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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仁海中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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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求索阴阳五行真谛(五行存废)辩论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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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17:55: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5-12-10 13:58 编辑

十、正方辩题:5、阴阳五行之质
  由于反方的着力点在于废除五行,所以反涉及阴阳内容者,不是模棱两可,就是与正方握手言和。其实,正方设计的所有辩题,都是将阴阳五行联系在一起的,中医在临床上,也是将二者结合起来运用的,在所有辩题已经双方事前确认的前提下,反方曾提议不要将阴阳五行捆绑在一起辩论,只提五行存废,被正方拒绝。在后来的几场辩论中,反方也承认与正方的观点相同。既然阴阳五行相互关联,存阴阳而废五行,就增加了辩论的难度。所以正方得分多。因为本辩题“看不到双方针锋相对的观点。”因此有的评委投票为“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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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分总结,全是废话。
       再用王锡民教授的发言教教你们吧,


71楼
发表于 昨天 13: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5-12-9 17:45 编辑


       中医理论中的阴阳五行学说是各自独立的,说阴阳五行学说是一个学说毫无根据,所谓“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这句话并不能证明阴阳五行是一个学说。正如我们说“北京上海”,难道就是一个城市吗?
      阴阳、五行不仅出处不一,而且在应用上也不一,不能因为脏腑学说中既有阴阳又有五行就说是一个学说。例如,脏腑经络是联在一起的,并不是说脏腑经络是一个学说。中医书中常说,经络气血,实际上经络气血也是两个学说。            

      中医的所有概念都是有牵连的,例如精气、阴阳、五行、经络、气血、脏腑,我们总不能因为他们有联系说说这些都是一个学说吧。道理是如此的简单,不多说了。





102
发表于 2015-12-10 18:03: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5-12-10 11:04 编辑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2-10 02:43
一、反方辩题:1、外感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风”邪
  a、由于是首次开赛,所以反方的辩题有些不太规 ...

人在空气中生活,就像鱼儿生活在水中,是一时一刻都不能离开的。人受到空气的影响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水的质量和动态随时随刻影响着鱼儿的生存,空气的质量和动态也随时随地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人要保健和却病,怎么能不顾及空气的质量和动态呢?

人们看不见空气,但空气的流动和作用,这就是风,人们可以觉察。空气,人们是日用而不觉,但是并不能忽视它的功能和存在。任何所谓否认风的存在和作用的观点,都是违背科学的和幼稚可笑的!
103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18:06:49 | 只看该作者
十一、反方辩题:6、奇恒之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本辩题名为“奇恒之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反方在辩题中没有交代奇恒之腑生理功能的表述中如何运用了五行学说,其论点的合理性值得怀疑。不但其论据完全以西医理论为标准, 而且反方对奇恒之府生理功能的改良是直接将西医的观点移植过来,如“脑组织是人体各种机能活动的高级中枢。”“脊髓、是周围神经与脑之间的通路”。并且还“将女子胞与冲脉、任脉、督脉、带脉及十二经的关系一并废除。”这种对西医理论顶礼膜拜,对中医理论总想“一并废除”的做法,即便目的是为中医着想,其后果也会影响到中医理论的完整性,从而给中医事业带来一定危害。故而该辩题反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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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五行存废”辩论赛监督小组成员,针对参辩方是否对西医理论顶礼膜拜,应该以其是否符合临床事实为标准进行评判,而不是说几句意气用事的话来做为什么“总结”。应该说明为什么不能将西医理论移植过来,否则,还用得着你们评论吗?如此这般,岂不是多此一举?!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18:10:28 | 只看该作者
千秋雪 发表于 2015-12-10 14:03
人在空气中生活,就像鱼儿生在水中,是一时一刻都不能离开的。人受到空气的影响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水 ...

人们看不见空气,但空气的流动和作用,这就是风,人们可以觉察。空气,人们是日用而不觉,但是并不能忽视它的功能和存在。任何所谓否认风的存在和作用的观点,都是违背科学的和幼稚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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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老先生的教诲!

       如此说来,水也是物资的载体,是否水也应该划归为六淫之一呢?以此类推,食物、药物也应该划归六淫之一吧?
105
发表于 2015-12-10 18:11:58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于殿生”,你邀请我就是抽你自己“有必要理睬”的嘴巴.辩论还有过期?


106
发表于 2015-12-10 18:13:44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2-10 18:10
人们看不见空气,但空气的流动和作用,这就是风,人们可以觉察。空气,人们是日用而不觉,但是并不能忽 ...

可怜的“于殿生”,居然不知道水是湿?不知道食物、药物有寒热......?
107
发表于 2015-12-10 18:18:10 | 只看该作者
丢人现眼,贻笑大方
108
发表于 2015-12-10 19:21:27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2-10 10:10
人们看不见空气,但空气的流动和作用,这就是风,人们可以觉察。空气,人们是日用而不觉,但是并不能忽 ...

仁海先生说:“如此说来,水也是物资的载体,是否水也应该划归为六淫之一呢?以此类推,食物、药物也应该划归六淫之一吧?”


我要说的是,仁海先生你不要走火入魔,不要故意钻牛角尖。做学问,谈问题,一定要平心静气,冷静思考,不要故意赌气,或任性。我们所说的六淫,是指异常的、对人体有害的气候变化,而不是指整个自然界。水,当然也是可以化为六淫之一,只是水作为六淫对人产生伤害时,并不是流动的液态,而是随风而行的汽态,通常人们叫它水蒸气或湿气。

至于您说到的食物,药物,虽然不能化为六淫,但是有时候也是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食物、药物使用不慎,可以危害人体,按说这个并不难理解的。先生您说呢?





109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20:17: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5-12-10 16:24 编辑
千秋雪 发表于 2015-12-10 15:21
仁海先生说:“如此说来,水也是物资的载体,是否水也应该划归为六淫之一呢?以此类推,食物、药物也应该 ...

我要说的是,仁海先生你不要走火入魔,不要故意钻牛角尖。做学问,谈问题,一定要平心静气,冷静思考,不要故意赌气,或任性。我们所说的六淫,是指异常的、对人体有害的气候变化,而不是指整个自然界。水,当然也是可以化为六淫之一,只是水作为六淫对人产生伤害时,并不是流动的液态,而是随风而行的汽态,通常人们叫它水蒸气或湿气。

至于您说到的食物,药物,虽然不能化为六淫,但是有时候也是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食物、药物使用不慎,可以危害人体,按说这个并不难理解的。先生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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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老先生的教诲!
       我想,做学问,就应该有不怕走火入魔的精神,也要有故意钻牛角尖的精神,否则,人类的科技进步会从天上掉下来吗?至于您说水也是可以化为六淫之一,食物、药物也可以对人体造成伤害,都能成为六淫之一,那么,就先把水、食物、药物都划归外淫吧。然后,我们再谈流动的空气可否成为六淫如何?


110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0 20:23:43 | 只看该作者
理论求真 发表于 2015-12-10 13:44
可怜的“于殿生”,你有没有邀请我辩论?

怎么现在连回复都不敢了,

可怜的“于殿生”,你有没有邀请我辩论?

怎么现在连回复都不敢了,
只好用偷偷摸摸的评论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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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既没有学品,又没有人品者,值得别人费心劳神地交流吗?即使是千秋雪老先生、红莎草小老弟支持的,我看,也只不过是五八与四十的角色!下去吧!离得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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