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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辩论赛-正方辩题:2、阴阳五行是不是一个完整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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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22: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反方先发言。
  所有未参予人员,请勿发帖干扰双方讨论。
  各位请
记住,是跟帖,不要使用点评发帖。

论点:《内经》的阴阳五行是一个完整的学说。

论据:《素问·天元纪大论》大段关于阴阳与五行在一起的论述,其中“五运阴阳者……生杀之本始……阳生阴长,阳杀阴藏……”是《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应象的核心宗旨。《素问·天元纪大论》还可以提供佐证:“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木火土金水,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 
 
论证:生杀,是生长杀藏,生长化收藏的简单阐述,骈文就是这样,为了“骈四俪六”对仗工整和声律铿锵,只要意思表达清楚即可。生长杀藏,生长化收藏,是指有机生命的一个周期,分成四段或五段,这就是五行的本质。
本始,源本。根本,渊源。《说文》:本,木下曰本。本义:树根。引申义:根源,根本。《说文》:始,女之初也。本义,代表家族繁衍渊源的太祖母。引申义:源头,起初。
阴阳是生长杀藏的根源,阳让其生,阴让其长;阳让其收割,阴让果实入仓。
《内经》生长(化)杀藏,一般为为植物的生命周期,而生长(壮)老已一般为动物的生命周期,初夏(长夏)秋冬为天的一年周期。植物的繁衍靠生命结束后的种子,故曰生长(化)杀藏;动物繁衍靠生命中间段的精卵,故曰生长(壮)老已,天之运行年年周而复返,节气交替,故曰寒暑燥湿风火,可见《内经》概念之清晰。

结论:阴阳是五行的枢机和根源,五行是阴阳运动的形式,两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学说。

  请反方先发言。
  所有未参予人员,请勿发帖干扰双方讨论。
  各位请
记住,是跟帖,不要使用点评发帖。


发表于 2015-9-18 09: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以疑问句做辩题,看不出对自己所持论点的态度,从辩论要求说,我方必须与正方处于相反的观点、立场,现在正方立场不明,不能开展辩论。此题是废题。请正方秉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辩论。


虽然正方辩题出错,但本着共同探讨中医学、繁荣论坛的目的,我方建议继续保留正方这次出题机会,正方可以修改或更换辩题。





点评

李老师,请仔细再看一下规则第8条。辩题都是双方开赛前同意的。谢谢配合。  发表于 2015-9-19 00:11
正方以疑问句做辩题,看不出对自己所持论点的态度,从辩论要求说,我方必须与正方处于相反的观点、立场,现在正方立场不明,不能开展辩论。此题是废题。请正方秉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辩论。 虽然正方辩题出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10:46
发表于 2015-9-18 10: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llyyjj 发表于 2015-9-18 09:28
正方以疑问句做辩题,看不出对自己所持论点的态度,从辩论要求说,我方必须与正方处于相反的观点、立场, ...

正方以疑问句做辩题,看不出对自己所持论点的态度,从辩论要求说,我方必须与正方处于相反的观点、立场,现在正方立场不明,不能开展辩论。此题是废题。请正方秉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辩论。
虽然正方辩题出错,但本着共同探讨中医学、繁荣论坛的目的,我方建议继续保留正方这次出题机会,正方可以修改或更换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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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方可以用论据论证,什么文献规定了不能用疑问句做辩论题的吗?
香港辩题:政府应否复建居屋?
某大学辩题:在校生谈恋爱利大还是弊大?
这怎么解释?反方能不能不以自己的认知强行要求社会?


2.这场关于五行存废辩论,不是辩论赛游戏,强行分出正反方,锻炼辩论技巧,而是为了寻求中医理论真谛,对某一辩题双方完全可以观点基本一致。反方:“从辩论要求说,我方必须与正方处于相反的观点、立场”,完全是错的。不管哪一方的观点,正确的需保留,错误的需摒弃,这才是本次辩论的宗旨。反方在不该表态的时候,高歌阔论什么不为辩论而辩论,而为探讨出有价值的问题,言不由衷吧?


3.自己平时对此有什么见解,持什么观点,自己不清楚吗?


4.正方屡次提醒反方,遵守规则第7条:“在辩论过程中,说明、反驳等回复,必须使用‘回复’功能跟帖”,反方置若罔闻,请问这还有辩论的诚意吗?

点评

1,我以为在回复栏回复就是使用回复功能。本帖里规定是一方一帖轮流发,回复就是回复对方,没有第三方。如果规则规定要在对方帖里点回复,改正就是。抱歉!2,疑问句也不是绝对不能使用,但辩题要明确表明其主要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11:07
发表于 2015-9-18 11: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18 10:46
正方以疑问句做辩题,看不出对自己所持论点的态度,从辩论要求说,我方必须与正方处于相反的观点、立场, ...

1,我以为在回复栏回复就是使用回复功能。本帖里规定是一方一帖轮流发,回复就是回复对方,没有第三方。如果规则规定要在对方帖里点回复,改正就是。抱歉!2,疑问句也不是绝对不能使用,但辩题要明确表明其主要观点,否则会造成对方的疑惑。正方发现错误,应该及时纠正。

3,关于态度,正方说的不以辩论为目的,我方完全赞同,前条表示过。所以,建议裁判保留对方发题机会。

点评

1,我以为在回复栏回复就是使用回复功能。本帖里规定是一方一帖轮流发,回复就是回复对方,没有第三方。如果规则规定要在对方帖里点回复,改正就是。抱歉! ========================================= 狡辩,作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11:48
发表于 2015-9-18 11: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llyyjj 发表于 2015-9-18 11:07
1,我以为在回复栏回复就是使用回复功能。本帖里规定是一方一帖轮流发,回复就是回复对方,没有第三方。 ...

1,我以为在回复栏回复就是使用回复功能。本帖里规定是一方一帖轮流发,回复就是回复对方,没有第三方。如果规则规定要在对方帖里点回复,改正就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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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辩,作为教授中医的老师会连一句“必须使用‘回复’功能跟帖”都看不明白?

2,疑问句也不是绝对不能使用,但辩题要明确表明其主要观点,否则会造成对方的疑惑。正方发现错误,应该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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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辩,正方在观点论述中,没有明确表明其主要观点?

3,关于态度,正方说的不以辩论为目的,我方完全赞同,前条表示过。所以,建议裁判保留对方发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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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辩论秩序。请监督小组,裁定,继续辩论。建议保留以上所有跟帖,以儆效尤。

点评

1,关于辩题: 辩题不能用疑问句,因为不能明确表达辩方的观点。如果主持方宣布辩题,可以用疑问句,然后,肯定的一方为正方,否定的一方为反方。本次正方出题,犯了一个技术性的小错误,本来一经指出,改正即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15:16
发表于 2015-9-18 15: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18 11:48
1,我以为在回复栏回复就是使用回复功能。本帖里规定是一方一帖轮流发,回复就是回复对方,没有第三方。 ...


1,关于辩题:
辩题不能用疑问句,因为不能明确表达辩方的观点。如果主持方宣布辩题,可以用疑问句,然后,肯定的一方为正方,否定的一方为反方。本次正方出题,犯了一个技术性的小错误,本来一经指出,改正即可,并不影响正方的继续发表观点。现在正方对此视为狡辩,还没有开始辩,何来“狡”辩?


2,对于本次辩论的态度,正方说:这场关于五行存废辩论,不是辩论赛游戏,强行分出正反方,锻炼辩论技巧,而是为了寻求中医理论真谛,对某一辩题双方完全可以观点基本一致”,我方认为是一个正确的态度,表示完全赞同。不意正方竟斥之为“狡辩”。不知何意?莫非正方此言言不由衷?
我方曾说“从辩论要求说,我方必须与正方处于相反的观点、立场”,如果参加辩论该话题,不站在相反立场观点上如何辩论?如果是对正方的观点补充、说明、夸赞,那是讨论,不是辩论。
赞同的是正方的态度,与反对正方的观点是两回事,相信大家能看得出来。


3,关于我方发帖操作错误,已经说明并表示歉意,如果不能取得谅解,凭监督小组处理。


4,关于正方的论点:
正方的论点虽然有的词语含义不明,但基本可以看出主要观点,就如正方所说,在《内经》中,主要是运气七篇大论中,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确是同时论述,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说是一个统一的学说,与我方认识一致,失去了辩论目标,此题没有辩论意义。裁判方可以继续保留正方的发言机会。

点评

如果,出现对对方的观点补充、说明、夸赞,那么,请相信监督小组和全体会员的智慧,双方会各得0.5分的。 既然,反方说“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说是一个统一的学说”,那么,反方应该以论点论据论证结论链条,说明“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17:34
发表于 2015-9-18 17: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llyyjj 发表于 2015-9-18 15:16
1,关于辩题:
辩题不能用疑问句,因为不能明确表达辩方的观点。如果主持方宣布辩题,可以用疑问句, ...

如果,出现对对方的观点补充、说明、夸赞,那么,请相信监督小组和全体会员的智慧,双方会各得0.5分的。
既然,反方说“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说是一个统一的学说”,那么,反方应该以论点论据论证结论链条,说明“在这个范围外”,阴阳五行还是不是一个统一学说。


既然,这里说阴阳五行是一个统一学说,那么,反方就得更正在正方第一个辩题中,反方自己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至少不是完全正确的。不然,正方在往后的辩论中,将无的放矢,无法针对到底是哪个观点进行辩论。


即便是完全赞同,也得说个理由,按着辩论规则形成论点论据论证结论链条。


既然,反方“与我方认识一致”,那么,这场辩论是围绕着五行存废的,何来反方废五行,正方挺五行?何来没有意义?若有意义,那反方就应该回答,反方不回答,我方就申请仲裁。反方今后的观点,就是阴阳五行是一个统一学说,要废阴阳五行一同废,要挺阴阳五行一同挺,不可再偷换概念。

点评

反方说“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说是一个统一的学说”,那么,反方应该以论点论据论证结论链条,说明“在这个范围外”,阴阳五行还是不是一个统一学说。 ----------------------------- 这个范围内的论证是正方的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20:41
发表于 2015-9-18 20: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18 17:34
如果,出现对对方的观点补充、说明、夸赞,那么,请相信监督小组和全体会员的智慧,双方会各得0.5分的。
...

反方说“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说是一个统一的学说”,那么,反方应该以论点论据论证结论链条,说明“在这个范围外”,阴阳五行还是不是一个统一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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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范围内的论证是正方的事,这个范围外,超出了本帖正方论证的范围,不在本帖辩论。


即便是完全赞同,也得说个理由,按着辩论规则形成论点论据论证结论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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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方论述即可,不必重复。


既然,反方“与我方认识一致”,那么,这场辩论是围绕着五行存废的,何来反方废五行,正方挺五行?何来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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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一致,是在这个范围内,阴阳五行是一个学说。没有意义,是指辩论本辩题对存废五行没有意义,正方此后的辩论中,可以继续引用本辩题中双方的观点。


反方今后的观点,就是阴阳五行是一个统一学说,要废阴阳五行一同废,要挺阴阳五行一同挺,不可再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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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没有表达过这个观点。


总之,本辩题无题可辨。我方容许不计入正方出题数目内。

点评

这个范围内的论证是正方的事,这个范围外,超出了本帖正方论证的范围,不在本帖辩论。 ================================= 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糊事物范围大小,正方论证所用论据证明《内经》只存在一个阴阳五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21:37
发表于 2015-9-18 21: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llyyjj 发表于 2015-9-18 20:41
反方说“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说是一个统一的学说”,那么,反方应该以论点论据论证结论链条,说明“在这个 ...

这个范围内的论证是正方的事,这个范围外,超出了本帖正方论证的范围,不在本帖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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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糊事物范围大小,正方论证所用论据证明《内经》只存在一个阴阳五行学说,不存在什么这个范围外的一个阴阳学说或五行学说。反方违反规则第8条:“双方回复对方帖子中,须直面对方观点”。

有正方论述即可,不必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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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违反规则第5条:在辩论过程中,双方每发的一个辩题帖子,必须有论点,论据、论证和结论,链条要完整,逻辑须严谨,否则判定为输。

认识一致,是在这个范围内,阴阳五行是一个学说。没有意义,是指辩论本辩题对存废五行没有意义,正方此后的辩论中,可以继续引用本辩题中双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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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棱两可,没有明确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范围外的阴阳五行说的观点,无法引用。

我方没有表达过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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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棱两可,可有可无随便说。

总之,本辩题无题可辨。我方容许不计入正方出题数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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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反方这位辩手无理取闹,破坏辩论秩序,申请监督小组裁决,判定反方为输,并给予反方这位辩手严重警告。


点评

这个范围内的论证是正方的事,这个范围外,超出了本帖正方论证的范围,不在本帖辩论。 ================================= 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糊事物范围大小,正方论证所用论据证明《内经》只存在一个阴阳五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8 21:50
发表于 2015-9-18 21: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18 21:37
这个范围内的论证是正方的事,这个范围外,超出了本帖正方论证的范围,不在本帖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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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范围内的论证是正方的事,这个范围外,超出了本帖正方论证的范围,不在本帖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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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糊事物范围大小,正方论证所用论据证明《内经》只存在一个阴阳五行学说,不存在什么这个范围外的一个阴阳学说或五行学说。反方违反规则第8条:“双方回复对方帖子中,须直面对方观点”。--------------------------
本帖讨论,只面对本帖观点

有正方论述即可,不必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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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违反规则第5条:在辩论过程中,双方每发的一个辩题帖子,必须有论点,论据、论证和结论,链条要完整,逻辑须严谨,否则判定为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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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没有对该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不需要论证。

认识一致,是在这个范围内,阴阳五行是一个学说。没有意义,是指辩论本辩题对存废五行没有意义,正方此后的辩论中,可以继续引用本辩题中双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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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棱两可,没有明确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范围外的阴阳五行说的观点,无法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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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没有明确,现在也不能明确,这是我方的辩论方略,没有义务披露,对方如何引用,我方不干涉、不负责。

我方没有表达过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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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术,偷换概念之模棱两可,可有可无随便说。
-----------------------‘
没有就是没有,很明确。不存在模棱两可。

总之,本辩题无题可辨。我方容许不计入正方出题数目内。
===================================
鉴于,反方这位辩手无理取闹,破坏辩论秩序,申请监督小组裁决,判定反方为输,并给予反方这位辩手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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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监督小组的。



点评

李老师,方便的时候,再认真阅读一下辩论规则噢。免得双方误会。谢谢。  发表于 2015-9-19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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