五行学说”,但这并不能证明二者是一个不能分离的什么“阴阳五行学说”。

      二、内经.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的确介绍了“五行学说”,但文章中在最后论述诊治疾病的原则时,还是重申重视阴阳学说轻视五行学说
“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故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

    三、请问,“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分别是何时创立的?二者是同一时代的产物吗?如果不是同一时代的东西,那么是如何会成为一个整体的?
    四、在诊治疾病时,只用“阴阳学说”,不用“五行学说”,能更清淅、更明了、更快速、更有效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那么,这就充分说明“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不是一个整体。

结论:
综上所述,《内经》中,确实有“阴阳学说”,也确实有“五行学说”,但没有对方所谓的一个什么 “阴阳五行学说”。

点评

反方的论证,依旧是诡辩,提供虚假论据,偷换概念,进行虚假论证。请看: 论证一、把两个内容分列一下,就成了证据,论证两者无关。鉴于反方可能是无意的,只是受理解能力局限,才落入诡辩术之中,故举例说明这一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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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4:36:09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14 10:59
谢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整理如下

论点:     《内经》中有“阴阳学说”,有“五行学说”,但没有一 ...

反方的论证,依旧是诡辩,提供虚假论据,偷换概念,进行虚假论证。请看:
论证一、把两个内容分列一下,就成了证据,论证两者无关。鉴于反方可能是无意的,只是受理解能力局限,才落入诡辩术之中,故举例说明这一问题。比如,分配若干辆客车搭乘旅游团游客,反方列一下客车,再列一下游客,就论证了客车与游客无关。把车数人数之间的分配,偷换成了客车与游客本身。


论证二、依旧是,把阴阳与五行的关系,偷换成阴阳与五行自身,再论证孰轻孰重。犹如,说这个旅游团要准备几辆车?以此证明重视“客车”,轻视“游客”。
如果,重视和轻视这个观点可以成立的话,那么,不证明了阴阳和五行成了一对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了吗?而矛盾关系,又要偷换成矛和盾自身,得出可以有关系,又可没关系的循环论证当中。


论证三、用反问形式,误导人们以为真有文献证明,阴阳和五行是不同历史时期被引用到中医理论当中。反方应该自己拿出证据,证明阴阳何时,五行何时,被引入中医理论当中,没有阴阳五行的中医理论的原貌。


论证四、既然反方以病案做为论据,那么就应该提供病案,不能拿想当然做论据。


另,对证据(三、《内经》中未发现明文规定有一个“阴阳五行学说”。)的质疑:犹如,自己找不到路,就说路本不存在,这种拿着自己的观点当论据,是极其荒唐的,依旧是诡辩术的虚假证据。


正方结论,反方此贴依然没有形成论点、论据、论证、结论的链条,其中提供的部分所谓的证据不过是以自己的误读为根据,即属于以一个论点为论据论证另一个论点,纯属诡辩术。论证缺乏起码逻辑,且不能直面正方观点。


如果,反方依旧这样诡辩,没有任何学术而言,正方将申请仲裁,结束此辩题。不能把辩论,变成基本科研素养培养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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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3:39:36 | 只看该作者
  双方都同意由监督小组裁决了?若同意,双方请跟帖表明态度,我随即锁帖。等所有辩题辩论结束,再打开所有辩题供大家分析、讨论。
  同时,请
方提供反方辩题2的相关资料给我,准备发辩题开帖。
8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19:06:01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双方的意见,我现在锁帖,请各位管理人员不要在此贴后面跟帖。等所有辩题完成之后,我们会放开所有正反方辩题帖子,到时,让大家自由讨论。谢谢各位的支持。
9
发表于 2020-10-13 11:27:12 | 只看该作者
五行的相生相克是以阴阳变化为目标和准绳的,脱离了阴阳,五行何来的生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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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7 09:33: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黄中正 于 2023-7-27 09:36 编辑

“阴阳应象”,此“应”具有“对应、回应”的意思。“象”具有“表象、现象”之意。古代中医运用的是“类比”法,用类比来解释中医的“阴阳”之本质,但这种解释无法从内涵上直接实现,只能通过“阴阳”造成的现象或表象来解释。因此 ,“阴阳应象”直译这“阴阳生成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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