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428|回复: 1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4 17:0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color=#DC143C]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color=#0000FF]一、投票者请认真读完以上贴子后再投票
二、投完票请说出你的理由
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7:08:21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我先投,投了“不公平”,理由见原帖!
3
发表于 2008-11-4 17:14:13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8/11/04 05:23pm 第 6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发言人2008/11/04 00:00pm 发表的内容:
  古墓兄,您好!关于再来误用了“秦越人”ID的事,现在已改正过来了,我们不要再追究了,好吗?还有,我们在私下已经做了相关的沟通,再来先生也表示了以后会注意相关问题的,对于您对论坛的工作不足能给于及时指正,表示衷心的谢谢!!
以下是“发言人”和“再来”私下沟通的部分记录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4 02:31pm 发表的内容:
发言人:11/3/2008 2:58:51 AM
再来先生,未经您的同意,把您那"禽粤人"改成"秦越人"
发言人11/3/2008 2:57:07 AM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20&start=12#18 再来11/3/2008 8:58:25 AM
改吧,没事儿,
再来11/3/2008 8:59:01 AM
谢谢
发言人 11/3/2008 7:34:34 PM
谢谢,理解!

1。不是误用了“秦越人”ID,而是故意使用,发言人有替再来开脱责任的嫌疑。
2。完全可以在论坛公开版面沟通,发言人这样做不利于论坛事务公开公平的处理原则。
3。没有看到再来先生表示以后会注意相关问题,而且仅向发言人个人表示是不够的。
如果论坛要求再来做到以下3点,我会投公平票
1.发言人应该在论坛公开版面对再来提出警告。
2.并要求再来在论坛公开版面道歉。
3.并表示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表示了以后会注意相关问题)。
4
发表于 2008-11-4 18:08:33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其实,再来应该向管委会道歉.
原因:
1,再来一向把关不太严,也就别引火烧身,人家说几句不顺耳的话,只要没有原则问题,,就别计较.
2,既然是说,中医是否坚持科学方向,敲鼓就敲正点,别敲边鼓.
3,给管委会出了难题.处理也不是,不处理也不是.
其他的枝节,留给管委会思考.
5
发表于 2008-11-4 18:18:51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早就听说再来和报社有裙带关系,现在看了关系还是很硬的!
再来在论坛屡次出言不逊,不只是近几天的事情了,每次都能得到论坛的庇护,这也是再来能够有恃无恐的原因。
明白着是侮辱性的文字,也会得到是误用的开脱!我的确很佩服发言人的魄力和面对会员的勇气!
6
发表于 2008-11-4 18:45:48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4 07:21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8/11/04 04:45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的确是很令我作呕的文字,不予理睬就是了。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36&start=36&show=0&man=

一个要求别人文明的人,自己却忘了文明,笑天下可笑之人。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7
发表于 2008-11-4 18:56:59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4 07:24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8/11/03 00:54pm 发表的内容:
泼妇骂街时常有这样的叫喊!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42&start=12&show=0&man=
   一个要求别人不要使用侮辱性的文字的人,自己却肆无忌惮的使用!再次笑天下可笑之人。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8
发表于 2008-11-4 19:44:35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我投了“不公平”。
理由:小孩违规了,家长来买单。这样做很不好!
9
发表于 2008-11-4 20:18:21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4 08:24pm 第 1 次编辑]

什么是“地域歧视”?!
   从法律角度讲,“地域歧视”一词与“地域平等”相对应,是指国家或者单位没有依法给予地域情形相同或相似的公民以平等地域待遇,造成本应享受地域权利者丧失了地域合法利益或者格外承受了非其义务范围内的负担,或者没有正当理由对公民在地域进行法律上区别,并据此不同的地域给以不同的法律对待,即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使得被区别的地域的群体明显处于不利的或者特别优惠的地位。
   “地域歧视” 法律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主体要件:实施“地域歧视”只能是国家或者单位;
主观要件:有实施“地域歧视”主观故意;
客观要件:有实施“地域歧视”客观行为;
客体要件:有实施“地域歧视”客观行为后造成严重的后果;
   “再来”会员在发言中无意使用了“禽粤人”一词。均不构成“地域歧视”四个必备的 法律构成要件。所以“再来”会员对广东省籍会员有地域歧视的条件无法成立。
   如果认定“再来”会员“地域歧视”条件成立,哪么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
   由于“再来”会员和《全球中医药论坛》目前均不构成“地域歧视”,所以“再来”会员在发言中无意使用了“禽粤人”一词。可以让“再来”会员自己将“禽粤人”更为“秦越人”即可。如果“再来”会员没有更改权限,由论坛管理层会可以进行更改即可。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39&show=0
10
发表于 2008-11-4 22:07:49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论坛管理委员会”处理对“再来”的投诉公平吗?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8/11/04 06:18pm 发表的内容:
早就听说再来和报社有裙带关系,现在看了关系还是很硬的!
再来在论坛屡次出言不逊,不只是近几天的事情了,每次都能得到论坛的庇护,这也是再来能够有恃无恐的原因。
明白着是侮辱性的文字,也会得到是误用 ...
都说明了是打字的错误造成的,你却还是纠住不放,是何居心?不是往死里整,不成,不消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5-18 22:09 , Processed in 0.05327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