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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3-11 16:49:04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只讲经验不讲标准是不对的;
只讲个案不讲循证是不对的;
只讲过去不讲现在是不对的;
只讲意识不讲物质是不对的;
只讲整体不讲局部是不对的;
只讲结果不讲过程是不对的;
只讲专家不讲群体是不对的;
只讲医德不讲法律是不对的!
2
发表于 2005-3-24 17:28:36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建议设立中医法律论坛

现在是法制社会,搞中医须要知法,懂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用法律来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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