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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斑竹枝
威望为+5发表了487篇的cao国手,先看仔细再批评俺,俺针对的已经引用了,是说那一句是一言堂言论,不是说本论坛一言堂.你要是理解有误,烦请改正,你要是故意断章取义,能不能自减威望值我就不知道了.
要不这话换个地方看看:作为病人的负责医生,他完全有能为判断病人有什么病,他完全有权禁止病人吃什么药,而采取的相关治疗。 威望为+5发表了487篇的cao国手,能这样说吗?
俺又想起了感冒帖中威望为+5发表了487篇的cao国手的发言:下面引用由caoxibai在 2003/09/05 05:32am 发表的内容:
这位qimintang 先生,不知是中医还是西医?再三言及其爸及西医,看来还是祖传的西医吧?可惜您爸的西医水平,顶多也只是个“赤脚医生”(声明:我对先生的老爸并无成见,只是就事论事。)。用头孢三天治疗好感冒并发胸膜炎,用抗菌素一星期治疗好腮腺炎。正是闻所未闻也。看来先生对其老爸非常崇拜,不知您老爸出师于那所医学学府?真神人也! 深感此威望为+5发表了487篇的cao国手之别有用心昭然若揭也
歧黄先生可能根本就没看见,就不知者不怪.
其实俺刚上来时就在本版有关于广告的言论,一转眼就不见了,干干净净,至今没人说什么,不管版主还是用户 ,当时俺还附了论坛用户申请条例在那,这个先放下不提.并非俺没有受到不公平对待俺就不能大路不平旁人铲.就事论事,立场如何不对,帮理不帮权,俺作为IT曾从业人员,非常明白楼主有选择删除自己主帖的权力,如果坛主有需要,可以选择建设论坛时就屏蔽此功能,否则就是开放选择权给楼主,俺对论坛代码进行了分析,雷傲论坛ASP程序是有此功能的,程序员们干得还不是一般的好.同理,楼主锁帖,不允许回复也一样.也就是说,坛主既开放了选择权,就必须尊重由楼主选择,不能既开放选择又不许选择吧,就好比法律允许中医选择看病或搞研究不看病,但当中医要看病时又不许中医看病吧
还要重申,俺是认为那句话是一言堂,不是论坛一言堂,还请不要扩大打击面.
但观桂枝汤先生的解释帖,大有明白的感觉,但更证明起因绝对不足以构成警告篇成文的理由,看上去象是误会,更象是不解,鉴于桂先生发帖沉稳凝重,颇有大家之风,当是代沟使然,须知当世公认选择权乃居人权第一要位,连罪犯尚有选择改过自新之自由,何况自己看不到的回帖?
回头细读满楼,怕根子就出在............(下文保密,你需要威望值为-100才能看见)
不才愚见,恳请指点
又:俺大学时是系主辩,拿过奖的哦,欢迎辩论,理当然越辩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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