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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的单一性与兼夹体质多样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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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09:2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体质的单一性与兼夹体质多样性的矛盾
王教授以两万多人的流调,得出了13亿中国人有九种体质类型的结论,书中有一张饼图划出了九种体质类型在国人中的比例(见图1)。从这张图我们得出的结论,每个个体只可能存在其中的一种体质类型,而不可能一个个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体质类型。由于“体质现象是个体在一生的生命过程式中所表现出来的属于他自己的,区别于他人的独特的生理及病理表现”。按照王教授的理论,一个个体不可能同时有两种不同的体质类型。如果不是这样,国人体质类型就不可能像饼图中那样清楚。就不可能出现人的体质与个体的一对一局面。
王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283页)中说:“体质类型可包容多个证候,而证候不能包容多种体质。由于体质的稳定性及证候的错综复杂和相互转化等特点,所以属于某一种体质类型的人在发病时,往往兼见几种证候。相反,某一种证候在某一个人身上发生后,这个人原本属于的某一体质在证候的发展变化中,是很难发生改变的。因此,一个病人的某一个证候阶段是很少见到两种以上体质类型的。”这段话实际上就是对一个人只可能有一种体质类型的诠释。我们在《一个病人两种“病理体质”是一种常态》一文中就已经有所论述。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过敏体质,按王教授的理论,过敏体质类型的人不可能不存在阴阳气血的偏颇,因此它必须有一种其它的病理体质类型作为依托,这就构成了一个患变态反应性疾病的人,必然有两种不同病理体质类型。中医学中有一个证叫气阴两虚证,就是说气虚与阴虚同时存在,在王教授的体质学理论里,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个体不可能两种体质同时存在。过敏体质的病人不可能只得过敏性疾病不得其它疾病,要得其它疾病按照他的体病相关论,就必需要具有相关的体质因素,过敏体质的人就不可能只是一种体质。
王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224页)中说:“又由于老年人五脏功能日益衰退,形体亏损,宿病交加等体质特点,老年人的偏颇体质不像其它年龄段那么单纯,常以一种体质为主兼夹其它体质,如常见以阴虚或阳虚体质为主兼加痰湿质或血瘀质等,较少有单一体质类型者。”王教授在这里开始承认一个人可以有两种体质类型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按他的理论,体质类型的形成“一种体质类型的形成从先天基础到后天影响,整个过程需要经历很长时间,是贯穿于生命全过程的,包括健康到疾病的过程,因此,体质的形成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同书(239页)说:“一般情况下个体体质一旦形成,在一定时间内不易发生太大的改变,所以体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书在(12页)又说:“体质是在遗传禀赋基础上,在缓慢的、潜在的环境因素作用下,在人体生长壮老过程中渐进地形成的个体特殊性,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体质类型是先天禀赋与后天获得的结果。为什么在其它年龄段没有的体质类型,到了老年阶段在原来的体质类型基础上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体质类型,用上面的论述是不能解释的。按照王教授的体质学理论,病理体质的形成是要有先天禀赋的潜在条件的,人的先天禀赋在老年阶段以前没有发现,到老年又神奇的出现了,这是不可思议的。
为了解释这一矛盾,王教授提出了兼挟体质的概念。王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224页)中说:“兼夹体质是指同一机体具有两种以上体质特征的体质现象。在实际生活与医疗实践中,虽然可以发现较为典型的某种体质,但多数人的体质特征是不典型的。现实中平和质人数并不太多(编者注:王教授认为占总人口的32.14%)而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体质特征,即兼夹体质者为多,即多数情况下人们所显现出的往往是兼夹体质。”从“一个病人的某一个证候阶段是很少见到两种以上体质类型的。”到特例“老年人的偏颇体质不像其它年龄段那么单纯,常见以一种体质为主兼夹其它体质”,再到“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体质特征,即兼夹体质者为多,即多数情况下人们所显现出的往往是兼夹体质。”三种不同论述出现在同一本书中,我们应该相信哪一种说法呢?
王教授在《中医体质学》2008版(304页)有两张中医体质类型得分雷达图,是描述的两个不同个体在9种偏颇体质的分析中表现出来的得分情况。每个个体中除主导体质之外都存在着其它8种体质,虽然强度各不相同,但都客观的存在着。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个体都存在着九种能够发展成主导体质的潜在因素,只是因为后天的获得条件不同,才导致某一体质成为主导体质。包括平和质在内,每个个体在它的先天禀赋中同时存在着能导致产生各种病理体质类型的先天禀赋因素。这和王教授在本书的(36页)禀赋遗传论中所说:“可以说个体的气血差异,是先天禀赋因素在体质差异方面的一个重要表现。在阴阳方面,若先天禀赋充足,则体质无偏,即属平和质;若先天禀赋不足,则视其不足的表现,导致各种体质类型,或阳不足,或阴不足,或气血不足等,出现‘素体阴虚’、‘素体阳虚’、或‘素体气血俱不足者’。这种先天禀赋差异的存在,成为各种体质形成和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内在因素,若素禀阴不足者,一般多发展为‘瘦长型’的‘阴虚质’;素禀阳不足者,则又成为‘肥胖型’的‘痰湿质’的潜在因素。因此,先天禀赋的差异,是导致体质差异的内在条件。”的论述是相互矛盾的。在上面的论述中先天的“素体阴虚”、“素体阳虚”、或“素体气血俱不足者”不可能同时存在。在这里一个个体的先天禀赋是不可能发展为八种兼夹体质类型的。如果一个个体存在有发展为八种病理体质的先天禀赋,最后形成以一种病理体质为主导的个体体质类型,就说明后天的获得,是体质类型形成的主要原因。这样病理体质类型的形成,就由原来的先天决定论,变成了现在的后天决定论。
我们查阅了王教授《人分九种》、《解密中国人的九种体质》、《九种体质使用手册》、《中医治未病解读》、《王琦辨体—辨病—辨证诊疗模式》等著作,在他的这些书中所举的病例中没有发现那一个病例是具有兼夹体质的。我们把《王琦辨体—辨病—辨证诊疗模式》中的15个病例,以患者、辨体、辨病、辨证四项列表如下(见本书第2章第16节表1)。
从上面的列表可以看出,15个病例都是只有一种体质。与王教授“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体质特征,即兼夹体质者为多,即多数情况下人们所显现出的往往是兼夹体质。”的论述是不相符的。
中医学认为,一个个体可以同时患多种疾病或者可能有多种证候,但它们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对等的,因此,我们在辨证论治的时候,就有了主证与兼证的区别,在治疗主证的时候,要尽可能的注意到兼证,这样治疗的效果就会更好一些。而王教授把兼证提到了兼夹体质的程度,认为兼证也是一种“病理体质”现象,这无疑又把兼证也提到了不可治的高度。
在《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里,一种病理体质的判定是有它的分类标准的,并且有量化分值,不够那个标准及分值就不能判别定为体质类型的,而在一个特定的个体里,另外一种所谓兼挟体质类型的分值是不可能达到那个标准及量化分值的,因此,是不能叫做兼加体质类型的,只能叫做兼证,就是中医学的辨证论治中主证以外的兼证。王教授雷达图中一个个体除主导体质外兼挟有其它八种体质的情况,就按他的体质学理论也是不存在的。雷达图中的兼挟体质的分值根本达不到确定体质类型的标准分值,是不能叫做兼挟体质的。“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体质特征,即兼夹体质者为多,即多数情况下人们所显现出的往往是兼夹体质。”的论述本身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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