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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喻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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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言:对《现代科学破解元气阴阳千古之谜》破解之一,原创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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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00:31:42 | 只看该作者
千秋雪 发表于 2018-10-6 04:36
管理员亲临火线,亲自翻阅每一页发言,仔细阅读和比较各方的观点和描述,并且客观公正的娓娓道来,说出原 ...

  老先生,为了能解决好大家的争执,翻遍所有楼的帖子,这是最基本的了,也是为了不辜负大家的一番信任了。
  我们大家应该向您学习古稀之年仍然奔战在一线中医事业的前沿。您辛苦了哈。

点评

谢谢管理员的信任和鼓励,我在论坛的活动是出于对中医学的兴趣和爱好,如有不妥之处请管理员多多关照和教诲。陈斌先生对论坛兢兢业业的付出,才是最值得称赞的。  发表于 2018-10-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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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01:27:08 | 只看该作者
王锡民 发表于 2018-10-6 06:37
原100楼是喻家言发的贴子,是证明张文和喻家言不懂受精卵与干细胞的有力证据。陈斌为了掩盖张文 ...
陈斌为了掩盖张文和喻家言所犯的常识错误,偷偷删去。这个常识错误,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之一,它证明张文和喻家言不懂什么是受精卵,陈删贴的目的正在于此。


  王老师,这个问题,您想的有点多了。陈斌为何删除那原100楼的帖子,原因(陈斌发现100楼与其他喻家言发的帖子内容有重复。据我看了我们微信的来往记录回忆,提醒您看100楼及以后帖子,也是为了让您及时看到喻家言提供的证据,根本没有您所说的喻家言犯了常识的错误,我不会犯这样拉偏架错误,既然来了,都是朋友。)我已经发到您的微信上了,如果您还有异议,那就请您出示陈斌为了消除证据链条而删除100楼的证据,只要您的证据能坐实了对陈斌的这一指控,我有充分理由相信,陈斌会辞去总版主这一管理职务,因为这一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我们网站的最基本管理原则了(我们曾经的总版成员确实有过删除不利于某个会员的部分帖子,据我所知,这人决不是陈斌)。
  王老师,我想提醒您一点:您很多时候想的与客观事实不符。如提醒错了,请您见谅。
  再者,如果您不相信我的客观性(您想,作为网站管理员的我有什么理由赶跑这一波人拉来那一波人呢?正如我跟您所说任何事情都要有动机和出发点吧。),那这争辩还有什么意义呢?不就又演变为一场口水仗了嘛!
  王老师,我仍然想您能在此次质疑中,用您的多年研究成果有力的反击涉嫌抄袭一说。

点评

管理员看到了100楼,提醒我看,自然印象深刻。后来被陈斌删去了,就是因为上面有“抄袭”二字。陈斌删贴目的就是为了删去这两字。管理员既然从后台找到了这个删除的贴子,不应让我提供。用这种方法保陈斌,会失信的  发表于 2018-10-7 18:41
已说的很清楚,再说一百遍,还是这样。明白人不糊涂,糊涂人不明白。  发表于 2018-10-7 18:35
感谢管理员的信任、理解与支持!  发表于 2018-10-7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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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03:35:0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涉嫌抄袭的质疑,个人提一点看法。仅代表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一、喻先生的质疑涉嫌抄袭,是质疑,不是肯定。会员与公众对发表到公众场合的学术观点,有质疑的权利。而作为在公众场合发表自己观点的学者,有义务回应解释各种质疑,如果不愿意面对或畏惧公众的质疑,就不要到公众场合来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

二、关于观点涉嫌抄袭一事本身,个人认为,王教授的观点与张进先生的观点有较大不同。张先生认为"全能干细胞(受精卵)蕴藏了人体全部先天之精",但张先生所谓的先天之精,是"包括全能干细胞内的全部遗传物质及其蕴藏的种属特异的发育信息"。而王教授则认为:受精卵分化的胚胎一身细胞和出生后一身所有的器官组织细胞为先天之精。二者所述的先天之精,名称虽相同,内涵是有很大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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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汉语  拾人牙慧[ shí rén yá huì ]  释义 已与权威书籍校验 [ shí rén yá huì ] 百度汉语 AI让学习更简单 立即下载 详细释义 拾人牙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13 10:54
“喻先生的质疑涉嫌抄袭,是质疑,不是肯定……如果不愿意面对或畏惧公众的质疑,就不要到公众场合来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这话出自作为论坛管理核心成员之一的陈总版之口,令人非常错愕。论坛管理应该分清两种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7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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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06:28:51 | 只看该作者
南京陈斌 发表于 2018-10-7 03:35
关于涉嫌抄袭的质疑,个人提一点看法。仅代表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一、喻先生的质疑涉嫌抄袭,是质疑 ...

“喻先生的质疑涉嫌抄袭,是质疑,不是肯定……如果不愿意面对或畏惧公众的质疑,就不要到公众场合来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这话出自作为论坛管理核心成员之一的陈总版之口,令人非常错愕。论坛管理应该分清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质疑:学术观点的质疑和学者人品的质疑。“涉嫌抄袭”的指控明显属于后者,作为管理,不应该对此类质疑与一般学术观点的争鸣使用同样的鼓励、包容的标准/态度。否则,论坛难免会沦为人身攻击的战场。


点评

萧铁先生不愧是真的正义之士,说真话,批判错误和丑陋。  发表于 2018-10-7 18:31
您就不要给王教授添乱了,您是帮倒忙,越帮越乱。  发表于 2018-10-7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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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07:06:33 | 只看该作者
      
在科学研究立题、立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可行性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查资料,以往的研究与本立项相关资料,看看有没有类似的研究、相关的研究,以及这些研究达到了什么程度。在院校、医院、研究所写立题、立项报告时这是必须的!上级机关审查的时候,也要查相关资料,否则国家拨款就没有根据。这是一个必备程序。   

     个人研究,也必须走这一步,避免自己涉嫌抄袭、首创、原创等等把柄。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当时佳木斯的王锡民老师和广州的张进都没有有幸接触到对方的观点,】这种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这就是查资料的重要性,你不查资料,你的书比人家出版的晚几年,讨论的是同一个问题,在你的书里没有标明引用字样,涉嫌抄袭,当然可以质疑!!如果标明“引用”字样,不涉嫌抄袭,属于正常参考资料的引用。首创、独创、创新基本就否定了。

       研究结果,不是以研究了多长时间为依据,而是以出版、正式发表的时间为依据。 白纸黑字,有出版物为物证。

        论坛里说说就算了。如果真的拿到学术圈子里,或者法院,是以白纸黑字为依据!

         本题目的讨论,不要涉及学术道德问题。研究之前没有查相关资料,并不是学术道德问题。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对于科研的程序,并不是人人都知道的。

       个人研究,言论出版自由。文责自负,个人看法!别人的不同看法,也是他自己的看法。


点评

“在科学研究立题、立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可行性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查资料,以往的研究与本立项相关资料,看看有没有类似的研究、相关的研究,以及这些研究达到了什么程度。在院校、医院、研究所写立题、立项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7 08:23
206
发表于 2018-10-7 08:23:09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8-10-7 07:06
在科学研究立题、立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可行性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查资料,以往的研究与本立 ...

“在科学研究立题、立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可行性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查资料,以往的研究与本立项相关资料,看看有没有类似的研究、相关的研究,以及这些研究达到了什么程度。在院校、医院、研究所写立题、立项报告时这是必须的!上级机关审查的时候,也要查相关资料,否则国家拨款就没有根据。这是一个必备程序。”   
赞同。
这是必备条件,否则便是盲目,不是知己知彼。

207
发表于 2018-10-7 10:28:00 | 只看该作者
内经根本没说什么元气,先天之精,怎么破解的?
哪个摘段内经涉及元气,先天之精的原文出来。

点评

这是谁的马甲?  发表于 2018-10-7 18:32
用萧铁先生的工具查过了,没有元气、先天之精的提法。 内经、难经……都没有先天之精的说法。直到明•李中梓撰于1637年《医宗必读》首先提出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天之本。肾为先天之本是与脾为后天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7 11:18
208
发表于 2018-10-7 11:18:14 | 只看该作者
明华 发表于 2018-10-7 02:28
内经根本没说什么元气,先天之精,怎么破解的?
哪个摘段内经涉及元气,先天之精的原文出来。

用萧铁先生的工具查过了,没有元气、先天之精的提法。


     内经、难经……都没有先天之精的说法。直到明•李中梓撰于1637年《医宗必读》首先提出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天之本。肾为先天之本是与脾为后天之本相对而言的。先天是指人体受胎时的胎元。这个时候还没有先天之精这个明确的概念。
      乾隆三十六年(一七七一年)徐文弼编撰了《寿世传真》八卷。提出【元精乃先天之精,非交媾之精……所谓元精、元气、元神,由未生出胎以前而具,俱先天也】先天之精才出现!《寿世传真》【气有稟天地者,有受于父母者】,就是说:人类生命的起源受天地之气而成的,个体生命是稟父母之气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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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精,你不了解。  发表于 2018-10-7 18:34
先生博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7 16:44
【元精乃先天之精,非交媾之精……所谓元精、元气、元神,由未生出胎以前而具,俱先天也】先天之精才出现! “元精乃先天之精,非交媾之精……所谓元精、元气、元神,由未生出胎以前而具,俱先天也” 这段文献也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7 16:18
209
发表于 2018-10-7 11:56:29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8-10-7 03:18
用萧铁先生的工具查过了,没有元气、先天之精的提法。

没有交媾之精,就没有受精卵;没有受精卵,就没有先天之精;没有先天之精,就没有元气;没有元气。就没有新的生命。

点评

说来说去,不还是我的原观点吗?为什么又说是错的呢?  发表于 2018-10-10 15:08
210
发表于 2018-10-7 11:57:37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8-10-7 03:18
用萧铁先生的工具查过了,没有元气、先天之精的提法。

没有交媾之精,就没有受精卵;没有受精卵,就没有先天之精;没有先天之精,就没有元气;没有元气,就没有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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