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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病相关论”的重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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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2 19: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痰湿质不是病而是体质类型。痰湿证才是病。痰湿质到痰湿证,要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什么明显的标志,我们应该如何来操作它,掌握它,王教授没有告诉我们。
痰湿质里有没有痰湿之邪?从王教授谈的痰湿体质形成的机理上看,肯定是有的。王教授说:“痰湿体质者以痰湿内留为特征。”王教授在《九种体质使用手册》一书(87页)说:“我们讲的‘痰派’(注:痰湿体质的俗称)中的‘痰湿’又是什么意义呢?痰湿是脾运化水湿的功能失调后产生的一种病理产物。”就承认了这一点。痰湿质里的痰湿是一种病理产物,是一种病邪。为什么有痰湿病邪不叫做痰湿证呢?没有说明。痰湿质里的痰湿之邪与痰湿证中的痰湿之邪并没有什么质的区别。精神困顿,神疲不振,甚至胸脘痞闷、纳呆厌食、汗出不彻,这些症状在王教授的痰湿质里就可能存在。王教授的痰湿体质标准不能把痰湿的所有临床表现都概括进去。症状的轻重也不可能完全一样。不能说痰湿质标准的某项症状加重了或者增加了某项症状,我们就说它发生了由量到质的突变。

——痰湿体质与痰湿证本质上是一回事。痰湿证也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是证,本质上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病理过程或状态。西医的病概念,是一定病因作用下相关的病理过程或状态的集合。这是西医的病和中医证概念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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